“薛玲珑。”
“你不觉得这样的安排很诡异?”简珩问。
对呀,干嘛让儿子的媳妇陪我的媳妇,而我要陪儿子呢?于是父子俩很有默契的剥夺了薛玲珑快乐的童年。
迎接而来的将是吹毛求疵且不停逼迫她读书写字的简珩。
感情他自己过的不好也得把她拉下水啊!
说来也怪,什么苦都能吃,天生缺少苦神经的薛玲珑独独害怕念书,这样的逼迫没少让她受折磨。
有薛玲珑的陪伴,读书的日子真是充满乐趣。简珩感觉看书的时候踏实许多,哪怕薛玲珑很多时候都在打瞌睡偷懒。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两年,八岁的简珩练出一手好字,十岁的薛玲珑又将一张写满大字的宣纸揉成团扔掉,重新趴在书案上奋笔疾书,磨蹭半天,总算写了一张最为拿得出手的。
“这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张,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着讨好的笑。
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说着目光飘向十米开外的秦家小姐秦如眉。
秦如眉是本镇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有个神仙似的的爹,一家子都好神秘。
秦如眉也发现了简珩,立刻一瘸一拐的迎上来,“珩哥哥好。”
“秦妹妹,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芳茵呢?”他一说完,薛玲珑就要吐了,还秦妹妹,她还是比较习惯他真实的嘴脸,这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实在……
“我摘樱桃的时候扭了脚,她去给我娶冰。”
“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薛玲珑很不习惯的一哆嗦,这还是她认识的简珩嘛?
没有肿起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不算严重。简珩捏了捏秦如眉的脚踝就猜出大概。
“珩哥哥,你扶我去那边歇一会吧?”没想到能碰上简珩,秦如眉特别开心,也特别想支开薛玲珑。
简珩对漂亮的女孩子格外有耐心,果真扶着人家走了。
那我怎么办?薛玲珑不喜欢被忽视的感觉,叉腰道:“等等我!”
简珩忽然想起薛玲珑,笑道,“差点把你忘了!过来。”
她屁颠屁颠走过去,谁知简珩将秦如眉往她身上一放,“你背她过去。”
“为什么不是你背?”薛玲珑与秦如眉几乎异口同声。
秦如眉更想要珩哥哥背,而薛玲珑气的要命,你要讨女孩子开心干嘛不自己背?
“你还想不想吃樱桃?”简珩提醒了句,心里却骂玲珑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