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波士顿离这里又不远。”他拿起来原本放在一旁椅子上冰沙饮料,“走吧,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去。”
他当然知道,她在拒绝他。
“你现在住在sophie的屋子,和她一起分担房租,为了表示感情,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太想动。”
“好吧,我本来不想这么说。”arthur歪着头,“alice,你看,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好朋友也要分清楚一些事情。sophie并没有收你一半的房租,并且她没有要你分担水电有线电视的费用,所以,其实sophie实在适当的照顾你。基于你拥有这些额外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你的善意,比如,陪我逛逛纽约?”
alice,“……”
原来,勋先生从小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呃,今天稍微整理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整齐了一些,不想杂草丛生的荒原,只是还是那样的嚣张与桀骜不驯。
“别摸我的头发。”
不喜欢被她这样摸头发,好像她在抚摸安慰一个小孩子。
果然,alice说,“你这个样子,很像我儿子大牛。”
“你有儿子?”
“嗯,在我老家。”
“divorce or widow ?”(离婚还是寡妇?)
“都不是,他们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吗?”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过,后来,他爸爸还是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正则。”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alice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 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alice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alice,“……”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alice mansion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
他们没有去那些异常著名的景点,比如自由女神,比如大都会博物馆,比如曼哈顿的帝国大厦,还比如那个坐落在曼哈顿的海边,却与整个岛上欧式三段建筑格格不入的中国驻纽约总领馆,他们去的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
arthur,“在19世纪,这是一片砂石滩,后来荷兰人来了,他们把这里建造成一片褐石建筑,现在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了。很古老,哈?”
alice看着这里,很宁静的一条街道,树荫弥漫。
“一个世纪的古老,呃,其实,在中国,我们把这段历史划分为近现代。”
“那对于你们来说,什么是古老?”
“别的不说,我爷爷有一个涮洗毛笔的笔洗,就是1000多年前的老东西,10个历史的历史,这还不算很古老。他的园子中还有一个养花草的陶土罐,据说,那个年代,制造它的河姆渡人还在刀耕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