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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5节(2 / 2)

而且,连押送彩礼的二皇子,顺便拿出了自己的一份珍贵贺礼。二皇子温文尔雅,喜交天下英才,这是众所周知的。

而这次到了歆家之后,龙隐的待遇便再也不同了。歆宇和月华夫人一扫当初的冷漠,倒是给足了面子。原本那些仆人们更是忙前忙后,恭敬有加。

至于说彩礼,不算太丰厚。但既然是巫皇陛下亲自赠送的,哪怕只是一枚紫金币,也意义非凡,故而歆瑶夫妇极为欢喜。

总之,这次提亲倒是相当顺利。至于说成婚的时间,龙隐竟然和歆瑶一样支支吾吾。看到这个状态,歆宇就知道肯定是自家女儿怂恿了龙隐,一同墨迹拖延。知子莫若父,这一点歆宇心知肚明。

其实,这倒也好了。婚事总算定下,但同时也不至于让女儿不开心。要是和别的豪门世家成婚,哪有不定下大婚日子的道理?你家女儿愿意等,人家男方还不愿意呢。所以说,能遇到龙隐这样一个愿意遂着女儿性子的,也算是一件省心事。

至于说最终成婚的时间,或长或短吧。大巫朝的高手寿元极长,龙隐和歆瑶也注定都是三百年极限寿元的高手。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有时候再勤于修炼,不耽误年轻时候最佳修炼期,故而三四十岁成婚都很正常。漫长的寿元,让时间的观念在他们身上变得淡泊起来,很多事都已经习以为常。

唯一看不顺眼的,还是大白猫。这家伙总以龙隐家属的身份自居,毕竟他和龙隐如今是相依为命。这家伙一直在耳边咕哝着,催促着“早日洞房了才好”,“两人在一起了却不要崽算什么道理呢”,“真不行生米煮成熟饭得了”……因为这张破嘴,它几度险些被歆瑶给灭了。

而对于龙隐和歆瑶而言,其实只是回到了以前的老状态罢了——还是和对方订了婚约,还是单身。早就习惯了这样,现在反倒不觉得别扭。

至于歆瑶说出去闯荡,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歆宇夫妇还是不舍得。特别是月华夫人,自然更加难受。

其实,巫族年轻高手出去闯荡游历,这也是很普遍的修行。就算是周天星宫之中的学子,每个人也都有固定的时间出去闯。读万卷书,还得行万里路,大巫朝的巫修历来如此。

“可是,你这孩子才多大岁数。”月华夫人抹泪儿。

歆瑶则有点无语:“我好歹都快进阶天巫之境了,马上啊……再加上龙隐和大白,两个天巫加上一头甲级战兽,竟然还不敢走出家门,这算什么道理啊。”

好吧,也有道理。要是这样的组合都不敢走出家门,那么注定这辈子成不了气候。而且,龙隐这样的青年若想更快的成长,出去磨砺也是必须的修行环节。历任巫皇年轻之时,不都把足迹踩遍了天下九州吗?包括当今巫皇陛下,年轻时候甚至还去魔族帝都大闹过一场呢。

不经风雨难成长,温室里面不成材,这是个基本的道理。

月华夫人此时有些婆婆妈妈,竟然拉住了龙隐的手说:“孩子,以后在外面闯荡,你多照顾着瑶儿一些。这孩子有时候任性,你也让着她。”

龙隐点了点头,对月华夫人忽然之间的温柔还有点小小的不适应。倒是歆瑶马上皱眉道:“怎么像是把孩子托付给学宫一样了?他可不是我的师父,只是我的保镖,保镖!”

月华夫人嗔了脸色:“哪有这么说自家夫婿的,没规矩。”

歆瑶却鼓起嘴说:“反正他乐意……喂,呆子你说是不是!”

龙隐笑如灿阳:“是。”

……

启程喽!

对于极少走出家门的歆瑶而言,这简直太刺激了,仿佛看什么都新鲜。

龙隐年纪不大却是老江湖,饱经风霜,双手抱臂跟在身旁。大白猫还架在他的肩头,呲牙咧嘴:“难道你们不觉得,你俩现在的关系很蛋疼吗?”

歆瑶恶狠狠的瞪了它一眼:“再多嘴,我让龙隐念咒。”

“恶婆娘……”大白猫没说出声,心里头咕哝了一句,一只前爪拍了拍嘴。这时候,这个目光锐利的战兽忽然眼睛一亮,道:“我擦,刚走出皇城就要打一架吗?刺激刺激!老大做好准备,还是老规矩,你正面揍人,我背后拍砖!”

龙隐和歆瑶望过去,只见在那条被野草侵占的古道上,一个青年手持长枪堵住了路。身边,牵着一条狗。

这狗其实不能说是“一条”,而是“一座”。体型太庞大了,跟一间小房子一样。

歆瑶脑门儿有点发黑:“太戊这家伙……难道不喜你跟我订婚,竟然在这里堵着路找麻烦吗?还是说,厉宫主迫着他不得不来?大白你可小心点,他那头战兽哮天犬很厉害的,别大意。”

歆瑶目前还没有战兽,是因为她对战兽太了解。她觉得低等的战兽看不上眼,非要弄一头极品的才好。嗯嗯,就像大白这样的家伙就不错,只可惜是龙隐的。

太戊的哮天犬,也是极品。目前这头哮天犬只是上品乙级战兽,但是成长空间太大了。据说很久很久以前,甚至出现过上品甲级的哮天犬呢,这证明了这类战兽的强大潜力。

“太戊大兄。”龙隐远远地打了个招呼,笑道,“拿着枪、牵着狗、堵着路,这是要干嘛。”

太戊抬头看了看天,说:“听说你们要出去游历修行,刚好星宫也要派我出去,顺便搭个伙儿,方便吗?”

呃……原来竟然是搭伙儿组团的。

龙隐笑道:“当然欢迎,人多了热闹。”

但是心里头,龙隐却有点疑问——太戊这么强大的家伙,还牵着一头哮天犬,还需要跟人搭伙儿吗?

他没好意思问,大白猫却不在乎,当然也因为大白猫有点警觉:“喂,你这家伙那么强,还需要跟人一起啊。”

太戊没说话,反正转身走路就是了。

倒是他身边的哮天犬张着狰狞巨口说:“我老大是路痴,不认路……我也是。”

卧槽……

不过被揭了短的太戊显然觉得很没面子,一枪拍在了哮天犬的脑袋上,这头大畜生顿时疼得嗷嗷直叫。

大白猫则在龙隐肩头乐得前仰后合,抱着肚子险些掉下来:“哈哈哈,路痴!要说太戊是路痴就算了,你这狗是怎么当的?狗不应该最记得路吗?好笨的一对儿家伙!”

猫记千,狗记万,小鸡只记二里半。意思是在记路的天赋上面,猫能记上千里,狗甚至能记上万里呢。虽然是夸张之词,但说明犬类本该在这上面非常厉害的。

哮天犬有点郁闷的说:“走过的自然能记住,没走过的记不住。”

而看到太戊懒得理会它说这些,哮天犬低声继续说:“老大当年觉得自己不认路,又觉得我们犬类认路厉害,才拼命收了我做战兽的。可是他哪里知道,我也是个路痴,为此他郁闷了好久。”

哈哈哈……这次不仅是大白猫,连龙隐和歆瑶都乐了。

哮天犬继续郁闷地说道:“后来,老大干脆找了个魔族的四星魔将俘虏,让我直接吞吃了。因为吞吃了之后,能得到魔将不少的记忆,给战兽开启灵智。或许这样一来,我就能认路了。”

战兽只有达到甲级水准,才会自动开启灵智,和人类差不多。若是不到甲级水准的话,只能吞噬魔种或巫种,才能提前开启灵智,并且拥有被吞噬者的记忆。在当今世界里这是个常识,不奇怪。

“可是……”大白猫楞道,“你都吞吃了那个四星魔将了,怎么还是不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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