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
忽然又转过去,给人一种要看仔细的错觉。
这双手好眼熟,还有拇指上的扳指。
咦咦咦咦咦!!!!!
七爷!!!!!
☆、第124章 part117:歧路
其实要说从上辈子开始,在他心里七爷就是个只存在于想象里的人。
可能是太遥远,这种遥远和对裴琛的只敢远观又是不同的,更是从身份上的忌惮,前世好不容易得到的机会,毛越彬只不过轻巧的说了几句就指摘掉他所有的努力,只因为毛越彬和七爷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甚至传闻,毛越彬是七爷的私生子,但不过是以讹传讹。
一点可能的关系就打碎了他花了几年的努力,他不恨吗?怎么可能,但除了眼睁睁瞧着甚至做不了别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怨社会的不公正,也曾希望这些高高在上从不抬眼看他们这些在底层苦命挣扎的人能够跌落神坛,可也就那么一瞬。
没有谁可以一步登天,一个出类拔萃的成功者他应该承受无数失败洗礼,才能造就坚韧的灵魂,而不是怨天尤人,抱怨是永远成功不了的。
著名的总统林肯,终其一生都在面对失败,11次被解雇,8次竞选8次落选,他只成功过两次,甚至因为刚订婚未婚妻去世精神崩溃过,但他从未想过放弃,最终成为m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国际巨星史泰龙,出生就一贫如洗,好莱坞是个世界上所有有星梦的人都想进的地方,他也想。
他曾把自己的剧本给投给不少于500家公司,但令他失望的是没有人愿意录取他,遭受的是1800次以上的拒绝和冷嘲热讽。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如果要让自己振作起来他还可以举例出十七八个,支持他活下去的动力不是他人的拒绝,而是他本身从不放弃的坚持。
一个男人可以懦弱,可以丑陋,但不能失了根本。
就是到了m国,遇到那样走投无路的情况他也依旧尽快振作起来,只是没想到会被意外冻死。
如果能熬过那个晚上,他觉得自己一定能好好生活下去。
那时候的七爷,他只把他当做一个不可触碰的神邸,连提都不敢提的人物,也许是隔得太远了,对方可能连他是谁都不知道,这样的大人物根本没时间来记住他,对七爷他只有敬而远之。
所以到了这辈子,他第一次见到七爷的时候,那本能的恐惧让他选择的是离开,和这样的人是两个世界的,他上辈子没想过这辈子更不可能想与这类人扯上关系。
虽然直到现在他不再一味惧怕七爷,也一直心存感激,但很多时候骨子里的特质是不会变的,比如他一直敬畏对方,也一直很有自知之明的将自己当做个玩意,就是七爷放在身边的宠物,不高看自己就是他能控制自己的。
他还能清晰记得,太子和他说过,他父亲无聊的时候会养几只宠物在身边,时不时换个新鲜的,只是顺手。
偏偏有好些个宠物,没自知之明,敢动到他头上。
是的,当时,还真有几个人来撩拨太子暴躁的神经。
这些宠物,当然不是真的动物。
可就算这样,七爷对他也是真的关心,在被七爷关心的时候,他是受宠若惊的,小心的承受,不敢抱有希望。
不能因为这个好是顺手,就否认,他其实能理解为什么那些人那么心甘情愿待在七爷身边。
有种人,他的魅力他的强悍他的冷情能吸引任何人为让他特别对待而飞蛾扑火。
但黎语觉得,这些人不能包括他。
等他还完人情,他想和七爷就应该没交集了吧,没了交集就不可能再有牵扯。
七爷这个人物从前世只知道名号到如今与实体相处,但在他眼中从未走下过神坛,依旧高不可攀。
这不仅是因为两人悬殊的地位,也是七爷本身的气场和度量,犹如操盘手般万事尽在掌控的悠然,冷静理智的根本不像有血有肉的人。
不自觉间将一个人神化了,黎语在当下看到那双手,头一个想法是:
原来、七爷也需要解决生理需求啊!
头二个想法是:
他真的是人类啊!
他甚至忘记抬头去确认,反而盯着对方的那处又看了看,好像要确定这真的是七爷的。
“看够了吗?”
啊!
“看,看够了。”几乎是本能的回答。
黎语死机的脑子重启,糟、糟糕,他到底在做什么!?
居然一直盯着。
像是生锈的机械一般,一格格往上移动视线。
从西装下摆挪到将扣子扣到最上面那一颗的衬衫领,凸起的喉结,无懈可击的下颚曲线,有些红的薄凉唇形。
黎语的脸色有些红,是因为他想起以前女友的一句话,听说男人的唇越红性欲越强。
到底前世是个老处男,连女友的手都没牵过几次,真的有需求也是靠自己解决,而在这里他居然会幻想一个男人,还是个在他心里敬爱崇拜的男人。
这大概是男人的劣根性,对强者不可抑制的崇拜感,也许正因为把人放在遥不可及的位置上,哪天突然发现对方其实和自己一样是人类的时候,才会格外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