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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2 / 2)

沈慈深呼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然后开始思考起母亲要告自己赡养的这件事情。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于情于理,不管母亲以前是怎么对自己的,自己确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不管怎么说,母亲居然不与自己联系就直接将这事儿告到了居委会那里……可见母亲的决心之大与势在必得!

经历过前世的那场离婚官司,沈慈深知任何负面消息都不应该被放大,不管是不是在理;而且必须要尽快将事件的不良影响力压缩到最小!

唯今之计,就是要和居委会共同讨论并解决赡养费用这个问题;而且怎么样都不能让母亲把这件事情给闹大了。

前世吃了离婚官司的亏,所以沈慈知道人在着急上火的时候最容易失去理智,而只要她一直保持冷静,就不会头脑发热,这样才能推动事件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所以到了中午的时候,她跑回家给自己做了碗美味的家常面条;吃完面条以后,她又美美地睡了个午觉。

下午,果然有人来办公室找她。

来人自称姓宋,是镇上居委会专管家庭纠纷的工作人员,她个跟沈母年纪差不多大的大妈,稍微有些肥胖,脸上总是挂着爽朗的笑容。

反正这会儿爱凡基金会联络点的办公室里既没事,也没其他人;沈慈就和宋大妈一起坐在门口唠起了家常。

宋大妈就问起了沈慈的个人情况,沈慈也没瞒着,将自己离异,工作收入等情况说给宋大妈听。

可宋大妈听着听着就犯起了难,她转过头,看了看沈慈这间冷冷清清的办公室……这么清闲的工作,难怪工资才两千多块钱呢!

对了,据沈母说沈慈还把她家房子租给了别人,可宋大妈拿着沈慈提供的租房合同一看,上面写着那租金才八百块一个月……

照这么看,沈慈一个月的收入满打满算也才三千多一点儿,显然无力支付沈母所提出的,每个月两千块钱的赡养费用呀!

见宋大妈面难露色,沈慈垂下了眼睑没说话。

她跟温俊离婚的时候,除了这幢别墅之外,温俊还给了她十五万……她当然不会老实到将这笔钱说出来;也没跟宋大妈说跟自己签订租房合同的是其实是周茵——租房合约上明确写着周茵每个月付给沈慈八百块钱,却没有明确写出周茵只在沈慈家吃午饭和睡午觉而已。

……事实上,但在周茵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周皓川每个月都会拿五千块钱给她。

所以说,沈慈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很宽裕的;但宋大妈并不知道这一切……当然沈慈也完全没有坦白交代的打算。

就算她有能力付给父母每个月两千块钱的赡养费,但也绝对不希望是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之下被迫着拿出来的……

宋大妈看着温柔和善的沈慈,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因小三插足而离了婚,却又如此坚强而且自食其力的姑娘,怎么偏偏就有个那样的妈?

其实,沈母一开始确实是打算去法院告沈慈的。

但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想要诉讼,必须要先写一份格式正确的诉讼申请,而且这打官司可不是今天递交了申请明天就能判下来的,还得等法官调解,然后再一审二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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