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笙没办法解释,只好陪着他在小树林挖野草挖到天黑。天黑到实在看不清了,两人才打道回府。
“都这么晚了,你们食堂也没饭了吧?跟我出去吃吧。”宋阳不等季笙说话就拉着她上了自行车,出了g大,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小炒就进去了。
季笙发现宋阳的情绪很高昂,一气点了四五个菜,还是季笙拦着才没有接着点。等上菜的功夫,他悄悄跟季笙说:“我怀疑这一片肯定不止一株这种菟丝子。”
他打算这周末两天到附近的郊区里转一转,一是想找一找本地原生的菟丝子,正常的,不会把自己变成别的植物的。另一方面,也是想找一找看还能不能碰到长在别的植物旁边,身上带有这个植物的特征却不明显的“植物”。
不止一株。
季笙打了个寒战。
是啊,她从来没想过,这种植物不可能只有一株。如果此地的气候适合它生长,可能在某地会有一大片。
宋阳悄悄说了他的新发现,用嫁接植物来解释能更好的理解“菟丝子”的特点,当它长到别的植物身上时,就会慢慢呈现出那株植物的特性来。
“那它会对那种植物有什么影响吗?最后会不会整株植物都变成它?”季笙微颤着声音努力镇定的问。
“这个暂时还不知道。不过你送我那盆雏菊是多年生草本的,所以今年十月就能看到结果了。”青椒炒鸡块上来了,宋阳拿出两双免洗筷,递给季笙一双,“我会帮花授粉,看它结出来的种子能种出什么来吧。”
好像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不管前方是什么,至少开始前进了。
季笙虽然仍然心情沉重,忐忑不安,但她告诉自己:知道得越多,就越有可能帮助自己。
“周末我跟你一块去吧?”她说,“我能帮你。”
宋阳有点犹豫,因为这次他有正事,不能照顾她,要取标本肯定很脏很累,“这个不怎么好玩,又脏又累,而且我要早起。”
“我的体力你不用担心。”季笙认为这都不是问题,“而且我一直晨练,早上一般是五点前就起来了。”
她坚持要去。宋阳也不能一味回绝,最终只好答应下来,“那好吧,周六早上五点,我们在车站见。”
☆、第二十六章
从g大门口坐上公交车,只要再坐九站就能到本市最出名的“旅游胜地”:回头山。因为此名不雅,在九几年的时候本市的领导班子为了开放搞活,开发新的就业机会,在报纸上搞了个集名活动,最后给这山改了个名叫“九回头”,取恋恋不舍,来了就不想走之深意。
不过本地的学生,特别是g大和农大的,一般管这山叫“再回首”,学生们都觉得叫个“九回头”还不如“再回首”好听呢。
再回首海拔不高,最低的三百多米,晨练的老头老太太很喜欢没事时去爬一爬。山体连绵,不管爬哪座山,爬到山顶回头望,前后左右看到的山都处在差不多的同一水平线上。由于山势不够好,也没做成出名的旅游项目,也就本市的人偶尔拖家带口的来爬爬山,运动一下身体,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之前也有领导班子说过要不要把这山给平了,或者找找有没有其他的经济路子可走。但这个话刚提出来没两年,还没有真正动工上马,环保之风一吹起来,推山平地的这个念头立刻就被掐死在腹中了。最近两年倒是听说又打算搞成森林公园,看能不能请求财政拨款保护环境。
宋阳和季笙赶头班公交车,六点十五坐上车,六点四十就到了。九站路,司机飚了二十五分钟,车都快开得飞起来了。这个时间坐这趟车的人不多,倒是回去的车坐满了人,都是去市区赶上班、赶上学的。
车里就他们两个乘客,司机问清两人到哪里下车后一路呼啸,到站后特意指点他们:“回去还在这里等车,对面没站啊。”
宋阳不是第一次坐这趟车,知道这个,还给季笙解释:“以前对面有站,是来回车。可能坐得人少,现在改成一趟。一辆车跑个来回才能到终点站。”
进去要买票,普通人十块,学生五块,旁边还有个告示说门票钱是用来清理山里的垃圾的。
天此时已经亮了,山里的天更是亮得早。从小径一路上山去,能看到薄薄的阳光洒在路上。
宋阳背了个大包,手上还拿着把行军铲,打扮得像个资深的驴友。他回头看季笙,没想到她也穿得非常“正确”。全套的户外衣,行军靴,戴着有遮阳的帽子。宋阳还记得大一时跟老教授上山,当时同行的一个女生穿着雪纺裙,打底裤,十厘米高的高跟鞋。老教授一看就让她不用去了,那个女生还说她之前跟她爸上山就是这么穿的,没事。
老教授摆摆手,挺幽默的说:“那你下回把你爸一块带来吧,我批准了。”
既然季笙穿的没问题,他看着两人往上走了有十多分钟了,就说:“咱们换条路走吧。”
季笙是全听他的,两人便舍弃小径,从野路上去。
再回首虽然山不高,但除了小径外都是大面积的缓坡。而且当年乱砍滥伐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到背山处砍树,直接从那头运下山去,绕个圈再运出本地。这种事多的时候,常常几个村子连手“霸山”,所以再回首有不少山有时整个背面都没有树。虽然市政府年年栽树,但树要长起来却没那么快。
所以野路并不好走。野草、树枝、灌木等特别多,还有很多碎石块和小坑小沟,一没留神,脚下绊个树根,能一路滑下去十多米。
宋阳怕季笙走不好路,不但把行军铲给她让她当成拐杖,还紧紧牵着她的手,不时提醒她:“这边有块大石头,小心。”牵着季笙让她绕过去。
“这里有条沟。”扶着她让她跨过来(沟只有不到二十厘米的宽度=_=)
路边长着一丛野兰,韭菜般的宽叶子,郁郁葱葱的,中间是茂盛的一大捧兰花,攒在一处足有二三十朵,高低错落,种在盆里肯定是个超级大盆。宋阳兴致勃勃的围着看了两圈,起身张望记下此地的位置,说,“回来的时候把这一株兰花挖出来给你带回去吧。”
季笙上前摸摸兰花,知道花草对种在哪里并不介意,种在盆里和种在野外没有区别,差别只是人把它挖回去后能不能好好对待它。
季笙有信心能养好它。
宋阳又转了一圈,特意把路边的石头捡过来摞到一起,做个标记,“这样也算不虚此行了。”
季笙渐渐证明了她的体力,宋阳也不再那么顾忌她。他走在前头领路,为了避免季笙无聊就不停的说话。
他说的正是菟丝子。
宋阳觉得季笙才是头一个发现者,所以她一定也很想知道菟丝子的事,说起来滔滔不绝。
“……我给它分了盆,那一盆有十八株,我都给分开了。一株一个小盆,全都放在实验室里。不过菟丝子长着的那一株被我贴了个透明胶带。它现在越长越像雏菊叶了。”他已经分不出来了。
“我想看看它到底能跟雏菊像到什么地步。”宋阳觉得菟丝子对雏菊的同化是有一个限度的,那就是就算它能模仿雏菊叶,说不定还能模仿雏菊开花,但它不可能结的种子最后种出来是雏菊。
“如果能多收集一些它的种子,我想试试它到底能在多少种植物身上发芽,又能跟多少种植物同化。”这是一个大工程,宋阳不可避免的心潮起伏。因为如果他真的能证明这一点,最后发现有这么一种特殊的植物在,哪怕要花上二三十年的时间也是值得的。
季笙能发现宋阳的激动,她的感觉很复杂,复杂到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连她自己的心情是什么滋味,她都分不清了。
“对了。”宋阳突然想到一件事,他牵住季笙的手停下来,谨慎的问她:“你有没有把菟丝子的事告诉别人?”
“……只有你知道。”季笙说。
宋阳点点头,牵着她继续走,一边嘀咕:“回去后要把论坛上的贴子给删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