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都市言情>我的镀金时代> 第111章 爱情,两个精神病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11章 爱情,两个精神病(1 / 2)

我们都想碰到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可以把我们完全击倒,然后不用管现在所有的一切,享受这一生难以忘怀的回忆,即便,只有那一天。

。。。

国贸左近,是京城最为繁华的地段,这里高楼大厦林立,大公司,国际的国内的,都喜欢在这里待着,而这样,也就自然有了许多的人,他们都是精英,立于这个社会的高阶。

于是,也就有聪明的人,会来这里,找到他们给他们提供上好的服务,满足他们的需要。

现在的京城只有一家的星吧克,就在这里,沿街。

天气渐热了,星吧克也很会做生意,在室外摆上几桌,现在是晚上,还不用遮阳伞。

白实秋坐在其中一桌,点了好多东西,咖啡自然不能少,还有糕点,特别的是,一本杂志,虽然他并不怎么看,似乎街上的行人跟霓虹更加的吸引他。

装逼。

很清楚的在装逼,这个工资还不高的年代,在这样的核心区域喝着几十块钱一杯的咖啡,不是装逼是什么?

而且,白实秋还必须装逼装的非常特别,非常的强悍,非常的内涵,让任何人都不能看出他在装逼。

因为,他是带着任务在装逼。

非常无预警的来了一个人坐在了他的对面,这个人一身的乱七八糟衣服,当然了,不是那种脏兮兮的,反而有些潮,可更加潮的是她的头发,弯弯曲曲好似一个鸟巢顶在了头上,杀马特,绝对的杀马造型。

而这个人,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看着白实秋,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感觉,但依旧是看着。

周公子,真的是她。

白实秋也看着她,眼中多少有些震惊的意思,可是……

“好!很好,休息一下吧。”

原来,这是在拍戏。

就是之前说好的那部戏,但是白实秋真的没有想到,竟然是这部《恋爱中的宝贝》。

导演就是周公子的干妈李少洪,制片人是她的另一位干妈李小碗,也就是说,这绝对是她们李李二人标志性的电影,只是这部电影真的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

白实秋现在饰演的就是戏中的男主角,叫做刘志,这哥们是个社会精英,至少现在来看就是这样的,所以刚刚的,他在星吧克喝咖啡,看书,顺带着装逼。

而周公子饰演的这个女主角叫做‘宝贝’,反正就是这么个名字,这个姑娘相当的奇葩,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做出许多好似精神病,或者干脆说就是精神病的举动,比如刚刚,这个宝贝是特意打扮成杀马特的,就是想吸引刘志。

宝贝看上了刘志,于是他们两个人将会发生一场,特别奇葩的爱情故事。

“小秋啊,你这演的不错,刚刚的眼神儿很到位,挺好挺好。”李少洪对于白实秋的表演还是给与了肯定。

“一般一般。”白实秋赶紧的谦虚一下。

旁边的周公子则是立马揭穿这个家伙的老底,“世界第三。”

引来众人的一阵大笑。

虽然白实秋也是笑着的,但他其实有心事。

这个心事绝对不是因为刚刚装逼太到位了,被知名导演夸奖,他会骄傲以至于未来装不好,会耽误表演。

而是因为这部电影,《恋爱中的宝贝》。

这部片子,当年的白实秋还真的是看过,因为这部片子当年炒的非常猛,其中的一个卖点就是,周公子大尺度,滚床单,正面全……

白实秋真的不是因为这个卖点,真的。好吧,他也承认,稍微也是有一些,但很可惜,等进了电影院一看,那段滚床单的镜头,根本就没什么嘛,感觉被骗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某局给干掉了。

但真的不是因为被骗这事儿,而是这部电影,非常的奇葩。

后世的网络上几乎找不到这个片子的资源,但这部电影却是一部名作,一部让无数人吐槽的名作。

这是爱情片吗?精神病吧!

这是恐怖片吧?神经兮兮的。

妈呀,吓死了!

一部爱情片,结果获得了这样的评语,甚至周公子本人都说,恐怖就恐怖一些好喽。

特别是,有的网站帮着吹的时候都把这部电影定义成‘爱情恐怖片’……也真的是难为那些个小编了。

另外,票房还非常的扑街,说穿了,看的人不多,可能很多人都如白实秋一样,感觉被骗了,于是就……

可现在,白实秋所见的,这部电影无论是李小碗,李少洪,还有周公子,都是非常的用心,非常的认真,她们花了很多的时间跟精力来准备,还找来了叶锦天做艺术指导。

之前不是遇到了张振那个家伙了嘛,他所说的飞往法国就是去参加戛纳电影节去了,周公子也是去了,而只要知道这个戛纳电影节举办时间的人便一定清楚。

周公子是电影节一结束,便马不停蹄的赶回来拍这部《恋爱中的宝贝》,可见她的重视程度。

白实秋却知道,这部电影不但扑街到死,而且恶评无数。

“好了,下一场,咱们拍车里的戏。”

“ok!”

先跟着拍吧。

现在多少有了一些个改变,白实秋不是有一辆宝马3系嘛,这车子是深蓝色的,地中海蓝,结果被李少洪一看,不错呀,正好可以拿过来做个道具。

刘志是个社会精英,凸显他身份背景的,其实就是那个刚刚在星吧克淡淡的装逼,而眼下,一辆宝马,更是说明了他的身份。

要说这个电影的表现手法还是很不错的,算得上是用心,而且还是就地取材。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