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长真剪短,会不会可惜了?”老板都有些犹豫,剪发容易蓄发难,有些小姑娘剪完觉得不好看又闹腾。
“没事,按我说的剪就行。”秦心很坚定。
黄色的长卷发把她整个人堆的很没有精神,剪短了利落,看着老板一刀一刀的,那原本长在头上的头发就落到了地上,像是一个告别仪式,过去的秦心真的是个不讨喜的女孩,虽然有一部分是莫兴宁故意布局设局,可是根本原因还是在秦心自己身上,她叛逆固执自私,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完全不考虑他人。
她记得当初自己中考分数挺好的,完全可以上本地最好的高中英华中学,哥哥也在那个学校,可是自己为了追随莫兴宁一定要去泰西中学,而泰西是私立的,学费比其他学校贵十倍不止,自己却完全不考虑这个。
因为父亲的事情,妈妈和哥哥都不想跟莫家打交道,可是自己却一定要往跟前凑,为了上泰西高中,甚至用自杀来威胁妈妈,当然那时候刀子还没有割上手,妈妈就心疼的哭着屈服了,她仍旧记得妈妈那时候说的话:你去了,不要后悔。
可是她后悔了啊,真的后悔了,为了自己的愚蠢,以前是假装自杀,可是后来却是真的自杀了……
“好了,你看看如何?”老板的声音有点激动,他从来都没不知道自己手艺居然这么好,能把一个稍微好看的女孩变成惊艳的感觉。
被老板一叫,秦心才回过神来,看到镜子里面,原本的长刘海大卷毛都不见了,露出了光洁的额头,那双狭长的丹凤眼很自然的凸显了出来,很是风流,轮廓清晰的嘴唇很俏皮,她上辈子在外头的时候一直是长发,因为大双眼皮整的有些怪异,她习惯用刘海遮住一点,而到了监狱后理短发,整个人已经是被糜烂生活掏空了,再加上心中绝望,苍老无比。
不一样了,从头开始吧!
“多少钱?”秦心问老板。
“十块。”小店很便宜,不像那些大理发店,做个头动辄上千。
秦心拿出自己的钱包,付了钱,她钱包里面有张卡,是莫老爷子给的,额度很大,以前她花的理所当然,不仅自己花,还经常给余露买礼物,以后不会了。
她曾经天真的以为莫家这么大方是因为莫老爷子认可自己,后来才知道,这些钱是买命钱,是父亲用命换来的,可怜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哪怕后来跟莫家人翻脸,却还一直很敬重莫老爷子。
十块钱剪了个头,又去了美甲店,让人把指甲剪短,上面的颜色和花样都洗掉,露出了指甲本来的淡粉色。脚上的恨天高也被换成了一双普通的白布鞋。
踩着夕阳,她慢吞吞的来到了英华高中,到了校门口,她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哥哥在哪个班哪个宿舍,有什么朋友,老师是谁,全都不知道,门卫不让进,秦心只能站在校门口徘徊,实际上她可以随便编个谎话就混进去的,可是她没有,也许是近乡情怯,她很期待,也很紧张。
☆、第四章 :哥哥
放学了,秦华和平时一样匆忙的往校外走,他找了份兼职,就在学校附近,从下午六点到九点,每天工作三小时。
虽然高三课业很紧,但是秦华从来没有耽误自己的成绩,这份兼职,不仅可以让他省一顿晚饭,还可以赚生活费补贴家用。
秦华走路很快,他总是竭尽所能的利用每一天的时间,总想能做更多的事,他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能撑起一个家,照顾妈妈和妹妹。
他每天都很忙碌,不会在路上逗留,可是刚出校门口却有几个人拦住了他,推搡着到了旁边的小路上。
秦华看到为首的那个小伙,额头染了一小撮红毛,认出来是学校附近街上的混混,经常来敲诈学生,他平日很朴素,这伙人也不会找他茬,没有想到今天却围了上来。
“有事吗?”秦华镇静的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这就是一个很大很朴素的黑框眼镜,不像莫兴宁那种咋一看朴素实际华丽昂贵。
“小子,听说你有个妹妹,怎么样,有空把她带出来陪哥几个玩玩。”红毛旁边有个瘦瘦的矮个,先开口道。
秦华看着有点像书呆子,很好欺负的样子,可是妹妹却是他的逆鳞。
“你说什么?”他狠狠的盯着那瘦矮个。
“还挺有脾气的,别介啊哥们,我们是来交朋友的,反正你妹妹男朋友那么多,认识一下呗!”红毛另外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胖子,胖子一边说还一边拿出手机,把里面的照片放出来在秦华面前晃悠。
秦华看到照片很愤怒,妹妹虽然很叛逆,但是绝对不是这种人,那傻姑娘心里只有莫兴宁那伪君子一个人,他想也不想的一拳打到了那胖子脸上。
几个人没有想到秦华一个书呆子居然敢反抗,胖子没有留神,手机掉到了地上,电池掉了出来。
三星的note2,屏幕大,本身也比较重,一摔地上就掉电池,不过安上就好了,很皮实。
可是眼前是几个混混,本来就是找茬的,刚刚没有留意吃了点小亏,红毛最先反应过来,直接给了秦华一脚,不愧是几人中的老大,一脚就把秦华踢倒了,旁边两个小混混很是配合的把秦华按住。
“看不出来你这么低调,有个妹妹在泰西上学,自己居然还装穷鬼,我们哥几个也是很讲道理的,你摔坏了我兄弟的手机,赔个几万块这事也就了了,如果不想赔也成,把你妹子约出来陪我们玩玩。”
“我不会赔钱的,手机可以给修好,我妹妹是有未婚夫的,你们最好不要乱来,否则吃苦头的是你们。”秦华看着挺瘦弱的,身体却比一般的学生好,主要他常年干活,力气比别人大,两个小混混架着他还有点吃力。
听到秦华的话,这几人都笑了,好像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那个瘦矮个笑的都弓着腰了,他嘲讽的看着秦华道:“就你妹妹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还妄想嫁入豪门,人家莫大少亲口说退婚的,我跟你说,你让她歇歇心,过来陪我们玩一玩,好过做白日梦。”
秦华听到他们的话愣住了,第一时间就想去看妹妹怎么样了,妹妹那性子把莫兴宁当作她的命一样,不,比她的命还重,为了莫兴宁,她可以连命都不要,如果真的被退婚了,他不敢想,妹妹现在怎么样了。
趁着他愣神的时候,红毛又给了秦华一拳,直接把他的眼镜都打飞了。
这会子身边的几个混混不敢大意,很用力的夹住了秦华,准备好好拾掇拾掇他,看不出来居然是个硬茬子。
周围来来往往的有些学生,不过大家都不太敢靠近,特意绕开了一点,虽然这些混混也不是本事有多大,但是你要是好心管闲事,被缠上了就麻烦了。
小混混们也知道这点,他们虽然经常敲诈人,可是也不会做太狠,每次都留有余地,可要是有人管闲事,却一定会狠狠的出手教训,这也是混混生存守则,让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受害的人只会庆幸,而不会上前帮忙。
“哥!”
别人都绕远路的时候,有一个短发女孩走了过来,脆生生的站在他们跟前。
秦心在校门口徘徊,不敢去找哥哥,上辈子哥哥出车祸的时候是在来看自己的路上,血淋淋的车祸现场,有一张喜庆的大红色请帖,请帖跟血染在一起不分彼此,哥哥是要亲自告诉自己,他要结婚了……
如果没有自己,哥哥是不是不会死,秦心这一刻真的很忐忑,她甚至想离开,可是脚步却迟迟迈不开,反而转到了旁边的小路上,却正好看到哥哥被人欺负的画面。
秦心的心一下子愤怒到了极点。
只是十年牢狱生涯锻炼的她非常冷静,哪怕心中暴怒,脸上还是一副平静至极的模样,她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哥”。
她走到那被红毛打飞的眼镜跟前,弯腰把眼镜捡起来,笨重廉价的镜架的左腿被摔断了,她也浑然不在意,把断了的那一边也捡了起来。
几个小混混的动作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因为迎面走来的女孩真的很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娇媚的不像话,带着电流一般,多看一眼就会酥了,这些混混正是少年,比学生成熟,学生靠的是生物老师普及知识,抽象而朦胧,而他们不仅有生动的动作片教育更有丰富的社会实践,对女人正处于最渴望最好奇最容易冲动的年纪。
眼前的女孩无疑能满足他们所有的幻想,清纯,白净的脸未施粉黛,白色衬衫,蓝色裙子,小白鞋,身材窈窕,干净而美好。性感,有一双电眼,一颦一笑皆是风流,嘴唇轮廓分明粉嫩俏皮,让你忍不住想咬一口,脖子白皙柔和,小腿匀称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