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秉渊要走了。
他来北平太久,宋家一封一封电报的催着,若是再不回去,怕是还要派人来找。
离开那日天气并不算好,甚至称得上恶劣至极。
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街道只有呼啸飞过的几辆汽车,萧条至极。
明明离开上海时什么也没带,墨景思却变戏法一般,掏出一条宋秉渊买的红裙。
二人牵手下楼,走到门口,入目的只有高低不同的水潭。
宋秉渊轻捏软手,转身弯腰,轻轻蹭上蜜唇。
也不深入,就这样静静贴着。
细雨成帘,为二人隔出一片天地,雨声哗啦不停,仍能听到对方心跳。
“不送我了。”他终于松开,依旧盯着墨景思看:“裙摆会脏。”
什么裙摆会脏,不过是怕自己没法把持,舍不得离开罢了。
娇人看破不说破,短暂嗯了一声。
宋秉渊缓慢吸气,试图稳住那颗在大雨中呼唤的心脏。
拳头已经握紧,好似在极力控制。
终于,他下定决心转身,又突然被拉了回去。
墨景思踮脚起身,将人拽到身前恶狠咬上薄唇,直到口中都出了些血腥味,才闷闷道:“你是我的。”
鲜红痕迹分外显眼,一滴血珠渗出,宋秉渊没有去擦,反而吻了回去:“嗯,你的。”
哪怕相隔万里,哪怕漂洋过海,哪怕需要叁四五年。
他甘愿沦为俘虏,一辈子被牢固紧锁。
山高水远,总会相见的,对吧?
终于还是走了,汽车消失在雨雾之中,纤细身影停在原处,等到再看不到半点踪影,才缓慢转身。
宋秉渊的离开,倒是让墨景思养成了按时收信的习惯。
这人第叁天就回了家,第五天就送来了信。
一封接着一封,沉甸甸的。
在外人看来那样冷的人细碎的说着,就连船上云的形状都要讲一讲。
去法国的一切事项已经准备完毕,只剩下了等。
趁着最后几天,她也偶尔写些回信,不过内容简短至极,寥寥数句就结束。
可谁又知道这样一个怕麻烦的人竟耐着性子去邮局寄信呢?
时间从指尖穿梭,去法国的船票就在明天。
不知为何,墨景思总有些心神不宁,莫名生出些慌乱之觉。
她照常打开今天才送来的信封,当目光碰上“景思亲启”四字时,眼皮猛然抽跳起来。
桌子上还零零散散的摆着其他信封,与之不同的是,桌上的每一封都笔力遒劲的写着“阿音亲启”四字。
墨景思秀眉微皱,拆信时有些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