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第70章 甜香
谢忘之愣了, 旋即睫毛一颤, 李齐慎的指尖还点在她唇上,她不敢大声说话, 怕把他的指尖抿进去,只能轻声说:“怎、怎么了?”
“……没什么。”李齐慎也愣了一瞬, 迅速收手, 掌心翻转, 把指尖露给她看。
“啊……沾到了。”谢忘之看见上边的糖粒, 底下还有道浅淡的红,大概是染了口脂。她当即想摸帕子出来给李齐慎擦手, 但她出门就掖了一块, 还给虎子裹碎银了, 再抬眼看他时有点尴尬,“哎,我就带了一块帕子。”
“不要紧。”李齐慎垂手, 自己碾了碾,糖粒是下去了, 指尖却仿佛残存着刚才的触感。
柔软、温润,像是新剥的荔枝。
他吞咽一下, “不去珍味阁也行,还有什么地方想逛逛吗?”
谢忘之本来就不爱逛,只不过和李齐慎出来才觉得开心, 没目的地, 自然哪儿都好。她起身:“就随便走走吧。”
李齐慎应声, 勾住照夜的笼头,率先往街上走。
长街漫漫,两个人漫无目的地瞎走,两边铺子多,但李齐慎没什么特别的喜好,谢忘之倒是有,不过她喜欢的玩意全让谢匀之包了,都是从店里订的,没必要这时候买。
谢忘之今日穿的是绣鞋,鞋底软,但不是能走长路的,走了一阵,她觉得脚下开始不舒服,也不矫情,直接和李齐慎说:“回去吧,时间差不多了,而且我脚磨得不太舒服。”
李齐慎瞥了一眼裙摆下的绣鞋,会意,带着谢忘之往偏僻点的地方走了几步,打算扶她上马。
他先伸手,谢忘之自然地抬手搭在他臂上,隔着衣衫感觉到其下紧绷的肌肉线条,恰到好处的起伏,显得有力气,但又不夸张。谢忘之没来由地心乱了一瞬,连踩马镫都忘了。
李齐慎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故意逗她:“怎么,走了一圈,忘了怎么上马?”
“……才没有。”谢忘之扭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颇有点闹小脾气的意思,含着三分娇嗔,但她借着李齐慎的力气上马又很利落,若不是身上的锦衣华服,活脱脱一个小侠女。
她坐在马上,垂眼看李齐慎,“你看,我忘了吗?”
“没忘。”李齐慎笑笑,一踩马镫,翻身上马,还是坐在她身后,一挽缰绳,“走了?”
谢忘之应声,抓住马鞍:“走。”
和李齐慎一起五年,照夜懂得很,缰绳牵动笼头,稍稍一动,它立刻小跑出去,迎着将落的夕阳,一路跑回了安兴坊。
李齐慎控着速度,没让它跑太快,到谢府时距离宵禁还有差不多两刻钟,谢忘之生怕他赶不回去,下马时顿了一瞬,都没让李齐慎扶,匆匆忙忙下马:“算算时间差不多了,你快回去吧,安兴坊里没有客栈,困住就麻烦了。”
“知道。”有照夜在,只要肯交罚金,必不可能赶不回去,李齐慎丝毫不慌,含笑点头,“回去吧。”
谢忘之点头,稍提起裙摆往谢府走,背影相当娉婷袅娜。
等她进门,李齐慎才收回视线,顺手抚了一把战马的鬃毛。他刚低下头,在马鞍上看见个东西。
是只荷包,里边空的,口子扎得很紧,颜色也鲜亮,显然是刚刚绣成。荷包的底色是靛青,绣的是写意的飞鸟,绣工比谢忘之少时绣的那几个好得多,乍一看有水墨意,倒像是信手勾出的小画。
难怪刚才下马时顿了一下,走得又这么匆忙。
李齐慎轻轻一叹,捡起荷包,指腹压过上边起伏的绣纹,笑了一下:“送个东西还遮遮掩掩的,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嘴上说得轻巧,手上却珍之重之,他小心地把荷包揣进怀里,正是贴着心口的地方,还拍了拍,确定不会掉下去才移开手。李齐慎单手扯住缰绳,另一只手在照夜的马鬃上拍了一下,语气轻快:“回去了。”
照夜听不懂人话,但它懂这指令,蹄子在地上一敲,拔腿往前跑。
夕阳将落,金红的光镀在小将军和战马上,像是幅用黄金描边的画。李齐慎控着马,朝着太阳落山的地方跑,浅琥珀色的眼瞳直视将沉的太阳和大片的火烧云,眼中金红交错,像是一池熔金。
**
驿馆。
今年开年时李承儆听了安光行的进言,下旨让各地节度使进京,节度使所在的地方有远有近,紧赶慢赶才在二月底到了一半。但就是一半人,各自都带着亲兵,住哪儿也是个问题。大明宫当然不能腾出来,住来住去,最后还是到了驿馆。
好歹是在外是郡王,在军中是郎将,李齐慎在驿馆里分到个独居的屋子,至少不用睡大通铺,和士官挤在一块儿睡。
不过他不在乎,在哪儿都是睡,露宿街头也一样。李齐慎沐浴完,席地而坐,肩上随便披了件大袖,袖摆和衣摆在地上铺开,衬着盘曲的长发,像是成卷的流云。
他点了灯,对着灯翻看放在桌上的两只荷包。
谢忘之给他绣的荷包不少,但最后到手上的也就三只,绣了煤球全身的那只还在乱军中丢了,战后李齐慎折回大漠,找了好几回,终归是没找到。草原女孩不会荷包这种精细的东西,李殊檀不爱绣,梁贞莲绣的李齐慎当然不收,这么多年用的就是谢忘之一开始绣的那个。
不过如今倒是多了一个可用,李齐慎笑笑,正式宣布煤球退役,收进盒子里,留了飞鸟纹的那个。
他刚把荷包收起来,门被敲响,不轻不重,恰好是三下,李容津的声音随之透进来:“我进来了?”
“进。”李齐慎快速扯下肩上的大袖,两手一动,套进外衫里。
李容津进门时看见的就是侄子慌慌忙忙地套外衫,啧了一声:“干什么呢?又不是小娘子,也不是没穿衣裳,着急火燎干什么?”
“仪容不整,不好见客。”李齐慎摸摸鼻尖,顺手把外衫的腰带扎紧。他平常穿圆领袍或是轻铠,潇洒利落,现下穿的却是大袖,又披着长发,又有点儿温雅风流的意思。
李容津摇摇头,不发表评价,在他身边坐下:“刚才干什么呢?”
“没干什么。”李齐慎本能地不想让叔父知道荷包的事儿,信口掩饰,“发愣。”
长安沉浮,这么多年说的谎不计其数,几乎成了本能,张口就来,且眼神诚恳得李容津都看不出来。他看了侄子一会儿,一阵无力,但只能接着说:“愣什么?”
李齐慎真没想到李容津连这话都能接,真愣了一下,没注意,把刚才想的事儿说了出去:“我在想,女孩儿的口脂是不是甜的。”
李容津:“……”
“死小子你先前到底去哪儿了?!”他惊得肝胆俱裂,要不是没带马鞭,早就一鞭子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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