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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贵女 第410节(1 / 2)

读书人钻研《易经》到了头,出来算个命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也因此霍光才有此问,他就是个读书人,平常也能接触到这些占卜之术,偶尔自己也会进行相关仪式呢!

如果霍光对占卜之术一无所知,他是不能说出陈嫣看掌相的做法从未见过这种话的。一般来说,不了解某个行当的时候,当事人都会承认自己的‘无知’,看到没有见过的东西只会当自己‘少见多怪’。

这样说自己从没见过,反而是自信自己见识足够多的表现。

“你没见过的可多了!”陈嫣扑哧扑哧笑了好一会儿,介绍了掌纹里面的‘知识’。到了最后才一本正经道:“其实都是骗人的!你们别当回事儿——我从不信占卜之事,也是觉得拿来做游戏有意思才偶尔使用。”

之前听陈嫣说的头头是道,显然是有一套理论在其中的。就算是一开始半信半疑的,这个时候也真心觉得是一门‘术’了。然后,当众人相信了之后,她又说都是假的…实在是有些令人愕然了。

陈嫣却不以为意,到现在为止,她已经很少和别人争论这些了…世界观这种东西,形成了之后就很难改变了。

“既然去病遇到你们了,那就这样罢——我先陪我家这个小磨人精去作耍!”陈嫣并不欲多停留,她很清楚自己现在除了在固定的圈子里之外,对外面其他人压力都是很大的。

自己在这儿,这些‘年轻人’(其实她自己也是年轻人)是放不开的。

霍去病却没有这个意思,他本来就是出于保护陈嫣母女的安全才跟上的。又怎么可能因为遇到霍光和老熟人就和她作别,也不说什么多余的,继续跟上就是了。

“今日我也是巧遇翁主…不夜翁主与无忧翁主驻足夜市,身边一人未有。”霍去病解释了一下情况,当然,他不是为了解释而解释,而是示意眼前两个人可以滚蛋了。

陈嫣和陈如意母女两个,本来就是为了单独逛夜市的乐趣才出现的,能带上霍去病也是因为不好驳了他的面子。换成是一般人,这个时候凑过去陈嫣固然不好拒绝,心情却不会太好。

眼前两人不傻,自然是告退了。

等到人走了,这一路一如之前。只是在这条不算长的街市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霍去病忽然道:“翁主今日不得开怀,不知是为何?”

陈嫣:?

“去病…你在说什么?”陈嫣迷惑地看着对方,但表情很快维持不住了。陈嫣又眨了眨眼,忽然笑了起来。

“有的时候真不知如何说你!有人觉得你少言,便不可能是油滑之辈…然而在我看来,你恐怕是少见的滑头了。什么都知道,却依旧是如今率性而为的样子吗?你真像陛下,只是比陛下少了一些强势自然。不过,这大概是你们二人所处不同的缘故罢。”

陈嫣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霍去病说着什么。

“明明这么聪明,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要说出来呢?是真的觉得不会得罪我?”陈嫣反问霍去病。

霍去病并不说话——说到底,他也不是什么乖宝宝,偶尔这么在作死的边缘左右横挑一小下,显然是很开心了。

其实霍去病早就注意到陈嫣的反常了——在刚刚遇到陈嫣的时候,陈嫣一切正常,但是直到快要去酒舍的时候,有些东西不太一样了。他是很擅长观察的人,所以一眼看出陈嫣表面如常,内里却是心不在焉的。

刚刚他逗霍光他们玩儿,又是调侃他的运道,又是说些算命之术的,看着热热闹闹,实际上反而不符合她的性格。

如果是在十年前,她有可能如此,她本来的性格就是这样跳脱,也不太讲究上下尊卑。兴致来了,随便一个人也能说什么,更不会在乎和她说话的人身份是什么。但是现在不同了,她本人变化其实不大,但是外界看她的方式已经大不一样。

就算是她平易近人,其他人又能坦然受之?这种事多经历几次,她的行事作风自然就有了改变。

越是这样‘没话找话’,越说明她的心已经乱了。

其实霍去病不应该开口问这个的,但有的时候人就是这样,明明不应该,还是要做尝试。这种行为有一种统称,就叫做‘作死’…很多时候就是‘得意忘形’之下做出的不过大脑的事。

霍去病自己也觉得挺奇怪的…明明一直很忌惮陈嫣,对她很无感来着。但即使是这样鲜有接触,在真正接触的时候也会佷容易对对方放松警惕——仔细想想,可能这就是这位翁主的特别之处了。

不只是他,很多人都被这种特质影响过…这样想想,似乎也没什么了。

陈嫣笑了笑,并没有解释什么。事实上,以霍去病和她的关系,他是没资格问这个问题的。更准确地说,他问了这个问题,她完全可以不回答,一点儿解释都不需要。

霍去病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之后便一句话不说了,非常安静地送陈嫣去了暂居之所——市坊已经关闭,闭门之前进来的人自然只能在内部找地方住。对于陈嫣来说这是很容易的,这里自然有属于她的产业。

聚宝阁名下的邸店,早就安排好了。留了最好的院子,整个院子只招待陈嫣母女两个。

陈嫣在婢女的服侍下洗漱完毕,并没有直接歇息,而是挥挥手让众人退下。自己则是站在院中廊下,一边梳理还微微湿润的头发,另一边神思空明,像是什么都没想,又像是畅游在记忆长河里,什么都零零碎碎地触碰到了。

一下想到了几天前的一份蒸排骨好吃,一下又想到了果园是不是快到采摘季了,去年采摘的时候家里小朋友玩儿的很开心呢!今年也可以过去一趟…记忆在飞速地向前,于是她可以想起很多很多更久远的记忆。

而这些记忆悬浮在大脑中,都只是轻轻点一下,便俶尔远逝。于是她会想到的记忆常常只开了一个头,后面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时候又碰到了一团新得记忆。

这种记忆穿梭的速度是很快的,倏忽一下,陈嫣就来到了十八九岁时那个夏天。那个夏天很热,所以她才打算出门避暑…时至今日,她还几日暑气是怎样将她层层包裹,肌肤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来的。

当时会觉得很讨厌,但是现在想想,都是很美好的记忆了。

当时阳光那么热烈,她的一切也那么热烈…当然了,她现在依旧很热烈,只是有些事情不一样了就是不一样了。那个年纪,在青春期特有的荷尔蒙刺激下,她度过了第二次热热烈烈的美好年华。

那一时期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人的脾气变得很奇怪,特别介意一些小事,很容易就愤怒,也很容易就高兴起来…但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人生之中最好的年岁,晶莹的肌肤下,有的是鲜红色的血液,奔涌冲刷着血管,血脉里的波涛汹涌壮丽地就像是命运本身。

那个时候好像什么都是美妙的,不会为过去驻足,也不会真正为未来烦忧。在特定的时间里,人已经被体内的某种激素麻痹了,能够专注于享受当下,灵魂都变得轻飘飘。

这样美好的年华里,她当然遇到了最好的人。

或许这里有一些当事人滤镜的存在,但是她始终认为不会有比那更好的人了!换成是另一个人,她都不觉得那个人配得上自己美妙的青春年华——这或许是属于她的小小偏执,但谁又能反驳她呢?

这是她的事,自然只有她自己才能做出论断。

她记得的,当时她穿了红色的衣裙,下摆浸泡在流水中,映红了小半片河。然后,然后她就和他不期而遇了。

人真的是一种非常奇妙的生物,奇妙就奇妙在,他们看到的其实不是原原本本的客观现实,而是经过自己主观修饰过的存在。所以在他的记忆中,那一天遇到的人不只是浅色衣衫、谦谦君子,他身上有太阳穿过树叶林木时产生的细碎光斑,而他本人分明是在闪闪发光的。

只是看过一眼,陈嫣就知道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事实上,又有哪里不一样呢?排除掉他确实是人群中相当优秀的那一个,他其实和别人没什么不同。非要说他有什么不同,那也只是针对当时看了他一样,与他擦身而过的陈嫣而已。

不过这样也够了!对于青春年华里的人来说,相信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世界的神,甚至自身就是全世界,这并不是奇怪的事。既然他对于她来说是与众不同的,那么对于世界来说是不同的,这也没什么难以理解的了。

追溯记忆的旅程还在往前走,不曾停留。

“大舅…大舅…大舅!”那个时候陈嫣还很小,‘咚咚咚’地奔跑在温室殿的木制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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