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点头回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答应就是了。不过呢,咱们可得事先说好。你女儿我,平日里不爱发脾气,除非有人揪了我的老虎尾巴。所以,日后如果我发了大火气,爹爹你要想保住脸面的话,就不要和我作对,你必须得无条件的站在我背后。只有这样,您爹爹的面子,才有保住的可能。”
莫海峰一瘪嘴,听着这话觉得有点问题,不过他又挑不出具体问题在哪儿,想了老半天后,他无奈说了句,“只要你别做掉脑袋的事儿就行。你爹爹我世袭三代城主之位,虽然没有机会进帝都上朝当内官,但也一直稳稳妥妥的维持着从三品外城城主的职位。你可不能让你爹爹我,在我这一代,闹得把官都给丢了。你明白么?”
虽说莫海峰拿她母亲和舅舅的命来威胁她,逼她妥协,这点让她觉得有点恶心之外,其余的条件,莫兰觉得还算可以。至少,她爹爹现在可以保护她的安宁,让她免受外界打扰,而她只需要给他这个做父亲的颜面便可。
想了下后,莫兰点头应和,“明白了,爹爹。我会照您意思去办的。”
这次的谈判,算是顺利吧。莫兰的乖巧,莫海峰十分心满意足,日后,估计他不会再和莫兰有任何的冲突了吧?
时隔七日,这七日,莫兰当真夜不归宿,直接挑战莫海峰的威信。
莫海峰知道莫兰夜不归宿,他也不吭一句话,府里的闲言碎语,被他一次次的压了下去,甚至他还动过极端的手段,把一个背地里碎嘴莫兰在外面偷汉子的贱丫头,当着所有奴才的面给活活打死了。从此以后,府里的人,再也没人敢说大小姐一句坏话。
这七天里,小手竟然把那九双高跟鞋,全部做好了。还真让莫兰惊喜至极,小手被莫兰当众表扬了一番后,他又一次哭丧了脸。因为莫兰又给他颁下了另一个沉重的任务。
马车!
也不知道小主是什么脑袋,怎么会画出如此奇怪的马车?没有车篷,更没有车帘布,坐在上面被马拉动的时候,那风啊雨啊什么的,全都挡不住。不过说实在话,这图纸里的马车,形状还真好看。
这形状好看,全都牺牲在他们木匠的睡眠上,越好看,他们就越惨。那工钱再多,也弥补不了他们丢失的睡眠时间。
而且小主只给他一个半月的时间。要九辆马车?要他老命不是?上次被她训了一顿之后,虽然他收了十几个学徒,又收了几个小工帮忙锯木头,可还是觉得人手不够啊!
高跟鞋到手后,莫兰把住在鬼屋里的那些姑娘们,叫去闺阁附近新租的小屋里,她把高跟鞋扔给她们,叫她们穿上。
那群姑娘们看见高跟鞋,一个个摆出特惊恐的眼神,“这什么怪鞋子啊?怎么后脚跟这么高?这叫我们怎么穿?”
“怎么不能穿?”莫兰拿出自己的高跟鞋,把脚往里一塞,穿给她们看,“瞧,我这不是穿上了呢?而且还能健步如飞!你们也给我穿上,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面,你们的脚,只要一落地,就必须得穿这鞋子才能走路。我不只要你们适应这高跟鞋,我还要你们穿着这鞋子跳舞。如果等我教你们跳舞的时候,你们还跛跛崴崴的,我就把你们的脚趾头,一根根剁下来。”
“……。”那群姑娘们全傻眼了。她们好似忘记了,这位千金大小姐的脾气,不是一般的暴躁。虽然平日里她也不怎么发火。
莫兰这般一说,那些姑娘们挨个把鞋子穿好,歪歪扭扭的在那边走着玩。
“哎哟——”其中一个已经不小心扭了脚,仰天摔在地上。
莫兰拧眉走过去,焦急的扯过她脚丫子瞧。
“哎哟!大小姐,贱妾的臭脚丫子,您怎么能碰呢?你也不嫌脏?”小凤娘想抽脚。
莫兰用力一抓,骂了句,“吵什么?我要看看你有没有扭伤。”莫兰试着转动她的脚,没见小凤娘叫嚷,心头一松,“还好没扭伤,要不然,我还得等你伤好了再操练你。”说道这儿,莫兰回头叮咛一句,“你们都给我仔细着些,千万别把脚给扭了,听明白了么?”
姑娘们相视一眼,她们知道,她们现在,是这位大小姐的商品,商品自然不能有瑕疵。姑娘们严肃的点头应道,“是,我们一定小心。”
“嗯,除了这高跟鞋之外,你们有没有按我的吩咐,每日喝药汤,洗药浴,敷面膜?”
说道这个,那群姑娘们眼睛闪亮亮地,全叽叽喳喳叫了起来,“哎哟!这待遇,和我之前在青楼里,根本没的比嘛!”
“就是就是啊!每天晚上都还有牛奶喝呢!这一杯喝下去,就是百文铜钱,喝满十天,就是一两银钱啊!我们每天的伙食,药材,加起来的费用都比咱们的月薪还高呢!”
“大小姐您可真够大方的。”
莫兰一道微笑,“只要你们能变得美美的,我自然肯花心思上去。都记得定期处理自己身上的体毛,还得定时全身涂精油,收缩毛孔才行!”
坐在边上的黑娘不免泄气的说,“不是我说,就算咱们吃再多药材,喝再多牛奶,没有天生丽质,咱们怎么和那些红牌角儿们比?”
高个子女人白了眼,说道,“你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你之前不也看见了,咱们大小姐那手化妆技术,把你这黑不垃圾的黑鬼都变成了天仙,相信我们几个,只要在大小姐手里,一定可以把那四名楼里的花魁,彻头彻尾的打下来。”
“就是就是。”
那些姑娘,貌似对莫兰挺有信心似地。
莫兰也不多做解释,只是保持她那一惯的神秘姿态。
这次高跟鞋定制完毕后,莫兰也没有给她们多少繁重的任务,只是叫她们熟悉鞋子,维持身段,保护好肤质,锻炼自己的身体柔韧性,回去鬼屋,继续压腿,扳腰,做仰卧起坐等等
乐坊的进度,莫兰也一直在跟进中,自从上次从那些乞丐里挑了几个对音感敏感的人,磨练下来的结果,莫兰十分满意,现在也已经进入了教唱的阶段,然后再在他们中间挑出最令她满意的声音。摩摩训练的乐班子,虽然有点不尽她心意,那乐班子里,各个都是胡子苍白的老头子,不过没办法,有音乐功底的,而且能尽快上手新式乐器的,也就只有这些原本就精通音律的老头,要想让年轻们上手,还得等上一年半载。如今只能勉强叫这些老班子人,顶上一两回。
又过了三天,南城那边传来消息,听说皇上派遣了一名镇北大将军,驻守‘双城’(南北两城合并为双城),镇北大将军原本就是南城出生的猛将,三年前进了帝都后,入了内宫,官职连连攀升,如今,他已经是从二品的大将了。
这次回到南城驻守,皇上不仅赏赐了万两黄金万匹绸布,十匹良驹之外,皇上还特赏宫廷宫女百人,随侍在他身边。可见,这位大将军,有多么得皇上宠爱。
从二品的大将回到南北双城,身为城主的辛思律以及莫海峰,见了他还得给他行个弯腰礼。
这位大将军要回南城的事,可把莫海峰给急愁了。
虽说南北两城一直处于友好状态,而且每代都有联姻。可是,两城之间的竞争,肯定是有的。就比如,皇上拨款给‘双城’用于建设城镇,那款子,究竟给南城多些?还是给北城多些?这中间的内幕,就已经数也数不清了。
那位得宠的大将,如果回到南城,先不说他会给南城城民们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若是他被辛思律贿赂过去,大将再一道折子献给皇上,夸南城城主一番,那么之后,皇上每次拨款,估计都会偏心给南城。长此一来,北城的经济会日益衰退,那些豪商们,也会一个个离开北城。说不定年代一长,南城直接把北城给侵吞掉,从此以后,双城里只有一个城主,城主的姓氏,姓辛不姓莫了。所以这位镇北大将军的归来,绝对是举足轻重的。
可惜那将军出生地就是在南城,莫海峰没这脸皮去南城门口把人拽到北城来住。
所以这几天,莫海峰一直寝食难安,夜不能眠,苦心思虑着,要怎么光明正大的把那大将军骗过来?
对了!莫海峰忽然想起来,这位镇北大将军,好像有个红颜知己,是那红城第一名妓,月燕飞儿。
如果他把月燕飞儿请到北城来暂住几日,再发邀请函给那大将军,叫他过来听乐赏诗品茶,估计他应该会来吧?
不过那个月燕飞儿的出场费,挺高的呢,包一个晚上就得千两银子,而且还不卖身,光陪客人谈话聊天,弹奏音乐给他们听而已。如果他想把月燕飞儿请到府里来暂住几日?那得花他多少银两?
要是以前,莫海峰一定毫不犹豫的请岳丈唐坦柳出资帮一把,可是前几日,唐坦柳在他们莫府,被莫兰数落完一顿呢。他哪有这个脸皮去跟岳丈要钱?
想到这里,莫海峰又愁得跟什么似地。
就在莫海峰愁苦得不知所措时,突然,一封红艳艳的邀请函,递到了莫海峰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