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个词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时,一股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马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饿肚子,它们仍能吃饱。
摇摇头,想多了吧?
“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鞑子,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马总旗运气不好,下个总旗不知道是哪个孙子。”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
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转眼间就没了,在边塞的岁月,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头巡逻,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却记得很牢。
此时,他才想起,自己竟不知道马总旗的名字。
好笑吗?
他只想哭。
双手支在身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再吐出,胸口还是发堵。
干脆闭上眼睛,张开嘴,用尽全部的力气,吼出一句:“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汉子你威武雄壮……威武雄壮……雄壮……”
别怪他立体声回放,因为他只会这一句。
吼完了,孟清和舒畅了,难怪郁闷的人总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吼上两嗓子,的确舒爽。
三十几步之外,一个牵着马的修长身影一个踉跄,差点没左脚绊右脚扑倒在地。
几个举着火把路过的边兵互相看看,心中同时升起一个疑问,这是哪个兔崽子半夜不睡觉学狼嚎?!
翌日,一骑快马天没亮就驰往驿站,骑士身上带着指挥使徐忠的奏报,奏报上写明斩敌首六百余,获战马一百八十余,擒百夫长以下五十余。
奏报末尾,徐忠特意提及沈瑄,言其在此战中表现得极其勇猛,率众骑出战,一马当先,斩敌首不下十数。
北平府的燕王也得到了消息,在与道衍和尚对弈时,连连夸赞,“吾兄之子,麒麟儿也。”
燕王口中的兄长,不是他的亲兄弟,而是洪武帝的义子沈良。
洪武帝有二十六个亲生儿子,十六个女儿,还收了二十多个义子,加起来,差不多能凑成两个排。
沈瑄的父亲沈良便是其中之一,未到不惑之年,便战功赫赫,还曾救过燕王的性命。本该富贵荣华加身,躺在床上数银子看美女到老,不想却屡次被御史弹劾生活作风问题,还险些同蓝玉谋反案扯上关系。洪武帝大怒,沈良虽保住了性命,却失了圣心,被削去世袭一等侯爵,远远打发到了边塞。
好在他和燕王交情极为不错,燕王两次挂帅北征沙漠,大军中都有这位义兄的身影。不幸的是,洪武二十九年,燕王第二次北征途中,这位义兄旧疾复发,死在了军中。
沈瑄继承了父亲的军事才能,十七岁便在大军北征中立下战功,十八岁入燕山左卫,通俗点说,就是燕王亲军。一年之后,又身负燕王密令,前往开平卫任职。
沈瑄是根正苗红的燕王派,虽然父亲被夺爵,与洪武帝依然有义亲的名分。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郑千户明知他是个烫手山芋,还是不得不接下来。
接下来之后,还必须好好看着,不能有所差池,毕竟沈瑄的父亲就留下他一根独苗,燕王也视他如亲侄,真出个好歹,赔不起啊!
哪想沈瑄刚到不久就遇上鞑子犯边,他还亲自率领骑兵出城作战。
徐忠咂舌,这就是头虎崽子!
郑千户脑袋都大了,好在沈瑄武力值惊人,豪发无伤全须全尾的回来了,否则,他就该考虑是找根绳子上吊还是找块砖头拍死自己,拍不死也要弄出个伤残。
如今事已成定局,只有大书特书沈瑄的功劳,也算是对燕王有个交代。
俗话怎么说来着,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甭管到底是不是应景,总之意思大概就是那个意思。他们都是粗人,能憋出这么一句文雅词就相当不错了。
请功的奏报送出后,开平城外,一处荒地上扬起了片片白幡,黄色的纸钱被风吹散,带着未燃尽的火星和黑色的碎屑。
一个阴阳生大声念着孟清和听不懂的祭文,他只能从那个拉长的调子中隐约听出两句,“魂兮……归来……”
北风带着苍凉,白幡在风中狂舞,草原上仍留着斑斑血迹,苍穹白云之间,有雄鹰在高鸣。
孟清和同其他边军一起,用力踏着地面,大声吼着他根本不明白的话。
所有的愤怒,悲伤,迷茫,恐惧,仿佛都随着这一声声大吼远去。
十年后,百年后,不会有人知道,在大明的边塞之地有这样一群人,这样一场葬礼,这样一声声仿佛要撕裂大地的吼声。
记得的,或许只有吹过草原的风,被黄沙侵蚀的边城,和埋在异乡的累累白骨。
回城之后,孟清和总算想起到城中经历司报道,算是正式在开平卫安家落户。
经历司职掌档勘合,兵丁考核和出纳文书等。有经历一人,姓刘,是卫所内唯一的“文官”。
刘经历年过而立,长相很书生,态度很随和,开口闭口都是之乎者也,在到处都是魁伟汉子雄壮杀才的开平卫所内,算得上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