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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2)

因为录取名额有限,我们那地方考来x大的人少之又少,我一见老乡登时泪眼汪汪,没脸没皮地贴上去认亲,结果人家一个冷眼过来,理也不理我。沈枫说她要是被帅哥那样对待,绝对一头撞死,也只有我这样的人,就算撞死,也选择往帅哥怀里撞。

最后秦征是被我的诚心感动认了我这个老乡,还是被我的粘筋吓到忍了我这个牛皮糖,实在难说得很。不过一开始我确实没对他抱有什么不良心思,明明也是他先主动吻我来着,不知怎的全都说是我霸王硬上弓了他!

这些人,太太太以貌取人了!

至于卫翼,我更是没怎么正眼看过他,直到某天他突然说请我吃饭,又在餐桌上突然向我告白,我才慢慢地傻掉……

彼时我正吃着麻辣火锅,不怎么浪漫地满脸通红,涕泪交加,伸出手抽了一张面纸擤鼻涕,忽然听到他说:“周小琪,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

那鼻涕险些让我倒抽回去。

但我还是镇定擦完了,淡定地看着他,抽了抽鼻子:“卫同学,你确定是在跟我说话吗?”

他那温文尔雅的招牌笑容据说有一个连的杀伤力,我没有被秒杀,估计我的实力能抵上两个加强连。

“确定,肯定。”他眼里含着笑意,好像挺有自信的。

我继续伸筷子,动作很快地扫了一堆食物到碗里,慢吞吞地说:“我能不能晚点再回答你?”

他了解地点点头:“是要给你点时间考虑。”

“是啊,至少等我吃完。”我狼吞虎咽之后,打了个饱嗝,说,“我觉得,咱俩不太合适。”

卫翼沉默地垂眸,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底,又缓缓抬起头来看我,嘴角抽搐了一下,“周小琪,你是不是担心拒绝了我,我就不让你把菜吃完了……”

被他说穿了真相,我很有些面热,不大好意思地摸了摸耳朵,“那什么……这个嘛……其实……我吃的也不多……大不了下次我请你好了。”

卫翼苦笑了下,“结果还是比不过秦征。”

我愕然看着他,心里想着关秦征什么事了。然后又开始回忆我和卫翼的交集,只记得第一次是在社团纳新的时候,我接待了他,那时要记录名字,我就问:“同学,你贵姓啊。”

“姓卫。”

“卫什么?”

他顿了一下,有点纠结地说:“因为……我父亲姓卫……”

沈枫表示,和我说话,很容易拉低自己的智商水平,所以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都在遇到我之后蒙尘了,甚至一颗就这么漂洋过海了。

我总觉得卫翼的走跟我没多大关系,小说里那种爱得要死要活的情况没出现过,他应该只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而选择了当交换生,但是那些女人都把卫翼离开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这么说对我委实不公平。

看看,人家现在衣锦还乡,还带了个女朋友回来,风光无限啊——这证明他的事真没我什么事!

我这么跟沈枫说,她就掐了我一把,“你就继续撇清关系吧!”

郁闷……

我一边吃着凤爪,一边发送怨念。

床事不决问天涯、猫扑

沈枫送我回到公寓楼下这才离开,我看了看天色,估计秦征也快回家了,路过保安室的时候顺便取了信件和报纸。

大学毕业后,我就和秦征同居了,在一个不错的地段租了套房子,离我们上班的地方都近。三室一厅,一开始是一人一间房,一间书房,后来稀里糊涂的,就空了一间房,添了一张双人床。

秦征在证券公司上班,工资虽然高,但工作强度很大,我在报社工作,上班摸鱼,下班当兼职主妇,信奉“钱不在多,够用就好”,过得也很滋润。

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还没领结婚证,对此沈枫也表示不满,不过她又说了,这年头离婚也容易,结不结婚没什么差别,尤其是秦征那样绩优股,有才有财又有材,一群女人垂涎着,要是真打定了主意踢开我,就算结过婚也没用,到时候我离过婚,迅速贬值,他却升值,对我来说更是个悲剧。

唉……沈枫对我真是太太太没信心了。

我把从潮福楼打包来的饭菜放厨房,把秦征的信件放客厅的桌上,然后就进屋洗澡了。

待我出来的时候,听到厨房里有声响,就知道秦征回来了。

夏末正热,我穿着长t恤,遮到大腿,踩着拖鞋进了厨房。秦征的西装外套搭在椅子上,餐盒已经空了,他正在看信件,眉头紧锁,削薄的唇微抿。

“怎么了?股市崩盘了?”每次看到他这表情,我都是兴奋地问这句话,然后他会勾勾唇角,说,“让你失望了,没有。”

这次他却不是这反应,而是默默地把信折好收起来放在一边,而后回过头来看我,面上虽有些倦色,眼神却还算柔和。“今天去医院了吗,医生怎么说?”

我走过去坐他膝上,习惯性地往他怀里一缩。“没事,就提醒一些要注意的事项。”

秦征的下颚在我头上轻轻蹭了几下,“我最近很忙,你自己注意着。不然把工作辞了吧。”

“不用,还早着。”我回抱着他的腰,想起高中时的班主任,“我们高中班主任九个月肚子都来上课,差点就生在教室里了。”

秦征闷笑一声,“你要学她吗?”

“一个人在家里无聊,在报社有人说话打牌。”

“好,随你。”秦征亲了下我的面颊,我看他很累的样子,也不缠着他了,“我洗澡水放好了,你去泡个澡吧。”

泡热水澡能驱除疲劳,他夜里睡不太好,泡个热水澡倒也有助睡眠。

我站起身,他取了信件就回房间了,听到浴室的门关上,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那信好像是老家寄来的。

我和秦征毕业后就在x市找了工作定居。我老家有弟弟孝敬双亲,他们对我能攀上秦征这棵大树表示十分惊喜,简直是不信了,直到过年的时候我领着秦征回家,他们才算接受了这一现实。所以他们说夫唱妇随,跟着秦征走总没错,秦征要做什么,我跟着就是了。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妈是说“跟党走”,后来就变成“跟秦征走”了。我说那秦征得压力多大啊,他都取代党在我妈心中的地位了。我妈拍了我一巴掌说,人得有信仰,她的信仰是党,秦征就是我的信仰。我一边为我爸叫屈,另一边想信仰这种东西我也有啊——如果自恋也算的话。

至于秦征家里人,就跟我爸妈的态度差不多了。如果自恋也是一种信仰,那只有他有资格拥有这种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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