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吃晚饭吧,走吧,我陪你去。”我说。
“我才不需要你陪。”他冷冷地说。
我实在忍不住了,揪了一把他的脸颊,把他吓得一愣。“你个小屁孩子,装什么冰山酷哥,分明就是幼稚。”我边骂边想,啧,手感真滑嫩,比那些整天护肤的女生好多了,不长斑不长痘水嫩嫩的脸蛋,挨了那么几拳,不糟蹋自己不快活呢。
他被那一抓吓得半晌才反应过来,一张嘴扯到嘴角的伤口,又是嘶地一声抽凉气。
我不厚道地看着他笑。
他右手捂着嘴角,一抬头看到我笑,又怒了,漆黑的瞳孔里两簇小火苗瞬间亮了起来。
然后……
我眨了眨眼。
这唇上柔软冰凉的触感是什么?
似乎他打我比吻我更符合逻辑一点。
不过只是那样轻轻碰了一下,他就像见了鬼一样自己缩了回去,然后愣愣看着我,就好像刚刚干了那事的人不是他,是被鬼上身了吗?
我抬手碰了碰嘴唇,又抬眼看刚刚碰触过的地方。
做了坏事的人,就这么落荒而逃了。
老实说,那感觉还不错,事后回想起来,让我心跳漏了一拍。
周惟瑾同学却自此见我绕道,能多远是多远,完全是一副不负责任的态度。虽然我也没打算让他负责任,但是他这态度还真是让我伤心又欣慰——总不至于是他的初吻吧……
我是个三好学生,自然是不会早恋的,他那样一个古惑仔,没几个女人带出去都会被兄弟们笑话吧,就算真纯情都要装浪荡啊。
所以我说他是小孩子,真是不上道。
上了大学,我依旧和他同校。
细数起来,虽然我们本就是同乡,但是十九年的校友,这缘分不可谓不深呢。
我如愿以偿考入法学系,游刃有余地应付各种课业,社团活动,实习,他的混帐模样稍微有了收敛,似乎是因为那个叫顾绍的导师。那些乱七八糟的发型被抛弃了,依旧是柔顺黑亮的利落短发,不爱打架爱运动,喜欢攀岩、篮球、拳击一系列很暴力的运动……
话说……我怎么好像很了解他呢……
一定是他的后援会们整天在我耳边念叨。
我跟他,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以后大概还会越离越远。或许有一天他结婚的时候会给我这个老同学发张请柬,然后他在上面牵着新娘的手说祝词,我在下面默默喝酒,看着他微笑,就像小学时候那样。
我的少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