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不了不了。
原本叫得最有底气也最大声的是骑士团。
他们自认血统高贵,是贵族中的一员,要去做更伟大更崇高的事业,怎么可以和旁边的屁民们一起下地种田。
本感觉这一届魔王挺好说话——你看,她还专门询问有没有人会种田,连那种肮脏的农奴都能接纳,被冒犯时也没有丝毫不悦——结果下一秒,魔王就亲自为他们上了一课,让骑士们了解到什么叫说一套做一套。
……对不起,他们不应该质疑这位魔王的凶残程度。
比起那种上来就直接开打的莽夫,反倒是这种看上去和蔼可亲却会冷不丁暴起的人更可怕。
骑士团噤若寒蝉,不得不憋屈地接受现实——他们即将从高贵的骑士,沦为下贱低等的农夫。
要说全场最开心的,既不是收获到农业人才的帕梅拉,也不是刚刚冲出黑暗界获得自由的魔族,最高兴的反而是矮人族。
尤其是那些原本属于矮人皇家护卫队的战士们。
看到这些人族的战士,他们就仿佛看到了过去的自己。
不过他们可比这些傻不拉几的人族聪明多了。
还敢跟魔王大人谈条件?
被杀了吧。
傻了眼吧。
原本是护卫队小队长的两个矮人工匠骄傲地挺起胸膛,背后的铁锤闪闪发光。
能认清形势的人才是真英雄。
人族,不行。
第55章
自从魔族占领了切斯托克城堡有一段时间了,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大多数人也开始逐渐习惯了他们的新生活。
不过有习惯的, 自然也有不甘心的。比如说一些被迫挑粪的贵族,还比如说几个不得不听从那个自荐老农奴指挥的男仆女仆。
既然不甘, 自然要做出行动。
首先行动的是一个贵族。
他的家族拒绝为一个次子支付高额赎金, 认为他一个不能继承爵位和财产的次子不值这么多钱。
眼见着他要和其他同样处境的倒霉蛋一起挑粪, 这名还算有才华的贵族奋起自救, 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创造出一篇称颂魔王的诗歌。
说句老实话, 他这次之所以会被切斯托克伯爵邀请来参加宴会, 就是因为他能写一手好诗。伯爵希望能通过这个方法让伯爵夫人开心一点。
这名贵族对自己写诗的能力很有信心, 实际上他被称为人族当代最伟大的诗人。
创作完毕,贵族信心十足地去找看管他的半兽人, 说是有重要的宝贝献给魔王陛下。
半兽人听不懂其他话, 倒是对“宝贝”“魔王”这两个词很敏感, 看了眼这名贵族弱不禁风的小身板转身朝外走。
走了几步, 发现人族竟然没跟上来, 立刻停下回头, 愤怒地大吼一声。
贵族这才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连忙跟了上去。
帕梅拉听说一个半兽人带着一个人族来找她时还很惊讶, 以为发生了什么事。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她同意了他们的求见。
半兽人把人带到,就老老实实缩头耷脑地站在一边, 尽力减少自己在魔王和魔王副官眼中的存在感。
贵族却没注意到它这个小动作, 挺直腰背, 从袖子里掏出折好的羊皮纸抖开:
“啊!魔王!在看见您的第一眼, 我的心就被您俘获!
您的红唇似火,您的黑眸如夜!
这!是光明与黑暗的交界……”
帕梅拉:????
西蒙:“……”
帕梅拉被他开头那句充满感情的感叹音给震撼到了,之后就再没回过神来。
她还以为这个人族真有什么宝贝,合着就是一首诗?
还是这么肉麻的一首?
还“光明与黑暗的交界”。
帕梅拉嘴角直抽,完全没有被赞美的快感,反而觉得自己被一锤锤钉在耻辱柱上下不来。
不等这人把整首诗念完,帕梅拉忙不迭地打断他:“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这就是你宝贝?”
为了防止误伤,她还特意多问了一句。
捏着羊皮纸的贵族果然没让她重燃希望,点点头,带着压抑不住的自豪,昂首微笑:“回陛下,是的。在看见您的第一眼,我就文思泉涌,灵感迸发。在创作这首诗的时候,更是完全停不下手中的笔杆。对了,我还为这首诗写了曲子,如果您允许,我可以取来手风琴为您表演。”
“不,不用。”
居然还能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