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黎夕挂了电话之后,才恋恋地掀开被子。拿起床头的闹钟一看,已接近十点。
她的生物钟一向很准,八点准时起床。至于今天为什么会一觉睡到了将近十点,只有她知道。
昨晚遇见江聿琛之后,她拿起钥匙就直接离开了。而江聿琛就像是一个导火索,引燃了那个缠绕她八年的噩梦,于是恐惧绵延。
她一夜几乎都沉浸在梦魇里,以至于,让一个生物钟固定的人,也打乱了节奏。
挥去脑中的怖人的片段,她赶忙起床,刷牙,洗脸,化妆,一气呵成。背起包包就往楼下跑去,想必卢卿都快等急了。
如她所预料的一样,卢卿已然等在了楼下。一辆宝蓝色的保时捷跑车,就那样停在一堆普通的轿车里,颇为扎眼。
跑车里的女人,一头酒红色的短发,清爽而又妩媚。左手夹着一根女士香烟,贪婪地吮吸着。
黎夕走到卢卿的身旁,毫不犹豫地抢过她的香烟,碾碎在脚下。
她皱眉:“卢卿,别抽了。”
被夺下香烟的卢卿,保持着刚才的失落摸样。一点都不像昔日那个洒脱美丽的她,她为何会学抽烟,除了黎夕,大概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卢卿努力弯出一抹平常的笑靥,对着黎夕说:“走吧,黎夕。”
黎夕也不知如何安慰她,只能安静地坐上了副驾驶座。
“卢卿,别去想他了。”黎夕知道,卢卿的失落,只可能是因为他。
因为,叶景琰。
卢卿恢复了那股蛮不在乎的模样,开玩笑到:“都怪你,干嘛买房子要买在a大旁边。害我每次路过,就心里不爽。”
看见卢卿恢复了心情,黎夕才松了一口气:“是是是,是我不好。等我攒够了钱,就搬家,这样好了吧。”
“这才乖嘛。”
黎夕知道,卢卿是一个极其简单干净的女子。只是,所有的简单干净,在面对叶景琰的时候,都变成了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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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园是本市最大的宴会场所,黎夕鲜少在这里出入,除非是商业活动。
她知道,所有有钱而又有权的人,往往藏着许多难以寻觅的阴晦。至于那种阴晦,是不会有人去揭穿的,也不会有人去触碰。反倒所有人,都会趋之若鹜。
卢卿是卢氏集团的未来继承人,本市第二的金融大家,自然是有很多人想要攀附的。
刚走进枫园,就有形形□□的人,前来搭讪。卢卿只是刻板地与他们稍稍寒暄了几句,就跟黎夕走进了枫园。
那些话,黎夕已经司空见惯。卢卿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所以从她落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着不平凡。
而黎夕,却注定着,一辈子都会戴着毒贩女儿的帽子。人,际遇不同。很早的时候,黎夕就领教到了这一点。
只是,黎夕会嫉妒所有人,却独独不会嫉妒卢卿。因为,卢卿的故事,不会比任何人来的快乐。
服务生热心地把他们领进了包厢里,而后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各种菜系。黎夕只是笑了笑,低头随便点了几个菜,就把菜单推给了卢卿。
包厢的落地窗外,有星星点点的白色烛光。黎夕好奇似地走到了落地窗前,打量着外面的一切。
枫园外的草坪上,用烛火围成了一个“i love u”的形状。女主人公正站在属于love的那个圆圈里,而男主人公则是单膝跪地,手捧玫瑰,俨然一副求婚的态势。
两人身旁,一名男人身着燕尾服,正酣畅地演奏着小提琴,在琴弓与琴弦的摩擦下,悠扬的乐曲婉转而出。
“黎夕,在看什么呢?”
卢卿走到了黎夕身后,她显然也看清了草坪上的求婚场景,不禁唏嘘感叹一番:“哎……真羡慕。我都快26岁了,都没人跟我求过婚。”
“你要是乐意嫁,要抱你大腿的男人,都可以绕z市一圈了。”黎夕奉承她。
“这倒不见得……”卢卿皱了皱眉,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这首曲子好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
“《卡农》。”黎夕应了一声。
卢卿深思了许久,才恍然大悟:“对对对,怪不得这么熟悉。原来,江聿琛也拉过这首曲子。”
黎夕的神色,一下子变得不自然起来:“嗯,是啊。”
“说来也真奇怪,江聿琛当年怎么就放弃了小提琴,出国学了金融呢。而且,还是在大三快毕业的时候。真是……搞不懂他。”
卢卿自认,江聿琛的脑子,并不是她能懂的。
“可能是……突然就不喜欢了吧。”黎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稀松平常,只可惜表情,依旧僵硬。
她没有告诉卢卿,当年江聿琛离开是因为那件事。因为,她难以启齿。她不知道该如何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她被人强.暴过。
况且,那个人还是她名义上的兄长。
卢卿撇了撇嘴,一脸的无奈:“也是,江聿琛本来就很奇怪。先是一声不吭地学了小提琴,然后一声不吭地又放弃了。”
顿了顿,卢卿突然笑出了声,笑声里,颇有些深意:“我记得那时候,你还跟我说,你喜欢拉小提琴,穿法式衬衫的男人。结果,一转眼,江聿琛就去学了小提琴。要不是我知道,你们俩是兄妹,而且水火不容。不然我铁定觉得,江聿琛喜欢你。”
黎夕不再去看草坪上的求婚场景,自顾自地走会了包厢里。
包厢里控温适宜,如同春日一般温暖,不禁让黎夕回想起了那年春日的傍晚。而那时候,她还在读初中,一切的梦魇,还没开始。
初中的女孩,总是有许多幻想的。就像那日下课的傍晚,她与卢卿一同走在沁园的竹林小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