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先是静静的在脑中开始勾画着小说中的人物,从小到大,每个人成长的轮廓,然后就打开文档,就像她曾经在美国做编剧助理时一样,很是规整的条理清晰列出大纲。
而她的大纲,字数却是格外的惊人,光是人物关系和简介部分就花了不少笔墨。
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几乎就没有停下过,随着脑中的思路快速的敲击键盘。
至于要从大纲看来确定这个故事属于哪类的话,林晓觉得并不是一个概念化的词可以概括清楚的,而她要的也是这样的效果,一个人的人生是可能被简单概括的么?肯定不行,不管是多么平凡的人,他的人生都是丰富而又充满故事的。
那么一个故事里面讲述了那么多人的人生,所以怎么可能表达出的东西是单一的呢。
作为人生的缩影,大抵会涵盖的夫妻、亲子、婆媳、兄弟,职场、家庭,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方面的关系和感情,所以才会丰富而具有戏剧性。
因为不用像写《国师》的时候那么赶,所以林晓从选材、构思到现在准备动笔,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准备。
即便如此林晓的创作速度也不可谓不快,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已经要开始第二部作品了。可是,却不又不能单单用时间来衡量,林晓是用曾经在职场上积累了十年的时间,这些故事的灵感亦或是某个桥段有的曾经就在她脑海中闪现过得,可以说是曾经积压下的创作灵感和热情都在这里,全新的人生里得到了完美的释放。
所以说有积累和沉淀的作者才会一直有好的作品问世,也曾有人有过红极一时的作品,可是接下来就一部不如一部了,那是因为曾经闪现过的灵感巧思都已然汇聚在了第一部作品里了,可又不是天才型的,知识和经历的积累又显然不够,所以急于再写自然就写不出好的作品了。
创作这件事情没有的永恒保证,如果成功了两三部作品的作者才可以认定是具有实力的,作品也可以保持在一定的水准之上。
所以说林晓于创作这件事情怀着一份敬畏的心情,而眼下思路正在状态,虽然不赶进度,却是没有法子停下。
而林晓写的时候心里有着一种微微激动的心情,洋洋洒洒的大纲列了出来,她也是长长的吐了口气,真的不亚于去了一趟健身房,因为高度的精神集中,让她这才发现坐得太久背都有些僵了,而刚才沏好的茶早就已经凉透了。
不过列出了大纲让林晓的心情很是愉悦,也有些想要找人倾诉这一刻的轻松,而让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御魔。
对于编辑和作者的关系来说,能够相处成这种状态应该是最和谐的吧,林晓想着就点开对话框就发了个笑脸过去。
“善水!我没有看错吧?你竟然主动联系我!这是第一次哦,好开心。”
林晓没有想到御魔有这么大的反应,不禁好笑,而回想起来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主动联系过她了。
于是林晓就默默的忽略掉了这个问题,直接说道:“是想和编编分享一个好消息,参赛小说的大纲我已经列好了。”
“真的?太棒了!是古言吧?”御魔两眼放光的望着屏幕,因为一般的作者都是有自己所擅长的类型,看过《国师》的人都应该知道里面的用字很有古意,所以御魔便已经认定善水就是会适合那种山水泼墨式的古文。
“是现言。”林晓之前就会猜到别人会这么以为,所以说出这个答案的时候微微有一丝得意,然后又在心底默默鄙视自己。
“现言?哇!好想看,什么时候发?”御魔一怔,可是心底对于善水是有着无限信任的,自家的一定是最好的,善水一定是什么都写的好的!其实这也是御魔这孩子的一大优点,虽然迷糊了点儿,可是对人的那种热忱信任却总是让人心暖的。
林晓笑了笑,之前她就想过这个问题,这一次她想要体会一次即时的感受,于是道:“我准备明天开始发文,这次会一边发一边写。”
“好的,无限支持,到时一定发链接给我,我要做你第一个读者。”然后御魔还发了个发射爱心的动图过去。
林晓看着心情也是大好,其实如果单单从新文宣传的角度来说,她要是再发一篇古言可能最初的效果会更好,可是作为创作者心底就有种想要涉猎驾驭不同题材的感觉,而林晓更是想要把自己喜欢的有感觉的故事写出来。
而之前林晓作为制作人就曾理性的分析市场,认为成功的作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营造的基础上,创造出一个完整而精彩世界,就像她之前所诠释的《国师》。而另一种则是让人们可以切身感受到的,是发生在自己或是别人身边的生活,可以让人产生共鸣。
所以这一篇林晓选择了现言,将是一篇贴近生活的作品,而这样的作品便能赋予一种力量,如源头活水,滚滚而来,生气无限。
第24章
林晓的生活无比的规律,按时作息,早上的时候会先和孩子们到附近的公园玩会儿,再回来一起读会儿书,然后接下来的时间就全部用来努力写文,而码字之余林晓现在还会到评论区去围观自己的读者,也会去论坛里看看帖子,这样的日子简单而充实。
然而一场网络之战已经在悄然酝酿着,俨然即将演变成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文化战更是商业战。
只是这戏剧化的一天林晓并没能参与其中,因为今天是大学的活动日,顾莎莎更是一早就过来抓人。
而且这姑娘完全没有作为客人的自觉,登堂入室这个词儿绝对是专门来形容她的。
顾莎莎先是瓜分了林晓的早餐,再来就开始搜索她的衣柜。
“亲爱的你今天穿这件,特别的好看。”顾莎莎拿出上次一起逛街时买的衣服兴奋的说道。
而这件米色长裙林晓穿起来确实挺漂亮,只是她现在放假,又忙着写文所以买回来到现在还没有机会穿过。
年轻的女孩子哪有不爱漂亮的,林晓自然也是如此,而且还是眼光很挑剔的类型,话说当初买这条裙子当真是天时地利与人和。
之前买衣服可以不看价签,现在她一切靠自己,要养自己也要养家,所以自然就不能太过奢侈,可是往往她选中的衣服价格都有些超出能力,所以这条裙子是唯一被看中价位又合理的。
“好啊。”扮美自然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于是林晓积极的找出了双正搭配的白色休闲鞋,头发试了试还是自然的披着效果最好。
“怎么穿着这么好看啊。”顾莎莎在一边则是啧啧称奇,眼前的绝对是气质美女,不单单是衣服的关系,她总是觉得林晓虽然还是那张脸,可是却每次见面都觉得她更好看了,或者说是越来越有发光的感觉。
林晓则是做出一副自我欣赏的表情说道:“因为底子好啊。”而她从前也是在朋友面前才会露出这样一面。
“怎么早没看出你是这种人,自恋啊。”顾莎莎摇头叹息,心里也感叹着现在和林晓亲近的相处。如果是在这个假期之前,也是不能想象的事情呢,而待会的同学聚会估计有些人也会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吧。
林晓嘱咐了大弟照顾好弟妹,才跟顾莎莎出了门,而今天是约在了市中心一家ktv,因为两个人一起说说笑笑的觉得车程也变得短了。
这家ktv是建在市中心,又是在大型卖场里面所以生意向来火爆,而林晓也在心里暗道不管是在哪里,学生的聚会大多都喜欢ktv,而又想到自己现在也是学生中的一人,心情不禁稍稍有些兴奋、窃喜、感慨,总是还是相当复杂的。
谁不希望自己永远年轻呢,特别是女生,而能够重新回到大学的年纪,单就这件事情来说林晓应该算是幸运的吧。
有句话虽然有些些土,青春不要留白!可实际上不管当时过得是不是精彩,可是当青春逝去也终是怀念的,而此时林晓和顾莎莎一起站在电梯里,看到四周映出的年轻影子,这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这是件值得激动的事情。
“到了,快走啊!”
最后还是顾莎莎的催促声打断了林晓方才那一霎的感慨,也让她又恢复了正常,只是却也能感受到她的眼睛里也是带着笑意的。
因为这一次的活动总共有十几个人参加,所以就订了最大的vip包房,房间号则是前一天晚上就发到了大家的手机上,808,很好记的数字。
而作为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沈曼琳更是来的最早的,这时已经抵达了包厢,看到顾莎莎和林晓一起过来,就马上笑着过来,她俩来的时间算是不早不晚吧,这时已经到的人还不足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