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孤独,所以要和自己去城里一起住?
只是因为孤独吗?
明芯的第六感一向很准,母亲如此轻易地同意了自己去城里住的事情,她应该感到高兴,感到心头大石落地的。
可是,明芯却觉得这件事情一定没那么简单。
他们家房子左邻右舍都是人,虽然关系不是特别好,但每天见着几句话的交流还是有的。甚至有时候饿了,去邻居家吃顿饭也是可以的。
相比起来,还是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城里比较孤单吧。
所以,明芯越想越觉得母亲的理由站不住脚。不过,她并没有打算在这个时候询问,既然母亲已经答应了,不管出于任何理由,得先将人带去城里再考虑接下去的事情。
明母一答应,明芯这几天一直压在心头的大石头很快就落了地。立马开开心心地起身,催促着母亲去收拾东西。
家里东西太多,肯定不可能一次性搬完的。先捡些重要的搬去,等过段时间天气暖和起来之后,再回来搬剩下的。
两天之后,明芯和秦毅晨将收拾好的东西搬到雇来的车子里,又扶着母亲坐进去,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地朝着城里出发。
明母坐进车子里的时候,对身后的房子一点儿都不留恋,连回头看一眼都没有。
就好像哪怕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也没有产生一丁点儿感情似的。
但这又怎么可能呢,连明芯都对这个房子有着依赖感,明母不可能没有一点儿依依不舍。
她那般地决然不回头,让明芯有一种感觉,母亲的心里恐怕在想着还会回来住的。sq
**重返七零农家辣妻 ****
☆、第312章决定交出自己(1)
城里的房子太久没人住落了一层厚厚的灰,搬到城里的当天,明芯和明母还有秦毅晨三个人一起打扫到半夜,才终于将房间以及每个角落都清理打扫干净了。
这间房子里一共有两个卧室,明母住一个,明芯和秦毅晨住另外一间。虽然他们俩还没有结婚,但明母已经同意他们俩住在一起了。
对早已经互许终生的两人来,结婚证只不过仅仅只是一张纸罢了。
更何况现在搬到城里来,周围的人都还不认识他们俩,领没领证别人也不知道。
自从重生以来,只要秦毅晨在身边的时候,明芯总是会不由自主地露出对他的依赖来,眼神总是会下意识跟随着他挪动,就好像将视线完全黏在了他身上似的。
那种黏黏糊糊地依赖感,在明芯自己都还没觉察到的时候,身为旁观者的明母便已经感受得清清楚楚了。
所以,这么多年过去,哪怕不断有人上门来提亲,她也没有逼迫明芯从其中选一个比秦毅晨更加好的人嫁了。
按照条件来,秦毅晨的确不是最好的嫁人首选。
但是,在明芯的心里,没有人能够比秦大哥更好了。
在城里住了几天之后,很快就到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元宵节过后,秦毅晨就得回部队去了。
当天晚上,明芯一点儿也不害怕花钱的置办了一大桌子菜,连肉菜都好几个。
吃饭的时候,不停地往秦毅晨碗里夹菜,絮絮叨叨地叮嘱他要多吃点儿。
哪怕明芯面上的表情和做出的动作看起来都很正常,可就连明母都感觉到了自己女儿心中那满腔的不舍。
在医院相处了半年,好不容易回到家可以更加亲密了,但时间却像是被偷走了似的,过得飞快,让人根本来不及反应,便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天了。
桌上的饭菜冒着热气,散发着香味儿,三人都埋头认真地吃着碗里的米饭,出了明芯时不时的叮嘱之外,便没了其他的声音。
原本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儿饭菜,却像是失了它原有的色彩似的,变得昏暗无光。
实际上,变昏暗的并不是饭菜,而是明芯的心情。
面对着曾经好几个月都吃不到一块儿的鸡肉,明芯却基本没有任何的食欲。装作若无其事的夹起肉块儿塞进自己的嘴巴里,也尝不出曾经想象中的美味儿,反而觉得味同嚼蜡。
一顿饭吃下来,明芯吃进肚子里的饭菜只有她平时食量的三分之一。
两人都知道她为何吃这么少,也没有开口劝。
秦毅晨听话地将明芯不断夹到他碗里的菜全部都吃干净了,放下碗筷的时候,肚子都快撑破了,隐隐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他没有告诉明芯。只是在她洗碗的时候,挤进厨房从身后将她拥入怀中,偏头亲吻着她白皙微凉的脸颊。
细密的亲吻不断落在自己的脸上,温热的呼吸扑洒在耳畔,惹起一波又一波酥麻的轻痒,透过皮肤传遍四肢百骸。
明芯抓着碗沿的手指一颤,差点儿把碗给掉了。
还好在腕部晃动的瞬间,秦毅晨及时握住了她的手,解救了碗差点儿被摔得稀碎的命运。
将碗从明芯白皙纤细的手指间取下放在一旁之后,秦毅晨用手指轻轻摩挲着她手背上微凉的肌肤,也不嫌弃她的手指上还残留着油渍,张开自己的修长手指,将其包裹在了自己温暖的手掌中。
大手握手,体温交织渗透,呼吸交叉萦绕。
就好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整个过程中,秦毅晨的薄唇一直贴近在明芯的耳边,若有似无的轻蹭着她巧的耳垂,还时不时伸出舌头舔着她的肌肤,滑腻湿热的触感让明芯的身体忍不住轻颤。
秦毅晨一只手将她的手指包裹在自己的掌心中,另外一只手臂圈在她的腰间,不断用力将她往自己的怀里带,就好像想要将她嵌入自己的身体,融入骨血,再也不用分离。
明芯一直低垂着脑袋,垂眸敛去了眼中所有的情绪波动,感觉着秦毅晨的亲昵与吻宠,没有丝毫的抵触,甚至还想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