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白老七发完短信,侧头打量我两眼笑问:“饿不?”
“还真有一点。”我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干笑。
“等着,我做饭去!”白老七脱下来身上的老款西服,里面是条红色的鸡心领毛背心和一件方格的衬衫,这幅打扮跟我爸有一拼,说不上洋气土气,反正总感觉跟大城市的氛围格格不入。
走进小屋的厨房,我看到橱柜上整整齐齐的码了一些青菜,窗户外挂着两条随风摆动的猪肉,白老七仔仔细细的洗干净手,然后开始摘菜、切肉。
我饶有兴致的问道:“白哥,你还会做饭呐?”
白老七的面色微微一沉,脸上肌肉抽搐两下呢喃:“进去之前,我和我老婆最大的梦想就是在镇子上开间家常菜馆,她特别喜欢吃我烧的菜。”
听到他的话,我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茬,努嘴“哦”了一声。
白老七刀工特别好,“铛铛铛”几下将一整块肉切成了粗细均匀的肉丝后,沉声问我:“你不在医院好好养着,偷偷摸摸跑出来想干嘛?”
我半真半假的回答:“想家了,回来看看,顺带找点过年钱。”
“弄这么大一家店,你应该不缺钱才对吧?”白老七愕然的看向我,沉寂几秒钟后,叹口气道:“不过没啥不可能,老人们常说好过的日子难过的年,年关难过!”
我认同的苦笑:“嗯,快过年了,啥事都像渡劫,你也看见了,我经营那么大一家店,兄弟们照样被人像狗似的欺负,没辙啊。”
“水浑鲶鱼大,水清龙是王。”白老七字字如玑的冷笑:“也就是赶在这个好年景了,那帮家里得势的纨绔子弟一个赛一个的凶神恶煞,往前推三十年前,他们敢龇毛,早就被人打死了!”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框边,试探性的轻声询问:“你呢白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先活下来。”白老七停顿一下,深呼吸一口气道:“我差你人情,等我缓段时间,替你解决几件棘手的事儿,就直接往西北城市走走,我记得我进去的时候,新闻联播里天天都在说什么西部大开发,现在估摸着应该也发展起来了。”
“其实现在去哪都一样。”我舔了舔嘴皮道:“不信你回老家看看,绝对日新月异。”
“不回去啦,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去啦。”白老七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恶心的事情一般,烦躁的朝我摆摆手道:“你出去等着吧,我做饭时候不喜欢说话。”
不待我继续解释什么,白老七直接将我推了出去,“咣”的一下关上厨房门。
重新走回小厅,我苦笑着坐在白老七的单人床上,猛不丁看到他枕头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本磨破皮的《诗经》。
记得在鸡棚子的时候,白老七没事儿就喜欢翻书,没想到好不容易跑出来,他竟然把这玩意儿也给带出来了,我随手拿起,轻轻翻动两页,这才发现他这本书居然是手抄的。
手抄的字迹很娟秀,虽然谈不上什么大师风范,但让人瞅着很爽眼,一看就晓得肯定出自女人之手,可能是被翻的次数太多了,几页纸都已经破了,被用透明胶带粘合在一起,而且很多字已经模糊了。
我重新翻回第一页,轻轻念叨上面的诗句:“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就在这时候,白老七拽开厨房门朝我轻问:“王朗,你能吃辣不?我给你整盘回锅肉吃..”
当看到我捧着他的《诗经》,白老七的声音戛然而止,一个健步冲出来,瞪着眼珠子,像头被激怒的猛虎一般厉喝:“你特么给我放下!”
“白哥,这是..”
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胳膊肘往前一抬,“嘭”的砸在我眼窝上,我吃痛的捂住眼眶,手里的书随之掉在地上,白老七慌忙捡起来,捧若珍宝一般吹了吹封皮上的灰尘,然后塞进自己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