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长时间没坐过摩托车,偶尔坐一回,反倒觉得浑身轻松,尤其是一颤一颤的颠簸感,就好像给屁股做了一套完美的有氧spa似的。
一路上,胡优不停在后面跟我闲扯着,不过风比较大,我基本上都是“嗯嗯啊啊”的应付。
可能是大早上的缘故,街道上看不到几个行人,一些门口挂着牌匾的商铺都还没开门,镇子的规模不算小,也有些三四层的小楼,不过都非常的陈旧,猛地一瞅真让人有种好像回到九十年代末期临县县城的感觉。
绕过镇中心,前面骑车的黝黑汉子把车拐进一条两米来宽的窄道上,七转八转的一家小饭店的门前。
“到了。”胡优率先从车上蹦下来,朝着我笑了笑道:“走吧,这就是我开的馆子。”
完事后,他掏出几张钞票塞给我载着我们来的那个黝黑汉子,又跟他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话。
“闹嘛对美,好运!”汉子豁着一口大白牙,朝我挥舞手臂。
胡优乐呵呵的替我翻译:“他跟说你再见呢。”
“哦哦,闹嘛对美,也祝你好运,你真是个好银儿,大大的好银儿。”我朝着汉子挥舞手臂道别,目送他离开后,我和胡优走进了他开的小饭馆里。
老早以前,孟胜乐跟我闲聊,言语间充斥着对缅人浓浓的厌恶,用他的话说,当地人都属于人精下凡,一个赛一个的鬼,而且十句话里八句是假的,看来我有必要回去以后好好的纠正一下他的这一观点,毕竟什么地方都有篮子,什么地方也都有好人。
我这一想法还未在脑海里完全成型,很快就被彻底掀翻。
刚一走进小饭馆后,我瞬间就有种不对劲的感觉。
饭馆不算大,总共摆了三四张桌子,三十来平米的样子。
正中间的桌子上坐了三个正在打扑克的粗犷汉子,一胖一瘦还有个满脸络腮胡的老头,桌上摆了一瓶喝到一半的白酒和两碟我叫不上名字的干果,最特么令人意外的是,桌边居然靠着两杆木头枪托的长步枪,就算这地方乱,可正常开饭店的,谁会把枪放在明面上。
瞅着这一幕,我的心跳陡然开始加快。
见到我们进来后,正对着的我的那个老头,昂头瞟了一眼,随即朝着胡优咧嘴笑道:“还真让你捡着个大便宜。”
“那肯定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胡优乐呵呵的点点脑袋,随手将饭馆的两扇门“嘭”的一下合上,还故意“咔擦”一声插上了门销。
“咳咳..”我不自然的咳嗽两声,回头朝着胡优道:“优哥,厕所搁哪呢,我想方便一下。”
胡优瞟视我一眼,一扫刚刚见面时候的温文尔雅,指了指墙角拎着的一个小红桶冷漠道:“喏,尿那里面吧。”
“不是,我解大的。”我吞了口唾沫干笑。
“跟我玩套路是不?”胡优直接从腰后摸出一把黑色的“六四”式手枪,枪口指向我吧唧嘴:“是不是打算找借口跑啊。”
“不是优哥,我真着急。”我喉结鼓动,再次“咕噜”咽了口唾沫,摆手解释:“再说了,咱不都是老乡嘛,我能诓你是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