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的是——
白小姐:
你的译作我十分喜爱,如今我社也的确正在做一套译介法国思想名家论著的丛书,不幸的是小姐上次译诗的书稿并未妥善做完,社里对您有些非议,只恐这次的约稿仍不能如约完成,我已尽力游说,可惜收效甚微。
过段日子我会试着再劝劝主编,但恐怕希望不大,请您不必抱太多期待。
祝好。
李锐
民国五年十一月二日
……这真是一道晴天霹雳。
白清嘉想起来了,上一次自己的确未做到善始善终,只因彼时刚跟徐隽旋解除婚约、母亲和大哥却又要为她张罗新的婚事,诸事烦扰令人头痛,她便由此三心二意起来,李锐几次催稿她都置若罔闻,全然把此事丢到一边了。
如今她便遭了报应——谁能想到几年前种下的苦果偏偏要在眼下这个最艰难的时刻来尝?屋漏偏逢连夜雨,她可真是悔不当初,扼腕之余又再一次恨起西洋人的没用、怎么至今还没发明出一味后悔药来?虽则如今就算有她也泰半是买不起了。
她是愁肠百结难以释怀,可惜除了再给李锐送去一封恳切真挚的道歉信和求告信之外便再也没有什么别的法子了,偏偏此时父亲的药又用尽了,年迈的老人成日咳嗽着,顽固的病痛折磨得他辗转反侧,真叫做子女的于心不忍,白清嘉实在没了办法,于是也不得不去走那最不体面的一条路。
——借钱。
寻常的亲戚或朋友自然是指望不上,要借也只能跟最亲近的人开口,而跟坏脾气的白小姐最为交好的人是谁呢?
自然要数薛静慈薛小姐了。
白清嘉是当真不愿丢下脸面跟亲近的友人开口,大概因为她直到那时也仍放不下心中的矜高、总想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最后一丝体面,可惜形势比人强,她也终于无法继续装作无事发生,遂于十一月六日硬着头皮登了薛家的门。
薛家仍和几年前一模一样,甚至连大门口那两座不合时宜的石狮子都没有丝毫变化。
老派的家族大多念旧,越是旧时代的东西他们越喜欢,好像只要配上传统的扮相就能永远停留在那个以满人为尊的朝代、可以对这个日新月异令人瞠目的世界视而不见了。
然而人事的变迁却永远免不了——就好比这宅邸里的佣人,往常见了白清嘉都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白小姐”,一个个点头哈腰殷勤备至,如今却都多了几分倨傲,那个守门的男佣在她叩开大门之后还要上上下下地审视她一番,似乎在决定要不要放她进门。
她很生气,可却知道不能发作,因此只压着脾气沉着脸,冷冷说了一句:“我找静慈,带路吧。”
对方没吭声,又默默打量了她一番,神情有些难言的微妙,过了一阵才说:“我家小姐近来恐怕不方便见客,您还是改日再来吧。”
白清嘉一听勃然大怒,只觉得是对方在搪塞驱赶她,脾气一上来脸色就变了,整个人的气势都显得十分凌厉;她也算是恶名远扬,糟糕的脾气令所有人记忆犹新,因此即便如今坠下枝头也仍然让那个男佣十分忌惮,一见她撂下脸便噤若寒蝉,再也不敢说别的、只连忙把薛府的大门敞开,欠着身说:“白小姐请进、白小姐请进……”
而白清嘉没有想到的是……彼时的薛静慈竟果真无法见客了。
她一贯柔弱多病,尤其到冬天是很难捱的,一多半时候都要躺在床上养着,整个人几乎像是浸泡在药罐里;可她却从没有病得失去过意识、以至于跟个活死人似的躺在病榻上睁不开眼!
白清嘉一进房间瞧见密友糟糕的境况便骇得大惊失色,匆匆奔到床边探视,一边瞧一边急匆匆地问她的丫头彩娟:“你们小姐这是怎么了?怎么病成这样了?年前我不是还从北京叫过医生来沪给她看病么?对方怎么说?没给她治么?怎么没有一点效果?”
的确,去年白清嘉就在北京碰到了一位从美国来的医生,据说是治疗肺科疾病的圣手,即便在国外也享有盛名,她见了之后大喜过望、一下就想起了静慈,于是付了对方一笔不菲的诊金、还恳请他专程跑了一趟上海去为静慈诊疗。
“来了,看了,还给打了针开了药,本来都见好了,”彩娟在一旁抽泣着,豆大的眼泪掉个不停,“可、可……”
她没能说得下去,白清嘉却已然发现了一切的缘由——
——昏迷的女人躺在病榻上、瘦得只剩一把可怜的骨头,呼吸微弱得好像随时都会中断,而她的脸上……却赫然出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巴掌印!
这、这……!
白清嘉始料未及,愣了片刻以后连忙又伸手掀开静慈的被子,却见她的手臂和背部多处都出现了斑斑的伤痕,分明是被狠狠鞭打过的痕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白清嘉已出离愤怒了。
第80章 负债 “我想嫁给他……所以就都给他了……
这件事的祸根, 说起来还是埋在白家人身上。
当初白二少爷被卷进了革命党的纷争、险些就要被当局抓去枪毙,薛静慈便因此来回奔走,后来还为请英领事罗伯特先生出面代为转圜而出让了自己名下的一座小矿山, 那是她父亲给她的嫁妆, 也是她从这个家能分到的所有财产。
薛家人丁兴旺, 她父亲有七个儿子, 女儿却只有她一个,论理本该多得些宠爱, 却因自幼多病而备受冷遇;她父亲也不是傻的,怎么会平白将一座值钱的矿山随随便便归到她名下?还不是看准了女儿作为一个交换货品的价值,可以用她去跟人联姻呢。
没人会爱一个病秧子?没关系,她有嫁妆啊, 一座金灿灿的矿山!只要娶了她就能赚得盆满钵满——政界、军界,只要是权势大到能保护这个满人家族的都可以,就算生出的儿子是个百无一用的软脚虾也无妨, 政治联姻各取所需, 谁会管当事的小儿女愿不愿意?再说男方肯定会愿意的,反正这娶来的妻子也活不久, 升官发财死老婆正是人生三大快事;女方的意愿就更不必考虑, 毕竟她都不剩多少日子了。
如今便是联姻最好的时候:袁氏已死,旧政府崩溃,这泱泱中华又迎来了新的主人,权力更替带来新的洗牌, 不趁此时傍上新贵岂不要遭天打雷劈?她父亲已经挑好了,国会里的高议员就很好,跟财政部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足可以保他家生意十几年太平。
联姻吧, 结婚吧,就趁现在把两家牢牢绑在一起吧,时代的风浪太过惊人、任谁都是孤掌难鸣,不如趁早和舟共济,说不准还能得到更长久的富贵。
可……
……他女儿的嫁妆呢?
那么大的一座矿山,怎么就变成英国人的了?
她父亲火冒三丈地派人去查,几经周折才知道是自己那个病秧子女儿做的好事,竟硬生生把价值近百万的矿山拱手送给了英国人!
“孽障!畜生!不知廉耻的废物!”
她父亲是气极了,一边狠狠地骂一边气急败坏地抽出了自己的马鞭,卯足了力气一下一下地抽在薛静慈身上,好像全然忘了她有很重的病,又好像根本不在乎她就这样死了。
“你为了谁?为了谁?白家那个浪荡子?他就是头被砍下来挂在城墙上又跟你有什么相干!为了一个男人挥霍你老子的钱!那是一座矿山!一座矿山!”
他打得越来越狠了。
薛静慈呢?一个那么柔弱的女人,有时病起来甚至撑不住自己身体的重量,可在那样极端的暴力之下却竟能一声不吭——她没有反抗也没有求饶,甚至不肯对她父亲说一声“我错了”,只一身伤痕地倒在冰冷的地板上,并在满屋子其他人的尖叫和哭声中静静地看着她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