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因为原著的关系,这个世界并没有方便的手机支付,出去买东西用的还是纸币或者银行卡。
程欢打开装钱的桶,把里面东西一股脑倒在茶几上,开始着手整理。
之前大学同学说过,如果让她一直数钱,她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程欢很同意这个观点。眼前茶几上的纸币堆成一个小包,面额各不相等,她一张张摊开分类,不仅不觉得累,还越数越精神。
等数完这堆钱已经过十二点了,除去成本,她今天赚了一千六百块,考虑到今天第一天出摊,带去的东西少,以后应该还可以更多!
程欢对于这些收入还算满意,她把钱放到房间抽屉里锁好,哼着歌去洗澡,洗完澡做完护肤,她爬上床,亲了口星星的小脸蛋,这才关上灯睡觉。
做吃食赚得多,忙也是真的忙。
程欢将近一点睡觉,第二天六点不到就起了床,她去厨房擀好面皮,剁完馅料,看了下星星还没醒,就轻手轻脚的出门,去采购食材。
早上的菜市场特别热闹,程欢跑了几个摊位,买了新鲜的牛羊猪肉、鱼类以及各种豆制品、蔬菜,带着满满当当的战利品回到家里。
回家的时候星星就醒了,正在拿着件衣服自己往身上套,这段时间他被教了很多知识,已经知道怎么辨明衣服的正反面,再不会弄出把袖口当领口的笑话。
程欢见他做的不错,也没去帮忙,转身去厨房开火做饭。
等她把早餐弄好,星星已经自个洗完脸在涂宝宝霜了。
他挤了点白色的膏体在手心里,往脸上抹抹又在手上搓搓,搓的差不多了,他拍着手掌凑到鼻子下嗅了口,跑到程欢面前五只张开伸出来:“妈妈,香的!”
程欢也弯下腰闻了闻:“嗯,特别香。”
星星就特别开心地笑了起来。
自从程欢给他买了宝宝霜,这就成了小家伙一个保留曲目,程欢也不嫌麻烦,每天陪他演这么一遭,就算交流感情了。
饭桌上,星星捧着自己的小碗舀里面的东西。
程欢早上做的小馄饨,皮薄馅足,汤里放了点干虾,鲜美的不得了。
星星一个人吃了二十个小馄饨,吃完抹嘴打了个嗝。
他摸着自己的小肚子,看向程欢:“妈妈,我今天不跟你出去了。”
程欢今天确实没打算带星星出去,可他主动提出来却让人有点惊讶,她放下手里的勺子,抽了张纸擦干嘴:“为什么呀?”
星星就等着这个问题了,他双手扶在椅子上,晃荡这小腿,满脸骄傲:“因为我要学知识。”
程欢:……好吧,很有觉悟。
知道知识可以赚钱之后,星星对于学习的热情又高了一层,他主动跑程欢面前,从一数到一百,又念了些侏儒1 1=2的数学题。
小孩子喜欢学习总是件好事,程欢也挺高兴,她教了一首简单的古诗,让星星跟她读了几遍,在小家伙沉迷念诗的时候,自个出门去银行存钱。
存完钱回来就要准备食材,要洗、切、腌、串,那么些的东西,就耗费掉了半天的时间。
做完晚饭,程欢给星星洗完澡,拜托邻居帮忙看顾下,红了红黏黏糊糊舍不得的儿子,这才出发去摆摊。
第二天的生意比第一天顺利的多,程欢刚把食材一一摆好,准备喝口水歇息会,就遇到波上门的客人。
七八个人哄闹着走进雨棚,先头的打着赤膊,带着金链子,走近了朝程欢笑着说:“老板,我又来照顾你生意了。”
第15章
程欢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火爆。
做出来的东西味道好,回头客就多,再加上客人间的口口相传,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她就成了这片夜市里生意最好的那家。
在这块大多都是做烧烤的,看着后起之秀生意越来越好,旁人不是不眼红,可眼红也没办法,吃东西看味道,顾客去了一次下次就认准了那家,他们就算心里嘀咕,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总不能让人把她家摊位砸了。
不过今天有点特别。
郑深支起雨棚,摆好食材,蹲在门口抽烟。
周围都是热火朝天的景象,对面摊位卤猪蹄的香味一簇簇往鼻子里钻,郑深两指夹着烟,吐了口烟气,扭头往右边看了眼。
右边那家原来空着,半个月前新来了家,郑深原本没把那女人看在眼里,结果自己看花了眼,眼见着一天天过去,那家生意越来越好,自己这边客人都要被抢光了!
想着昨天又创新低的营业额,郑深就有点烦躁,他不懂那些客人为什么都跑过去吃烧烤,明明那家东西也没多好吃啊!
烟头在地上捻灭,郑深吐了口痰,站起来用脚擦开,深绿色的浓痰在地上晕染出大片湿痕,郑深抬头,就看到眼前多了个年轻人,正向两边张望。
来人二十来岁,比他高一点,长的人模狗样。
郑深在心里唾弃了声小白脸,那年轻人就转过头来,笑容满面地问:“大哥我想问下,你知道旁边这家烧烤摊什么时候开门吗?”
又是一个眼瞎的!
郑深觉得喜欢到隔壁吃饭的人都是瞎了眼,现在这瞎子还跑到他面前来问?郑深心理骂娘,口气也格外不耐烦:“不开了,倒了!”
“啊?”年轻人举着自拍杆,有些傻眼。
他叫陈年,是个美食主播,平常最爱去大街小巷搜罗好吃的,因为他说话实诚,不会为了钱瞎打广告,粉丝都很信奉他的推荐,每每有称赞过的食物,都有大批粉丝不远万里上门尝试。
陈年是真的喜爱美食,吃货的朋友也大多是吃货,前两天一个认识的朋友在朋友圈发了个烧烤的照片,言语间对偶然发现的食物大加赞赏,称是这么多年吃过最好吃的烤肉。
陈年相信朋友的口味,于是去要了地址,只是因为他早先确定了家汤包馆还没录节目,所以才推迟了两天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