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分卷(1)(2 / 2)

演唱会效果很好,整个礼堂嗨得不行,结束后他们学生会长就着那股子嗨劲儿拉他们一起去开庆功宴,吵吵闹闹地一直折腾到了后半夜。

文乐还记得卢景航因为一向号称能喝酒,结果被集中火力灌了个七荤八素,回去的时候扯着嗓子嚎着不知哪个乐队唱的「我要狂野」,差点一头栽进路边的雪堆里。

纵情又肆意的学生时代,想想真是美好。文乐回想着那时的事,嘴边扬起一点笑,很快又淡了下去。

天色发暗,文乐打开客厅顶灯,看看时间,已经快五点了。

晚上请你吃饭吧。文乐说。

毕竟卢景航给他帮了一下午忙,于情于理,总要表达一下谢意。

行,我先回去一趟,有几个工作邮件得赶紧处理一下。卢景航也看了眼时间,没做推辞,一仰头喝完了剩下的半瓶水。

我耽误你工作了吧?文乐连忙客气。

没事儿,来得及。卢景航笑容一展,等我会儿啊,半小时之后过来找你。

顺兴区不够繁华,他们小区附近没什么吃的,想随便找个饭馆吃饭都得开车。

卢景航转转方向盘并了个线,看反光镜时,余光扫过了坐在副驾上的文乐。

他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卢景航心里暗暗地想。

大学时的文乐半长头发,在后脑勺绑着个很骚气的小揪,左耳朵上常常戴着一个六角形的黑色耳钉,虽然也不是那种热闹张扬的性格,但举手投足间大方自信又洒脱,混在人群里,就是感觉这个人出挑得与旁人不同。

而今天如果不是文乐盯着自己,他或许都不会将文乐从电梯众人中认出来。

没有发福,也没有消瘦,一张脸还是像大学时那样干净清秀,但不知为何,那脸上的笑容总是虚虚浮浮地透着三分勉强,挂不上眼角,看不出开心。

不知他这些年,是不是过得不太好。卢景航又看了一眼反光镜,视线经过文乐时,有意在他左耳上停留了一瞬。

头发剪短了,耳钉还有。只不过当年那个引人注意的六角形,已经换成了一颗小小的黑珠子。

能吃辣吗?

两个人在街上转了一圈,选了一家火锅店进去落了座。卢景航接过菜单看了看,问文乐道。

凑合吧。文乐答。

那就微辣。卢景航勾了微辣鸳鸯锅,将菜单递给文乐,来你点,点点儿爱吃的。

文乐没什么要求,也没什么兴致。但卢景航看着兴致挺高,这顿饭又是自己主动请的,专门请人吃饭再在人家的笑脸上泼冷水,那不是人干的事儿。

不是我请你么,先点你爱吃的。文乐强行提了提情绪。

卢景航一乐。

那就点肉呗。他大笔一挥勾了几大份肉,行了,我爱吃的点完了,该你了。

文乐接过菜单,随便勾了几个蔬菜蘑菇,便叫服务员来收菜单。

喝点什么,啤酒?

文乐记得大学里卢景航应该是爱喝酒的,却见他摆了摆手:我喝可乐。

哦对,开车来的。那要瓶大可乐吧。文乐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写好台号下单去了,一会儿就把可乐送了上来。

也不光是因为开车。

卢景航将可乐拧开,给文乐和自己都倒上。

我现在的工作吧,就是整天出差跑客户,全国各地的跟客户应酬喝酒,喝太多倒胃口了,平时都是能不喝就不喝。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可乐,抿了抿被碳酸刺得麻酥酥的舌头。

跟自己人吃饭,那必须得喝点肥宅快乐水才快乐。

这工作够累人的。

文乐说着,又忽然想起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了,今天是工作日。

那你今天不用上班么?他问。

我是跟几个朋友合伙弄了点小生意,不用坐班,要么出差,要么就在家打打电话之类的。

哦。文乐点点头,嘴角挑起一点笑意,原来是卢老板。

这你就笑话我了不是。卢景航也笑,掐着手指头比划了一下,指甲盖小的公司,没俩半人,我就是个东奔西跑的苦力

话还没说完,卢景航手机响了。

接个电话。

他掏出手机对文乐扬了扬,一划屏幕接通了来电。

喂?你过来了?怎么没跟我说呢我在外边呢,跟朋友吃饭男的男的嗯,就是兴隆火锅店,你也来一起吃吧接你?

卢景航看服务员已经开始一盘盘上菜了,侧了侧身,压低了声音。

这都要吃上了,把人一个人晾这儿等着不合适,要不你打个车过来吧嗯?没有,你想哪儿去了,真没有,真的是不好回去接哎,喂?喂?

卢景航把手机从耳朵边拿下来看了看,皱了下眉头,锁了屏。

虽然卢景航有意压低了声音,但说话声就在对面,文乐想不听也不行。

女朋友?文乐说,你去接吧,也不远,我等会儿你们。

没事儿,算了。卢景航把手机塞回兜里,已经生上气了,我去接了也得生气,索性回去再哄算了。

女孩子,气性大。文乐附和道。

哎,姑奶奶,惹不起。

卢景航无奈地叹了口气,二人相视一笑。

你呢?有女朋友吗?卢景航问。

文乐嘴唇动了动,转着可乐杯子,沉默了几秒。

单身。他回答。

单身挺好。

跟卢景航聊天似乎总也不会冷场,哪怕文乐的答话干瘪得只有两个字。

有时候我还挺羡慕单身的。像我这样,为了订单天天哄着客户,回来还得哄着女朋友,就没点儿歇着的时候,太累。

有女朋友疼也是好的。

自己也感觉自己太生硬了,文乐努力让笑容柔和了一点。

哎,一言难尽,不说这个了。

卢景航对文乐的生硬看似也不甚在意,他举起手边的玻璃杯,杯中可乐微晃,漾起一点泡沫。

咱先碰个杯吧,北京这么大,咱们竟然就住了隔壁,这是什么缘分?来,必须走一个。

果然是常喝酒的人,举着可乐也是老白干半斤的架势。文乐也拿起杯子,跟他碰了下。

总归已经是邻居了,就好好相处吧。

但愿和他做邻居,会是一场令人愉快的缘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2、女朋友

卢景航很忙。

当晚将女朋友哄消了气,他就紧着订了第二天早上七点钟的早班飞机。

他出差总是会坐最早的这一班飞机,也从不带需要等待托运的行李。

一次出差往往会辗转多个城市,在每个城市停留的时间,很少会多于一天。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