嫣红的脸立刻变红了,举起手里拿着的小匣子:“原来小姐倒也记得你有副指甲套子!上面都蒙灰了呢!奴婢想着明日李娘子要来教习诗词古琴,所以把它拿了出来擦拭下,免得被李娘子见着了就知道姑娘素来是个懒得练琴的。”
“弹琴何必一定戴指甲套子,我可没那么娇弱!”润璃看着嫣红手中的小匣子,惆怅的叹了一口气,想到了很多年前,母亲带自己去培训班找老师学习乐器的事情,当时有古筝班和古琴班,母亲问:“你报哪个班?”
看了看二十一根弦的古筝和七根弦的古琴,她指了指古琴:“我学这个!”
道理很简单,只有七根弦,肯定简单易学!
结果她后来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古琴和古筝相比,唯一的好处是可以不戴指甲套就能弹奏!
作者有话要说:
☆、十年生死两茫茫
作者有话要说:好感动的说,有这么多童鞋支持偶!
作为晋江的新人……呃,羞涩,捂脸(其实是旧人……只是因为很懒,连已经写好滴小说都懒得传上来过)……请大家多多支持,多多关心,多多爱护!
作者保证,绝不弃坑,争取每天双更!
“说实话……”嫣红细走几步上到美人榻前:“我本也打算着等用过饭后让姑娘演奏下古琴,让那世子爷知道我家姑娘兰质蕙心,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现儿看来倒是不用了。”
“你这死丫头,想得倒挺多的!”润璃不由失笑:“这么捧你家姑娘?琴棋倒还过得去,书画却是上不得台面的!”
“那是姑娘没用心去练习,用心了,自然就会好的。”嫣红一本正经的教导她。
其实嫣红真冤枉自己了!前世的自己小时候倒也是被母亲当全才培养的,曾经在各种培训班学过书法、国画、舞蹈、围棋和古琴,后来上中学以后课业重,砍得只剩一个古琴班了。书法小学毕业的时候还被老师夸过,同济大学医学部几年学习下来,那处方上的字就堪比张旭的狂草了,在美国马萨诸塞州两年硕士五年博士外加三年nih生活以后,那字就干脆变成花体了,来到这个时空以后,自己是真的认真练习过,但是积习难改,字勉强还可过目,但却仍然留下了跳脱的影子。
至于绘画,从小老师就说过自己没天分,各种培训班里退得最早的班就是国画班,现在自己擅长的绘画恐怕只有人体解剖图了。如果人体解剖图也算绘画,那自己还算画得不错,纤毫毕现,只是那画好像拿不出手……
为什么前世和今世的自己都这么命苦,都是从小就开始被迫各种学习,活得太不容易了!润璃微微出神,似乎看到那个奔波在bethesda那些高楼里的自己,杂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中间,“瞧,那是sue,新来的!”一副瞧不起的眼神。
“她是elias.a.zerhouni 院长亲自签的聘书,是dr hughes推荐的。”有人八卦的补充——什么地方都不会缺少八卦,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
“也就是跟着dr hughes做了几项研究罢了,可她有最基础的临床经验吗?”讥讽的语气显露无疑。外国人这点很好,他们不会拐弯抹角的含蓄,只会很简单的把他心中的疑问,个人的喜恶全体现在他们的话里。
为了让这些眼神发生改变,她想hin提出申请,在做研究的同时还在new york-presbyterian hospital of columbia and cornell1进行临床学习,小儿科、妇科、内科、外科、神经科、心血管科……三年,她辛辛苦苦积累了三年的临床经验,研究所里的科研课题也进展得很顺利,同事们看她的眼光也不再是以前的排斥,相反的,她被愉快的接纳了。
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多种族,多民族,多文化,虽然有排他性,但并不妨碍它强大的融合功能,所以中国去的sue,在美国生活了十年以后,终于得到了认可,周围的眼光不再冷漠。
“sue,这是我给你带的三明治和热咖啡。”刚到实验室就在门口被人堵住,碧蓝的眼睛里有一种谁都能看懂的爱慕。
端着咖啡的手上有着长长的汗毛,这让sue一阵恶寒。
她不是不想谈恋爱,可是她没时间,也没人选。从来没想过要来个异族恋,可是研究室鲜有华裔,就算好不容易遇到一个,那人也早已是名草有主。
“sue,老板喊你去他办公室。”数据记录员jenny从那边小隔间探出了头。
“谢谢你,jenny,我马上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