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人!”这和晚上的那块肉排不一样,唐飞柳是真的觉得开心了,一个独立的洗浴室,他不用端着水盆苦哈哈擦澡,可以泡澡,并且那个浴室只属于他,也不怕和其他人一起洗……虽然这个工程非常大,但是唐飞柳觉得值得了!
唐飞柳眉开眼笑,碧蓝的小鹿眼里面全是快活的光芒,爱德华换好睡袍回楼上休息了,唐飞柳虽然比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干净,但是其实这两个月都是擦澡居多,也好久没好好洗一洗了,他顿时也不怕晚,而是让下人送了水到隔壁房间,虽然没有浴盆,但是他哼着歌脱了衣服洗了个热水澡,只觉得全身都轻了许多,这个晚上,他带着满身牛奶皂的香味入睡了,并决心从明天开始,就尝试着更加放开手脚试试——目前这个局面是很好,至少获得了这个领地上最大领导的认同,解决了洗澡和吃饭的问题……但是唐飞柳会就这么满足吗?!
开玩笑,一个在现代生活过的人,怎么都不可能就这样满足吧!
唐飞柳的目标当然不只是这样,这个城堡虽然修建的十分威严和森严,看上去绝对让古堡迷们流下哈喇子,但是这是以军事标准修建的古堡,他看上去森严巨大,仿佛坐在山渊上的黑暗巨兽,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一座巨大的城堡,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十分不舒服。
这座山上的古堡,外面是巨大的草地,没有任何被利用起来的意思,城堡里面,有骑士们练习的地方、有养马的马房、牛棚甚至养牲畜的地方。
城堡的西面,住着戍卫的骑士们,而城堡的主人,则住在最中间的主宅,在卧室就能看到自己的领地,还有山崖下的村庄和果木林。
仆人们则在东面,太阳还未升起就会点灯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而就算是这样,城堡的人口也显得十分稀稀拉拉——这很正常,一座古堡最多能同时住下几千人,目前这样的安排,已经算是十分努力在维持城堡的活动人口范围了。
唐飞柳被安排住的地方,就是城堡东面的四楼。
一楼是厨房,二楼是低级仆人,三楼是高级仆人,四楼就唐飞柳、管家老戴夫和贴身男仆伊万丝。
而在公爵所在的那里,则是独立的高层,也是被四周四层的房间环绕着的高大主宅,一进门就是能举办晚宴的大客厅,左右转弯就是招待客人们小坐的房间,宴会的时候通常是女性的休息室和男性的吸烟室,二楼是留给前来拜访的人住宿的地方,三楼则是书房,四楼也是带起居室的主人卧室。
整个城堡其实是方方正正的,四周是四层楼的黑色砖石结构,中间是一个巨大的主楼,主楼旁边的建筑楼顶非常高,延伸出巨大的塔楼,一般是用来瞭望敌人的,这个瞭望塔围绕着主宅三面都有尖顶的塔楼,看上去有种哥特感觉,唐飞柳看的时候,分分钟觉得这里面要出来吸血鬼了。
不过他自己住在里面的时候,就觉得吸血鬼不但只能吸血很惨,要住在这种古堡简直就是惨上加惨,古堡虽然还算严实,但住在里面大而空,非常容易发冷,夏天估计都要盖棉被,冬天唐飞柳这破身体,睡一晚上被子还是冷的。
而诸如此类的毛病简直数不胜数,因此唐飞柳已经默默决定了,他要不断地尝试,冥冥之中存在的神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应该不是为了让他变成个苦行僧的吧!
唯一值得唐飞柳默默庆幸的是,目前的洛特帝国处在大航海时期,正是古旧的知识和新的东西冲撞、人们思维改变最为活跃的年代……当然目前还没到有些内陆的约克,但是至少这让唐飞柳少了许多麻烦。
而唐飞柳这么想着,就愉快地投入到了他新的工作之中,就仿佛每次他在家里兴致勃勃做手工、打扫房间一样。
不过弄下水道,虽然其他的都还好,至少挖开一楼的所有地面,爱德华已经特批了,但排水管道确实是个大问题。
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十分惊人的地下排水系统了,他们通常都用混凝土和铅管、铜管来做排水用的主要材料,但是在洛特帝国,好像有混凝土的前身,也就是罗马泥浆,这玩意儿准确来说其实跟水泥差不多,但是比现代常见的水泥稀一些,好用但产量低做法昂贵——对约克来说更惨的是它是晾晒干的,这让罗马泥浆的产出受到了巨大的阻碍。
不过要改良得更适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并且好消息是在离城堡不远的地方,就有这种泥浆的制造厂,是公爵的私产之一,唐飞柳对这件事情特别上心,用心给赖丽大婶加急培训,反正当时爱德华留下他作为厨房和城堡后勤的管理,也不是让他每顿饭都自己做,而是让他培训好整个厨房的人,只是现在唐飞柳要加急培训而已。
唐飞柳本来打算自己顶着,先从根头上教导厨房的人改变观念,洛特帝国的人觉得食物是有自己的属性的,而调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药材,于是他们为了让食物吃着对身体好,就疯狂乱加,并觉得食物吃不出原本的味道就是美味……
这种观念才是整个帝国食物都是黑暗料理的根源,但是唐飞柳现在没时间了,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填鸭式教会赖丽大婶,不过比唐飞柳预期好很多的是,唐飞柳做的食物不仅是征服了爱德华公爵,也征服了整个城堡的下人们,尤其是有幸尝过唐飞柳做的食物的厨房人员,他们简直是如饥似渴地主动学习着,这让唐飞柳轻松了很多,一时之间,城堡里面尽是从未闻过的香味,唐飞柳的示范食物全部呈给了爱德华,而下人们则得到公爵的恩赏,可以大家一起分吃那些成功或失败的食物——据说骑士们吃过大蒜汁和黄油涂抹的面包之后,都纷纷为之惊叹,只是都咂摸嘴巴,表示就是少了点。
在这个劳作物产量十分低廉的时代,也就只有富庶的公爵能把香喷喷的、没有掺沙子和木屑的小麦面包作为奖励给下人吃了。
唐飞柳之前都生活在约克城,更之前的记忆,则是小庄园的小主人的生活——也就是说,唐飞柳虽然耳听过许多穷苦的事迹,但是在这次深入乡下之前,唐飞柳其实根本不知道,无论是约克城的工人、城堡的下级仆人……他们其实都算是这个社会的中层以上人员。
就像是现代社会里,坐在办公室的人总在感慨自己的工资少、事情多、老板苛刻、不敢生病……但是在写字楼的外面,永远有干了一年领不到薪水的工人,有没文化只能埋头在湿闷的后厨洗碗十二个小时、只能拿微薄的薪水的人,有推着小摊期待地看着路过的人走过来、这决定了他们今天能否吃饱的人……
他们都在中层以下的角落,无人能够看到,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办法掌握发声的权利,他们就只能沉默地、努力咬牙活着,比任何人都努力,然而因为输在了最前线,于是一直只能节节败退,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其他的人,都会成为城市的泥土。
而唐飞柳这一次出发,是他在帝国第一次真正睁开眼睛。
这让和平时代长大的唐飞柳会看到这个美丽却也残酷的中世纪,也让他开始正确认识这个异世界的可怕和可敬。
第8章 杰斯
唐飞柳还是坐着马车出发,伊万丝和他坐在一起,前面是赶车的车夫,说是不远的地方,但是坐马车过去也要三四天的路程,出发前唐飞柳做了面包和果酱、小熏肉,带了一些烘的干燥的小面包。
说真的公爵虽然十分富有,据说比皇宫之中的皇帝也不差多少,公爵的领地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富庶……但是那都是传说之中的,唐飞柳作为一个现代长大,一直住在七十平方两室一厅的人,他其实无法想象公顷这个概念。
但是这富有在唐飞柳看来,其实生活水准在某些方面远不如一个正常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人。
尤其是爱德华公爵还是个根本不太关心这些的人,他是个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在唐飞柳离开城堡的时候,爱德华公爵已经恢复了晨练,每天早上太阳未曾升起的时候,就带着骑士们一起离开城堡,去山中潜行、模拟战斗。
目前约克一片安宁,帝国与周边的国家也非常的平和,互有姻亲,所有的贵族都在醉生梦死,都以皮肤雪白到能看到蓝色血管而感到荣耀,爱德华这样无疑是贵族之中的另类。
但是唐飞柳倒是蛮庆幸的,幸好他生活在这个另类公爵的领地之中,至少这样他还能坐着公爵特地吩咐准备的马车出门。
这次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是去找到罗马水泥浆,然后把它改良一下,再烧制成水泥管,用来铺就城堡的地下水系统,只要爱德华指派的下人学会,唐飞柳就可以回到城堡,届时让下人拉回来就行,虽然耽误时间了一点,但是也让唐飞柳有机会真正看到这个他注定要生活下去的时空。
唐飞柳是非常轻松去的,他带着自己那个有点磨损的小牛皮箱,身后是老戴夫特地准备的崭新行李箱,公爵甚至默认了他的管家和他的城堡新任行政管理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拿走一些昂贵的调料,并看着管家戴夫加派了一个二厨跟着挑食的新上任行政官出发,还有老戴夫让高等女仆戴茜加班加点缝制的新衣——约克的冬天已经快来了,纵然爱德华公爵这样的体魄目前还穿着透气的棉麻,但是唐飞柳可没有这样好的身体,他现在已经开始觉得手脚会冰凉了。
好在这时候虽然开始冷,真正的冬天却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唐飞柳轻轻松松地出发了,到了地方,这水泥厂所在的地方不大,与其说是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粗放的西方版农村。
村中的核心建筑就是罗马水泥厂,而因为水泥厂的工人们的存在,于是旁边就有酒馆和提供给前来买卖水泥商人的小旅店。
妓/女们在老板的允许下,在酒馆和旅馆里晃荡,穿着在当下时代看起来十分大胆的装扮——半截式的南瓜裤和肋的细细的束腰,把雪白的胸/部挤得高耸起来,像是绵软的云。
她们或者喝酒或者和客人调情,年长一些的大多都在工人的旁边喝酒抽烟,略有姿色,打扮的更为年轻动人的,则是摇着扇子对着远道而来的商人或者某个小绅士的高级男仆或管家放、荡地娇笑。
这是一副非常有历史感的画面,犹如油画一般厚重而对比色鲜明,穿着棉内、衣的女人们和抽雪茄的男人们嬉笑,外面则是马车惊起的灰尘。
“……我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而刚刚到达此地的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
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
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
“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