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没有想到,自己到了其他大陆,居然还能吸引其他种族?
唉,都怪我长得太好看了。
鹿袄袄注意到他的目光,顿时不乐意了。
“你居然嫌弃我的腿?你们才两条腿,我还比你们还多了两条腿了,我都不嫌弃你,你居然还敢嫌弃我?”
金源:“.......”
鹿袄袄见他不说话,凑近一些,说道:“你看看我的腿,是不是比你们的腿,更加的健美。
我告诉你,我们鹿族的速度,在兽族当中也是排得上数的。
很多兽族都羡慕我们鹿族的腿,哼,你居然还敢嫌弃我。”
金源在她靠近的一瞬间,连忙后退,继续保持沉默。
鹿袄袄见他不和自己说话,也生气了,她虽然很喜欢他,可并不是非他不可的。
“我给你一天时间,你要是再不答应和我在一起,我就将你卖给隔壁的狼头族。
哼,你还不知道吧,和你一起被拍卖的大荒灵体,基本一被买回去就被吃了。
你要是到了狼头族,肯定当天就会被他们生吃了。”
鹿袄袄见金源不说话,生气的走出了山洞,吩咐守在山洞口的鹿族战士道:“他要是不答应,今天就别给他送吃的了,哼。”
作为鹿族的小公主,她从来都是被其他兽族宠着长大的,金源还是第一个敢这么对她的人。
初时,她或许会觉得新鲜,可两个月过去了,再新鲜的东西要是不听话她也会烦的。
“公主,你要是实在喜欢他,可以给他吃一颗阳果。”一名鹿女给鹿袄袄出主意。
鹿袄袄闻言,不高兴的说道:“我要他心甘情愿的和我在一起……”
金源在鹿袄袄走远之后,靠在山洞壁上坐了下来,寻思着,要怎么样才能活着离开这里?
难道,他真的要和一个兽族在一起?
想到这个画面,金源的眉头蹙起,若这是仙族的女人,他或许就答应了。
至少,仙族和他们大荒的人长得差不多。
可兽族,种族差异太大了。
次日一早,金源就让守在山洞口的鹿族战士通知鹿袄袄,说他考虑清楚了。
鹿袄袄以为他答应了,高兴的跑了过来。
“你答应和我在一起了,太好了,我就知道,像我这么漂亮的兽族,你不可能不动心的。
你放心,我们鹿族不是蝎族,不会吃伴侣的,你只要和我在一起,我可以保证,在我们鹿族的领地上,没有人会吃你。”
金源忍住想要抽动的嘴角,开口道:“我可以答应你,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感情,你希望我们可以先培养一个月的感情,然后再在一起。”
他说道这里,又加了一句:“在我们大荒,男女想要在一起,都要先培养一个月的感情。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生下来的孩子也会更聪明,天赋也会更强。”
有了一个月缓冲,他也可以想办法离开这里了。
万一运气不好被抓住了,大不了就是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