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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2)

眼睛从男孩的脸上移到了他身上,女孩心中又是一酸,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就是乞丐也比他穿得好些吧?看他的样子,好象是走了不少路,吃了不少苦,这又是为了什么?

男孩吃了面包,又就着中年男人的大茶缸喝了大半缸凉茶,休息了一会儿,身体总算缓了过来,脸色也好看了许多,脑中的提示音更令他心中一喜,不仅饥渴度降到了0,生命值也恢复到了65%,并仍在不断上升中。

身体恢复了活力,重新有了力气,男孩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

看到男孩恢复的这么快,中年男人和女孩都十分惊讶,一般饿过头的人可没有他这么好的胃口,而且需要好好调理一下肠胃才行,可是这个男孩就好象没事人一样,丝毫没有刚才浑身无力的样子,这简直也太天方夜谭了吧?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中年男人看着眼前的男孩,嘴里发问道。

女孩站在旁边,两只大眼睛里也满是好奇,这个大男孩好象从天上掉下来一般,浑身上下透着股神秘。

“我是……谁?我的……家在……哪里?”男孩的眼中刹那间充满了迷茫和困惑,他不断地重复着问题,反问着自己,越想越没有答案,到后来,甚至开始用手拔自己的头发,用拳头锤打自己的头。

中年男人和女孩赶紧上前把男孩按住,两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都从对方眼中读懂了意思,毫无疑问,这个男孩失忆了。

虽然这失忆的事情现实生活中没有遇到过,但是经不住电视里经常演啊!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老爸,怎么办?”待男孩的情绪稳定后,女孩把中年男人拉到一边小声商量。

“小琳,侬讲让爸怎么办?这事一旦粘上了,就是湿手沾了干面粉,甩都甩不掉,我看,阿拉还是不要管着闲事,开车走算了。”中年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从里面倒出一根香烟,点着抽了起来。

“爸~~~”女孩嗔怪地看了中年男人一眼,开口道,“现在天都快黑了,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多危险啊,这里又没有路灯,他又是这个样子,万一真被车撞了怎么办?”

“这个,小琳,爸懂你意思,可是咱们和他非亲非故的,如果把他带回家,他又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难道,让他一直住在咱们家里不成?我整天在外面跑,家里只有你和你妈两人,这也不方便啊!”中年男人猛吸了口烟,为难起来。

女孩看了一眼路边抱着头蹲在地上的男孩,怜悯之心大起,拉着中年男人的汗衫,娇嗔道,“老爸,咱们先把他接回家再说,反正咱家房间也多,就让他住几天,如果实在问不出他家住哪里,再把他送到公安局,让警察帮忙,也总比把他仍在这里好啊!好伐好啦~~~~”

经不住女儿的苦求,中年男人考虑了一会儿,终于答应了下来。

第二章 没钱寸步难行 [本章字数:3275最新更新时间:2010-11-04 09:44:59.0]

中年男人名叫赵得福,上海南汇县惠南镇人,是本地有名的种瓜大户。

南汇的西瓜在整个上海可是有名的,而赵得福培育的8424无籽西瓜,在南汇却是首屈一指的品牌,个儿大、汁甜,一刀切开清一色的红瓤。

每年夏天,专门有城里的客户跑到南汇指定要收他种的瓜,整个南汇县,西瓜数他卖得最快,价格也最高。

辛辛苦苦十几年,赵得福靠种瓜的收入不仅给家里盖了一个小楼,买了辆卡车,而且,银行里的存款也有个百十来万,在当地算是小富了。

人到中年可谓是春风得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老婆没给他生个儿子,这让赵得福好生郁闷了一阵子。

不过好在女儿赵琳从小就聪明伶俐,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发出落得水灵漂亮,更难得的是善解人意,加上这几年老伴的身体一直不好,这才把赵得福想顶风作案再生第二胎传宗接代的想法,彻底打消下去。

赵得福今天刚和女儿一起从城里客户那里送瓜回来,后车厢都是空的,就让男孩到车后面去坐了,自己和女儿上了车,向家的方向驶去。

赵琳扭头透过驾驶室的后窗玻璃打量着后面男孩的举动,此时的男孩却恢复了安静,他蜷缩在车厢的角落里,眼睛呆呆地望着外面飞速倒退的景色,谁也不知道此时此刻,他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赵琳转过头来,心中想着心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坚持要让老爸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只是总觉得这个男孩的身上好象有种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他那瘦弱的身躯,让人会忍不住想帮助他,爱护他。

自己是不是又爱心泛滥了?平时就喜欢捡些流浪的小猫小狗回家,现在居然捡了个人回来,到时候老妈又要说自己了。

一个小时后,赵得福把卡车稳稳停在自己家的小院里,老伴听到声音已经接了出來。

“阿福,怎么这么晚?我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呢!”赵得福的老婆沈春芳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长得瘦瘦小小的,脸色发黄,虽然自己家里的条件不差,却也不舍得打扮,浑身上下除了手腕上祖传的一个玉镯子,居然没有一件金银首饰。

“妈!老爸今天差点压到了人,所以我们耽搁了。”赵琳早已象个小兔子一样从驾驶室里跳下,扑到了老妈的怀里。

“啊?压到了人?压……压到谁啦?阿福啊,侬哪能这么不当心啊!”这句话可把沈春芳吓得不轻,手脚有些发凉。

这时,赵得福也从车上跳了下来,一边责怪赵琳道,“小丫头,嘴巴就是不牢,孩子他妈,别听小琳胡说,不是压到人了,是我们从马路上救了一个人回来。”

边说边走到车后面,敲了敲车厢板,嚷道,“喂,小子,下来吧!到地方了!”

过了一会,听到车上没有动静,赵得福心中不由觉得有些奇怪,难道他睡着了?

赵琳在那边和沈春芳讲刚才发生的事情,并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情况。

赵得福心下纳闷,转到汽车后面,扒着后挡板往里一看,却是傻了眼,车后面空空如也,那个小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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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男孩正在赵得福家十公里外的地方,沿着马路向相反方向走着,他的听力非常好,那个女孩子和她父亲的交谈全部被他听到了耳中,这对父女救了他一命,在他心中对这对父女的好感度超过了50,但是他却不想成为他们口中的‘麻烦’。

所以,在车开到半路的时候,他跳了车。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乡下的土路上没有路灯,男孩借着月亮的光亮,向前行走着,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只是觉得应该离那对好心的父女越远越好。

女孩的面包和她父亲的茶水让他恢复了全部的体力,事实上,在那以前,他已经整整十天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所以饥渴度才会上升到危险的99.9%,否则几天不吃饭,对他来说还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马路边的树林里忽然发出异常的响动,四个绿色的光点若隐若现地向男孩靠近了过来。

男孩停住了脚步,眼睛向黑乎乎的林中看去,两个红色的小箭头出现在他的视野里,男孩的眉头一皱,他心中知道红色代表着什么。

红色的小箭头越来越近,终于在月光下显露出了身形。

“野狗,攻击力一级,生命值低,武器-爪子、牙齿。战斗力评估-打发它们就象是打个喷嚏一样简单。”脑中传来悦耳的女声。

男孩的眉头舒展开来,看着野狗身上癞癞叽叽的皮毛,再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破烂衣裤,不由得哑然失笑,自言自语道,“难道,你们两个也想来欺负我?你们不觉得咱们三个有些像吗?你们还是快走吧,否则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野狗却丝毫没有听懂他的话,两条野狗一左一右扑了上来,它们应该也是很久没有找到食物,饿慌了,否则不可能攻击人类。

男孩并不慌张,身体往后面闪电般一让,左右两手急速伸出,看准狗头的位置,往中间轻轻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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