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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4节(1 / 2)

蔡史墨抱着胳膊转着圈儿将凌希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又紧赶几步将胳膊搭在了陆孝严另一侧肩膀上:“孝严,品位有所提升啊,现在不拍‘nc-17’,改拍‘小清新文艺片’了?看来阿乐整天带你去见那些稀奇古怪艺术家还是有点儿用处的。”

如同每次惹出乱子一样,戴志友永远都是收拾残局那个。等服务生统计过损坏的桌椅和器皿,他将相应的金额付掉,又跑去询问凌希需不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结果当然是被凌希当成空气直接无视掉了。

从打上楼陆孝严就始终沉默着,任由几个兄弟把他簇拥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打趣着,这久违的热络气氛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放眼扫去,林广乐一如从前般不知疲惫地上蹿下跳着,蔡史墨道貌岸然的皮相底下依旧暗藏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坏笑,戴志友身材已经开始发福了,脸颊下巴圆滚滚的,从早到晚笑眯眯活像尊慈祥敦厚的小弥勒。七年时间,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因为有了“后来”的悲惨遭遇,才更显“从前”的弥足珍贵。

陆孝严猜不透老天到底要如何安排他的命运,是给他个机会从头开始?还是出于怜悯让他最后再看一眼心心念念的往昔岁月?他越想越害怕,怕自己像那些神话故事里写的一样,等到某个特定的时刻来临,或许午夜十二点,或许明早太阳初升,他就会被打回原形,再次堕入黑暗的虚空之中……

这间酒吧是错层设计,沿着楼梯旋转而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一个个较为私密的包厢,隔栏与墙壁都是透明玻璃材质,可以清清楚楚将楼下每个角落尽收眼底。

从陆孝严的位置望下去,不用费力就找到了窝在吧台角落里发呆的凌希。旁边还坐着两名同样带吉他的男孩,年纪都不大,应该是和他一起驻唱的歌手。

两名同伴正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凌希貌似在听,却并没有加入谈话。他一直微微仰头望向吧台顶部的悬挂杯架,神情专注,眼珠晶亮,从下颌到脖颈的线条清晰而流畅,皮肤在灯光照射下泛着温暖细腻的象牙白色泽。那画面让陆孝严指尖儿阵阵发痒,难以抑制想要轻轻触摸一下的冲动。

等小胡子调酒师忙完了手边的工作,凌希犹豫着叫过对方,倾身过去指着头顶杯架很认真地说了一大通,小胡子听完无奈地笑笑,随手调整了两支酒杯的位置。原来只是不同型号的杯子摆放错了,害他为此纠结老半天。凌希一直都是这样,对于按规律摆放物品有着惊人的执着,他的洗漱用具要从高到低排列,有标签的一面必须冲外,玄关处的鞋子要顺成同一方向脚跟并拢,不同规格的书和唱片要分区域收纳,为了衣橱不显杂乱,他甚至只买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衣服。除此之外,他还怕猫,晕水,对芝麻过敏,乱七八糟的怪癖一大堆,数也数不完。

短发女生唱完两首歌,下台走到凌希身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看样子轮到凌希上场了。凌希刚在椅子上坐定,还没抱起吉他,就有两名女客人举着相机走了过来,比手画脚的似乎要跟他合影。凌希想了一下,点点头,还特意将后背挺得更直了些。女客人拍完照,又提出要求让他摘下棒球帽,他也乖乖照做了。察觉到头发在帽子底下压得有点乱,他急忙用手拨弄了几下,可弄来弄去,还是有一小撮儿傻呆呆翘了起来,怎么也按不服帖。凌希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却不好意思当着外人过多整理仪容,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拍了照。可一拍完他就郁闷地垂着头用小白牙啃起了嘴唇,也不知又要暗自纠结上多久。

陆孝严远远注视着凌希的一举一动,完全没发觉自己嘴角已经绽出了痴痴的笑意。以前他只会嫌弃凌希别扭又麻烦,现在才发现凌希也有可爱的一面。老天应该给过他无数美好的瞬间吧,可惜他没能生就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留意到陆孝严的异样,林广乐端起酒杯在他眼前晃了晃:“孝严,孝严,当心点,眼珠子别瞪坏了。你该不是真看上他了吧?”

刚巧领班进来送酒,林广乐一把拉住对方问道:“唱歌那个小白脸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么没见过?”

领班朝楼下瞄了一眼:“哦,你说凌希啊,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们这有个歌手辞工,他是临时顶上的。不过他也唱不了几天了,听说签了家唱片公司,以后人家就是专业的了。”

林广乐歪了歪嘴角,别有深意地小声问道:“干净吗?”

领班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看着挺纯的,不过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谁知道呢……最近专门来给他捧场的不少,有几个阔太太尤其喜欢他,都争着说想认他当干儿子。”

领班离开之后,林广乐指着陆孝严大笑道:“看到了吗孝严,你现在的口味已经和师奶阔太太们同一挂了。”

蔡史墨也咂着嘴角感叹道:“名字倒起得不错,叫什么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孝严,你要是看上他,你不就成‘一点通’了嘛。”

陆孝严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格外冷淡:“管他是‘心有灵犀’还是‘灵犀一指’,我完全没有兴趣。”说完他将手里的酒一口干掉,空杯重重砸在了桌面上。

“就是就是,”林广乐夸张地点头不止,“心灵这种高级东西不适合你,你还是直接上床表演‘一杆进洞’去吧,反正你资源丰富,什么老鹰啊小鸟啊低飞啊,哈哈哈……”

“你们要去打高尔夫吗?那我得先约场地。”戴志友一如既往听不懂笑话,还从包里掏出记事簿认真翻看了起来,“喂,不行啊,明天阿乐要陪他奶奶做健康检查,晚上孝严小妈过生日,后天和朱先生开会……”

现场安静了两秒钟,继而爆发出哄堂大笑。

戴志友之所以叫呆头,一方面因为他人很呆,另一方面因为他头很大。头大了,存储量自然也大,他能准确记住朋友们的生日,血型,喜好,口味,乃至日程安排,每天忙前忙后像个老妈子似地照料着大家,并十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念书的时候数他功课最好,经常包揽另外三个人的家庭作业,写周记都能同时模仿出四种迥异的风格。遇到踢球、打架这种体力活动的时候,他又尽职尽责地充当起了衣帽架,只管站在安全区域,任大家把外套书包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大法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

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奶奶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肉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肉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性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性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感觉到气氛不大对头,戴志友试着提议:“今天也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就散了吧。太晚回去的话maggie又该对我疑神疑鬼了……”

maggie是戴志友的女朋友,是个惯会招蜂引蝶的女人。戴志友活到二十几岁不抽烟不喝酒不滥交,对女朋友一心一意,简直称得上绝世好男人,可惜那女人根本没瞧上他,只是要把他当成跳板借以混进更高级的社交圈子而已。上辈子maggie曾主动向陆孝严投怀送抱,结果非但没成功,还受了陆孝严好一通羞辱,她心生怨恨,在戴志友面前设局污蔑陆孝严对她图谋不轨,直搞得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了依旧不肯善罢甘休。

没等戴志友说完,陆孝严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还有你呆头,不要整天被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都不可信,女人说的漂亮话更不可信!什么你爱我一万年,我爱你到永远,都是狗屁电视剧编出来骗无知少女的。那些整天叫着爱你爱你的人,很可就是最后出卖你的人,而真正爱着你愿意陪你一起去死的人,根本不会常常把爱挂在嘴边!”

说完这一番话,陆孝严激动得眼圈都潮红了,因为这就是他的肺腑之言,切肤之痛。他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有眼无珠误信了沐夏,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陆孝严的话没能触动戴志友,却得到了林广乐的响应。林广乐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没谈过恋爱,活到二十五岁仍然还是彻头彻尾的处男,他一向看不顺眼戴志友在女朋友面前低三下四的谦卑相:“对对对,孝严说得没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就不明白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和兄弟们在一起每天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知足了!等将来我老得动不了,你们几个就轮流照顾我,每人分担四个月,刚好凑够一年。来,为兄弟干杯!”

举起杯子等了半天没人响应,他倒也不气馁,主动替其余三人分别倒满了酒送到手里,又逐个碰过去,之后仰起头一饮而尽,自己跟自己欢呼道:“兄弟万岁!去他妈的女人!”

丢下林广乐一个在那人来疯,蔡史墨坐到陆孝严身边细心询问道:“孝严,我感觉你今天不太对劲儿,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不如说出来大家帮你想想办法……”

陆孝严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摇了摇头:“阿mo,我们一天是兄弟,就一辈子都是兄弟。事业没了可以再努力,只要有命活着,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兄弟不行,兄弟要靠缘分,有今生没来世的。”

蔡史墨脸色唰地白了:“孝严你……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陆孝严清楚记得,当初那份出了问题的合同就是这一年五月签下的,如果他推测不错,此前大哥陆孝诚应该已经暗地里找过蔡史墨几次了,想必蔡史墨也正碍于兄弟情义而左右为难呢吧。他抬手大力揉搓了几下脸颊,换上相对轻松的神态:“没有,你别多心。我只是经历过一些事,突然很多感慨罢了……”

一楼小台子上,凌希唱完几首歌准备离开了。陆孝严也跟着站起身与朋友们道了别,分手前他再次动情地扫视过在场每个人,竟有些依依不舍。

戴志友到底不放心他:“孝严,我看你喝了不少,可能也醉了,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把。”

陆孝严笑着挑了挑眉:“没错,我是醉了,还醉得很厉害,醉了很多年……不过现在我醒了,是彻底醒了!”

从酒吧出来,陆孝严偷偷跟在凌希身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保持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凌希背着吉他在路灯下晃晃悠悠走着,速度很慢,显得心事重重。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拎着个红色塑胶袋,袋子在腿侧荡来荡起,连带胳膊也一起大幅度甩动着。塑胶袋上印了酒吧名称,看形状里面装的像方便饭盒,也不知是不是打包回家的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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