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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节(2 / 2)

女孩吓得大声尖叫,问道:你这个人想干嘛,抢劫啦。

邋遢青年拿出一把美工刀,把女孩推到墙边,说:别误会,我不抢钱。

女孩双手抱胸,求饶道:不要非礼我,好不好。

邋遢青年说:我不是流氓,我是诗人,我刚写了一首诗,念给你听一下。

三元桥地铁站d出口附近的地下通道曾经有一名女孩被人劫持,那人在深夜尾随女孩,既不抢劫,也不非礼,而是胁迫女孩听他念自己写的一首诗:

我要对你说,春风对小草说过的话。

我要对你写,夏雨对百花写过的诗。

我要对你唱,秋月对红叶唱过的歌。

我要对你做,冬雪对大地做过的事。

邋遢青年要女孩点评一下自己的诗作,女孩吓得瑟瑟发抖,两名执勤民警正好路过地下通道,将其抓获,带到治安站审问。这名青年就是大诗人刘明,他声称自己并没恶意,但警方还是以“寻衅肇事”为由把他拘留了几天。

根据地铁分局提供的案卷资料,画龙、包斩、苏眉带着一队武警赶到刘明租住的屋子。

那是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房间被清理过,空空荡荡,只有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床,床上铺着木板,没有被褥,地面有血迹。

第十三章 分尸现场(1)

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经凝固成胶冻状的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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