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都市言情>都市小民工> 第261章 临时同居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61章 临时同居(1 / 2)

三天之后,上午8点钟,有人敲门。

孙志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

财哥他们几个真不是开玩笑的,标准的白眼狼,一听孙志今天搬家,一大早全都跑了,生怕被他抓去当壮丁。

天师倒是想留下来帮忙,但就他这把身子骨,实在没啥力气,也只能客气了几句之后去店里了。

用孙志的话来说,在店里好好工作就是对他最好的帮助。

其实孙志的东西也不多,就是点日用品和衣服而已。

“谁?”

“我。”

是大飞。

敞开门。

“大飞哥你怎么来了?”

大飞啥话没说,挨个屋转了一圈,厕所和卫生间都没放过。

“你找什么呢?捉奸啊?”

“家里没人了?”

“我不是人吗?”

“靠,当然你除了你之外。”

“那没有了。”

“好,来的真是时候。”

“搞什么啊,这么神秘。”

“那个谁,李科,被批捕了,估计得进去蹲三年。”

“李科是谁?”

“就是那晚欺负李璐的那小子。”

孙志下意识的哦了一声。

“他犯什么事儿了?”

“非法持有毒品啊,你没看前几天的早间新闻吗?”

“是他啊,活该。”

“嘿嘿,你不问问是谁做的么?”

看着大飞一脸得意的样子,孙志有点不敢相信。

“不会是你干的吧大哥。”

“嘿嘿,当然是我,你记住了啊,这事儿谁都不能告诉,就咱俩知道。”

孙志有点懵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飞把经过详细的一说,孙志竖起了大拇指。

“佩服,真是佩服,就是可惜了那些钱还有烟酒了。”

“都是假的。”

“假的?”

“对,再加上那些假钱,这小子的罪过更大了。”

“毒品也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怎么定他的罪。”

“大飞哥,你,你也碰这玩意儿?”

“不,我不碰,我们坤沙集团的人不准碰这东西,否则后果很严重。”

“多严重。”

“这么跟你说吧,上一次碰这玩意的那人,扔进去海里喂鱼了,把他扔下船的时候我在场,你要是经历过这种场面,一辈子也不敢碰这东西。”

“又是丁哥定的规矩是嘛?”

“对。”

“那你不怕让他知道了吗?”

“知道什么?”

“知道你有毒品。”

“嗨,你想什么呢,丁哥是不让我们吸毒,没说不让用毒品去办事。”

“办事?”

“嘿嘿,对啊,比如这次,这玩意的威力不比子弹小,整死你都让你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你,你还有这东西吗?”

“没了,用多少要多少,不办事的时候把这种东西带自己身边就是定时炸弹,我可不想被别认给阴了。”

“问谁要?”

“阿鬼?”

“阿鬼是谁?”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反正用的时候给他打一个电话,他就会把东西放在某个地方,然后取回来用就是了。”

“那这次你怎么拿到的?根本来不及啊。”

“或许当时他就在暖水湾附近吧,行了,别管这些了,总之他是丁哥的朋友,不是敌人,咱们没必要知道这么多。”

“好吧,谢谢了你大飞哥,不然我还真拿这个姓李的没什么办法。”

“嗨,客气什么,弟媳被欺负,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别乱说,我和李璐可不是这个关系。”

“哈,别解释,我懂,行了,我走了。”

“这就走,那你来干什么的?”

“就是来告诉你这个啊。”

“这点小事还亲自跑过来,打电话不就行了嘛?”

“不行,丁哥说过,但凡涉及到这玩意儿的消息,一定要当面说,绝对不能打电话,更不能发微信或短信,小心驶得万年船,懂吧。”

“好吧,我记住了。”

“走了。”

“好。”

送走大飞,孙志开车来到了李璐小区门口,掏出了电话。

“在哪里?”

“我在公交车上呢志哥。”

“要去哪?”

“去鹏程教育面试。”

“洪盛大厦那一家?”

“对,就是那,离着,离着你的店很近。”

“应聘什么职业,老师?”

“是的。”

“加油,我在店里等你。”

“好的志哥。”

孙志开车回了店里,等到中午11点多,李璐来了。

看她一脸的兴奋就知道面试很成功。

“志哥,我通过面试了。”

“恭喜啊,我早就说过,你有这个能力。”

“嗯,谢谢你,如果不是你要我换工作,我都没这么大勇气了。”

“对了,那个人坐牢去了。”

“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