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年,枫逸辰出演了多部电影,几乎每部作品都和天王天后大咖合作,难得的是不管什么样的角色他都演得很好。到后来,他甚至自己出演过男主角,当红小生反而成了陪衬,更难得的是那部电影大获成功。
枫逸辰不到十岁就成了国内最有影响力的童星。网络上,至今还有人戏称,枫逸辰是中小学生年龄段的演技派皇太子。如果当年他继续演下去,一定会成为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影帝。可惜,那部戏之后,枫逸辰突然就不演了。
他很突然地消失在观众的视线里,有人说他去国外发展了,可惜不太顺利。也有人说,他病了,所以才不再演戏了。
不管怎么说,观众总是健忘的。没几年,大家已经忘了那个叱咤一时的童星了。
长大后的枫逸辰成了一名普通的高中生。别人提到他的童星生涯,他也并不太当一回事。他本人并不留恋那璀璨的明星光环,反而更加喜欢普通人的低调生活。
只是,明星的光环就算想挡也挡不住。进入高中后,枫逸辰应邀加入了校内的音乐社团。社团里有一支学生乐队。
他们只在校内演出,偶尔会举行一次小规模的演唱会,唱一些嘶吼青春的歌曲。可就算这样,作为主唱的枫逸辰迅速变成了学校里的偶像,很多小姑娘都疯狂地喜欢着他,还有人为他建立了粉丝后援会。
常欢欢也站在人群里,疯狂地冲着枫逸辰喊这:“男神,男神”。
她和别的姑娘一样,打心底认定枫逸辰是个外表冷艳高贵,内心很温柔的好少年。她甚至听说过,她们的男神曾经把路边被遗弃的小狗崽捡回家,还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毛豆。
不,常欢欢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小粉丝,她有着更深的期待。她憧憬这能和男神来一段很轰轰烈烈的初恋。
于是,在那个夏日的傍晚,夕阳染红了半边天的时候,常欢欢就像个老练的猎人,偷偷地趴在二楼美术教室里,透过玻璃窗,窥视着她男神在篮球场上挥洒着青春的汗水。
直到六点半,操场的人才陆陆续续地离开了。最后,只剩下那抹矫健的身影,仍是执着地在篮框底下运球,跳跃,投篮,每个姿势都是那样舒展美丽。
常欢欢知道,她的机会终于来了。于是,飞快地拿起书包,锁好门,偷偷摸摸地往篮球场跑去。
她跑到篮球场的门口的时候,枫逸辰刚好背着书包迎着她走来。常欢欢的脚不由自主地停下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离枫逸辰这么近,她甚至能看到那汗湿的背心下,若隐若现的肌肉线条;甚至能嗅到他身上的那种混合着汗水和荷尔蒙味道的体味。
常欢欢的脸开始发热,她的心也开始不受控制地疯跳着,就好像快要从她的嗓子眼里蹦出来似的。此刻,她的头脑里已经变成了一团浆糊,明明是已经谋划了很久的事情。事到临头,她却没有那么勇敢,她一个字都说不出口,只能像个傻瓜一样,呆呆地看着枫逸辰一步一步地走过来。
她紧张得要命,手心里全是汗。
枫逸辰一边擦汗,一边走到常欢欢面前。
“躲开,你挡路了!”
在他们视线重合的那一瞬间,常欢欢那颗的心突然停顿了一下。有那么一秒,它就像被卡住似的,不过很快就再次跳动了起来。只不过,常欢欢的脸色已经由红转白。
常欢欢记得有那么一个传说,在日与夜的过度时段,也是人与妖魔可以同时出现的时段,所以,黄昏也被称为逢魔时刻。此时,正值黄昏,被汗水打湿的枫逸辰,就这样迫不及防地撕开了优雅的外套,露出了他“恶魔”的那一面。
他的脸是没有任何表情的,他的眼神却像刀子,狠狠地捅向常欢欢的心口。也不知道是不光的缘故,那一刻,常欢欢突然就能看清楚枫逸辰这个人了。
没有偶像的光环,也不是什么清雅温润的少年,他身上的那种冷是能伤人的。他的眼底带着不加掩饰的厌恶与排斥。常欢欢甚至能听见他藏在心底的话语。
“你妈怎么教的?这么大的丫头,一点羞耻心都没有。脑子不行,还不知道学习,一天到晚只知道跟在男人屁股后面跑。”
常欢欢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枫逸辰很快从她身边走过去,甚至还撇了她一眼,常欢欢这才从那种妄想中清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