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月动作很快,翻了片刻便递了过来。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雨点打在车盖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将车内衬托得更为安静。
她皱着眉替他擦干净了手臂上残留一夜的血污,动作很轻。叶孤城只觉仿佛有羽毛拂过手臂一样,这感觉到后来她帮他上药时更是明显,而他一抬眼就能看见她蹙紧的眉头,没来由地就很想伸出手来将它抚平;略往下些是浓密又纤长的睫毛,偶尔轻轻一动,有如蝴蝶即将飞起,看得他心中一痒。
等上完药包扎完毕后,沈璧君才发现原本一直在旁边候着的采月竟不知何时出了马车。
此时车内又只剩下了他们俩,她自然又开始尴尬了。
偏偏叶孤城好像完全感受不到她的不自在一样,还颇诚恳地说了句多谢夫人,听得她差点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头。
“……不、不用。”我本来只是想证明我们没有干采月误会的事啊!
不过话说回来,她都已经嫁给他了,为什么还要去证明这个哦?
陷入了谜之沉思的沈璧君没有注意到叶孤城正盯着她看,等回过神来时正好撞上他沉静的目光,当即下意识地低了低头。
哎,长得帅真是太了不起了,哪怕因为受伤的缘故脸色这么不好看也是别有一番风姿啊。
想到这她又忍不住抬眼瞄了他一下,哪知他也并没有移开目光。
沈璧君:……!!
有点丢人,她垂着头撇撇嘴。
而叶孤城看着她这一连串的动作,实在是没忍住勾了勾唇角。
七八日的时间过得很快,到了准备换水道的那日,天气也恰好彻底放晴了。
沈璧君的心情也随着这天气变得极好,她站在去往飞仙岛的渡口边望着共长空一色的海面,觉得呼吸都跟着轻快了不少。
白云城那边自然早已收到他们城主即将带着夫人回飞仙岛的消息,此时也已安排好了船只,只等他们抵达。
就在他们准备上船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道惊讶的声音:“叶城主?”
沈璧君转头一看,是个穿布衣的青年,发髻凌乱不说,腰上还别着个酒葫芦,一看就是个嗜酒如命的。
她眯了眯眼,听到身旁同她一道回头的人开口道:“崔三爷。”
……哇?这个称呼?
作为一个阅遍武侠的人,沈璧君当然是立刻反应了过来眼前这看上去十分沧桑的青年究竟是谁。
“叶城主可是要回飞仙岛?”崔略商的目光从她恍然的表情上掠过,“在下恰好在追查一个可能藏身于南海的杀手,不如同行?”
叶孤城不置可否地皱了皱眉道:“杀手?”
崔略商点了点头,大概是想到了中原武林流传的眼前这人冷淡和不问世事得传闻,又解释了几句:“一个来自群芳谷的杀手,我师弟在她手上吃过亏,据传她最后一次出现便是在岭南,但我找遍岭南也没有她的踪迹,我猜应该是往南海去了。”
他说的这个杀手叶孤城也有所耳闻,所以没再犹豫便点了头:“那便同行吧。”
去飞仙岛的船并不多,能和白云城主同行,自然是省了不少麻烦的,所以崔略商才主动上前打了这个招呼。
他当然也注意到了叶孤城身边的沈璧君,但想到这位武林第一美人此刻已是白云城主的妻子,自己接下来要在南海呆很长一段时日不好得罪于他,自然就没敢多看沈璧君几眼了。
但沈璧君却是饶有兴致地打量了他好一会儿,临上船前还颇好奇地问了句:“什么杀手居然能叫冷四爷吃亏?”
崔略商摸摸鼻子,刚准备要回答呢,就听到叶孤城开口道:“只是吃亏已很了不得了。”
他这么一说,采月也好像想起了他们口中的这个人究竟是谁,“莫非……是天心月?”
天心月这个名字沈璧君是有印象的,因为这一路无聊的时候她几乎都在和采月交流江湖八卦,采月当时说的是据传这江湖里最可怕的女人并非是移花宫主廻光,而是一个叫天心月的女杀手,据传她有不亚于武林第一美人的美貌,但这世上见过她长什么样的人几乎全被她杀了,所以到底有没有沈璧君那么美也没人清楚。
沈璧君还记得自己当时啧了一声:“难道就真的没有一个见过她却活着的人?”
采月:“只有一个。”
沈璧君:“……谁?”
采月:“神侯府的冷四爷。”
而此刻再听到她提到这个名字,沈璧君也不免有些惊讶:“天心月在南海?”
崔略商笑了笑:“也不一定,但总得查上一查。”
他看上去分明落拓又沧桑,但笑起来却颇有几分意气风发的意味,一点都不像个年过而立的人,倒像个少年。
之后他们一行人便上了船向着飞仙岛的方向去了。
叶孤城知她坐了一路马车一定不想再在船舱里呆着,干脆陪她一道站在船头吹风观景。
说实话,这景他看了三十年,再美都已觉腻,但一偏头见到她难得露出的明快表情,又觉得这份波澜壮阔似乎也比记忆中顺眼了不少。
船行得快,尚未入夜便抵达了飞仙岛。
等在岸边迎接他们的人一个个脸上都挂着笑容,见到沈璧君从船上下来的那一瞬间也俱是看呆了眼。
虽然大部分人都已知道他们城主娶的是武林第一美人,但久居南海的人从前自然也是不清楚这第一美人究竟是多美的,此刻见到真人,只觉她仿佛是天上下来的仙子,甚至都找不出一个能形容出她有多美的词。
“拜见城主,夫人。”侍卫统领和城主府的总管齐声道。
跟在他们身后的人也无比恭敬地齐齐行礼。
这阵仗叫沈璧君有点惊讶,但叶孤城倒是还挺满意,嗯了一声后,就牵住她的手缓步往他们准备的轿子走了过去。
这动作叫沈璧君更惊讶了,虽然自从到了岭南地界后他们俩都在同一张榻上睡过好几回了,但真正意义上的牵手还真是头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