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一直保养得比脸还精细,这样杀人的时候,入肉几寸她更有数。
很多专业杀手,他们的手比弹钢琴的那些音乐家保养的还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啦。
“没有,我在考虑要怎么把他们折磨的生不如死,我下手没轻没重,一下弄死了不解恨。”阿夹嘟着嘴,看了半天,最后沮丧的把东西丢到了角落里,然后道:“还是有一点看不懂。”
墨小凰在沙发上坐下,摸摸她的头:“你要杀人,我不拦着你,你想折磨他们,我也不拦着你,唯有一件事想要嘱咐你,记住你杀人的初衷,忘掉杀人的快感,人可以为了活下去而杀人,可以为了报仇杀人,不能为了快感而杀人,如果沦落到了因为快感杀人的地步,我会亲手杀了你的。”
“我知道的大姐头。”阿夹嘟囔道:“杀人怎么会有快感呢……”
“记着我的话就好。”墨小凰没有多说什么。
杀人不会有快感吗?
有的,有人第一次杀人,会害怕,会恐惧,夜不能寐,第二次杀人,已经可以冷静处理尸体,心安理得,第三次杀人,被渴望驱动,被快感掌控。
大部分不敢杀人,一来是因为多年的道德束缚,二来是法律这把悬挂在头顶上的刀。
而末世,是一个没有道德,没有法律的地方。
墨小凰不希望阿夹变成这样的人,人总应该有一些属于自己的底线,如果连底线都没有了,就没有称之为人的资格了。
他们吃了晚饭,墨小凰睡了一天以后,已经没什么睡意了,就坐在地板上给阿春调整骨架,阿春现在还是一只只有半付骨架的可怜兔子,虽然有双腿可以跑来跑去,但是没有脊柱,软哒哒的,过一会儿就会瘫在地上,站不起来了。
可惜没找到第二具骸奴,给阿春做骨架,墨小凰又不想以次充好,就拖延到了现在。
她给阿春填补了一下晶核里的力量,准备出去逛逛,阿夹也睡了很久,死活非要和墨小凰一起,墨小凰想了想,就答应了。
本来墨焰和赐金城也想跟着,但是墨小凰不让,多两个男人会少很多乐趣的。
还是两个女孩子一起最好,想买什么私密的东西都没关系,还可以互相给点建议什么的。
出门之前,墨小凰换了一身衣服,t恤加牛仔裤,比较适合活动,阿夹还是一身萌萌哒小裙子,还穿了白色的长筒袜,把两条腿藏了起来。
省的有些人指指点点,让她烦躁。
夜里的基地比较冷,但是在外面的人还是不少的,毕竟一般都是九点以后才会降温,现在才七点来钟,灯火通明,很适合摆个夜市什么的。
墨小凰准备先去看看白止还在不在基地里,但是一出门,她就看到了那个跟一个女人啪啪啪,还被她围观了的男人。
猥琐的要命。
那个男的一看到她,眼睛就亮了起来,迅速向她们两个靠近,靠近之后,却看到了阿夹,他脸色略微有些难看,用一种很嫌弃的语气道:“阿夹,你居然没有死。”
“你很失望?”阿夹就像一只炸毛的小刺猬,狠狠地瞪着男人,她实在是没什么城府,就那么一点小聪明,还根本藏不住。
“跟我回去。”男人仿佛想到了什么,眼睛里都是贪念,抓着阿夹的手,就想拖走她,墨小凰一巴掌打开了他的手,冷冷的道:“你想找死?”
男人下意识想要骂人,但是他毕竟不知道墨小凰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万一是异能者怎么办?他当即笑嘻嘻的道:“这是我女儿,我带她回去是天经地义的事吧?”
“人是我捡回来的,伤是我治好的,你要人?行,拿粮食来换啊。”墨小凰脸上挂着凉薄的笑容,说实话,要不是阿夹想要亲手报仇,她已经先动手弄死这个男人了。
一提到粮食,男人的脸色就僵硬了下来,他似乎还有什么盘算,咬咬牙道:“一个女孩子不值钱,给你三斤大米,你把她还给我。”
“三斤,打发叫花子呢?”墨小凰做足了恶人的形状,鼻孔都快对准天上的乌云了:“五麻袋,少了别跟我说话,穷鬼。”
男人气结,吐了一口痰,边走边骂:“一个让人上烂了的小娘皮你问我要五袋子米,你想粮食想疯了?”
阿夹冷冷的看着他,似乎在考虑如何下手,墨小凰拍了拍她的肩膀:“不急,好好跟他玩玩儿嘛。”
阿夹冷笑道:“大姐头,你猜他想买我回去干嘛?他想我继续给他接客赚粮食,养他那个好儿子,哪怕我不杀他,他也会死在那个好儿子手里,一个十四岁就敢强j亲姐的货色,什么做不出来。”
“阿夹莫难过,乖乖笑一个。”墨小凰捏了捏她的脸颊,然后道:“听你说完,我也差不多清楚这家人的脾气了,不出几天,绝对要闹事,不过过几天咱们就要走了,要是他不闹事的话,我们就不费那么多功夫,直接弄过来捏死得了。”
“好。”阿夹乖巧的笑着,眼里的光却冷的要命,她受尽的苦,马上就可以慢慢还回去了。
墨小凰先去找了白止,白止已经走了,给守门的留了一张纸条,说是留给墨小凰的,墨小凰打开纸条一看,白止满纸委屈,最后表示,他要去京都了,如果墨小凰没什么其他事要做,可以去京都看看他。
墨小凰忍不住笑,这小子的脾气,十年如一日,是一点都没变过。
“走吧。”拍了拍阿夹,墨小凰懒洋洋的往外走了,两个人逛了一圈,买了一些小东西,然后就准备回去了。
他们预计要在基地里住三四天,再晚一点的话,可能就要赶不上去救白止了,如果因为蝴蝶效应,白止没事也就算了,如果他有事,那可就是真完蛋了。
白止这小子,有那么点好色,还有点傻,但是很讲义气,墨小凰还是不想他挂掉的。
墨小凰想的很清楚,如果三天以后,还没找到机会,那么第四天的时候,就直接对那家子人动手,全都弄死了直接走人就是。
这几天里,墨小凰一直在观察,因为她发现,那家子人就住在她们家隔壁,阿夹的母亲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女人,没有了阿夹以后,她就被迫出来卖。
看起来很惨,可是墨小凰一点都不同情她,她对阿夹那个名义上的弟弟很好,可是对阿夹呢?
其实她也是帮凶,也是迫害阿夹的人之一,如果阿夹要杀她,墨小凰一点都不会阻拦的。
末世以后,有几种东西十分的流行,烟酒,赌博,还有毒品,这几种东西被那群懦夫拿来当作逃避现实的宝贝。
阿夹的父亲喜欢喝酒,弟弟喜欢赌博,别看他才十四五岁,就已经经常出入赌局了,赌输了以后就让他娘去卖,拿卖得来的东西还赌资。
可是他娘本来算挺好看的一个女人,可是被末世搓磨的粗糙又苍老,根本就赚不出他的赌资来。
他被套进了一个大套子以后,输的倾家荡产,人家说了,不还债就把他杀了洗剥干净,当两脚羊卖给那些喜欢吃人肉的。
闹起来的时候,墨小凰就和阿夹走了出来,围观这场闹剧。
阿夹的父亲跟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扑上来抓着阿夹,对那群凶神恶煞的人道:“这是我闺女!长的不错,你们拿她去,随便你们怎么处理,别动我儿子!”
墨小凰抬了抬眼皮,去看那群人,那群人的确有些意动,毕竟阿夹水灵灵的,长的又秀气,在末世,已经很少见养的这么水灵白嫩的女孩子了。
然后赐金城就从屋子里出来,默默地站在了墨小凰和阿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