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之前。
所有人都以为陈之华对这个合同势在必得,因此,在自保的前提下,这个多年牢狱生涯中从未有过任何冲撞记录、甚至在狱警口中都称得上“乖巧不惹事”的犯人,不会率先采取强攻手段。
然而,此时此刻。
他却已用自己的行动向所有人证明:一个疯子,是从来不会按照常理出牌的。
尤其是被踩到底线的疯子。
他已经受够了叶南生的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也厌倦了迟雪一次又一次不省心的逃跑,如果——陈之华想,如果唯有一次干脆的“恐吓”,可以吓得他的掌中雀自折翅膀,那么,他将不吝给予她那样的机会。
更何况,没了叶南生,还有方家,还有方进女人肚子里的孩子;
而叶家从此就只剩下一个解凛……自己有迟雪在手,还怕解凛不让步?
他从来是最了解那些警察的。
行正义之事者,总会在关键处棋差一着。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心不够狠,不够深,难以窥尽人性至恶之处——毕竟,一心想要保护,就难免束手束脚,而只有一心想要破坏的人,永远可以肆无忌惮,不顾后路。
陈之华是以倏然笑了。
任周遭兵戈相向。
便衣与他带来的打手反复拉锯、战成一团。
他却只从容地带着最后几个始终围在他身旁保护的心腹,喝完最后一盅茶,向同桌大惊失色的方、叶两家亲戚,尤其是方进颔首告别,之后站起身来。
须知做人做事,总讲究一个兵贵神速。
他想。
既然目的已经达成,趁着警方驰援尚未赶来,自己也必须尽快——
“砰……!”
“呃!!”
近在咫尺的枪击声却突然响起。
靠近他身边的一名打手,顿时在吃痛中捂住肩膀跪倒。
紧接着、是另一个掩护他伏地的,被击中右腿。
……是警察!
陈之华瞬间意识过来危险,亦毫不犹豫地拽过仅剩的两人围在自己身边,同时警觉地左右环顾。
只有警察。
哪怕在这种时候,仍然会坚持着他们愚蠢的原则:在敌人没有主动鸣枪威胁民众生命的前提下,作为警察,他们绝对不会先开枪打头。
可惜装填弹药的空隙只有数秒,来不及给他更多思考时间。
几乎瞬间,又一名打手捂住手臂半跪在地。
“华叔——快逃——!!”
而与此同时,白骨的怒喊声亦从头顶传来。
他仰头看,才发现不知何时狙击点的形势已经逆转:很显然,出了一些意外,冰冷的狙击枪头对准了他,瞄准镜在阳光下反射着寒光。
白骨鼻青脸肿,已然被薯片仔反剪双手压在天台栏杆上,仍然高叫着。
话落,薯片仔毫不留情又是一拳,终于将他打得失了叫喊的力气。
同时,就在两人身边不足一米处。
解凛架枪瞄准。
下一秒,陈之华最后的“掩护沙袋”也被击倒。
他彻底暴露在空阔的视野之中。
而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
刺耳的警笛声也随之由远及近。
想来是不足两公里外的援护部队终于赶到,场上的局势是可以想见的即将逆转。
陈之华心头一凛。
却仍然勉强定下神来,不闪不避、又近乎挑衅地看向楼顶——
“呃……!”
当然。
挑衅的代价即是右肩中弹。
皮肉翻开,鲜血四溅。
尽管他竭力忍痛,仍然无法遏制的冷汗直冒,如周遭人一般抖颤着腿半跪下去。
楼顶的解凛却仍然没有停下装填弹药的动作。
下一枪,他瞄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