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看到阿辰宠她,清橙丫头也是个会疼人的孩子。今天她和我出去买菜,买的全是阿辰爱吃的,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口味重不重,都一清二楚。中午还帮着我下厨,这年头会做饭又愿意进厨房的女孩子可没我们以前那么多了。嫣儿不大喜欢她写小说,说什么不务正业,但是我觉得挺好的,知书达理,时而温婉,时而可爱。”相处了几天,外婆也是越看清橙越喜欢,对清橙赞不绝口。
“我也觉得这丫头很好。先不论家庭条件,就单这孩子身上那种古典世家小姐的气质,我就觉得不错。嫣儿就是想不通,什么叫正业?什么又不是正业呢?年轻的孩子,有梦想,有目标,愿意为之而努力,就是好事!更何况写小说也不是什么不正当的事,从言语交谈,和她的气质就能看出,这丫头肯定是读了不少书的。读没读书,有时候真的一眼就能看出。
嫣儿以前就总爱给阿辰挑这姑娘挑那姑娘的,可是谁家的姑娘在自己父母眼里不是最好的呢?她那些话说出去,还显得我们没有礼节了。她啊,就是没个女儿,不然就能体会到嫁女儿的心情了。她这不愿那不愿的,要让清橙丫头的家人听见了,还指不定不愿把女儿嫁过来呢!”
老爷子第一天见面,就对清橙极有好感,更何况他当初也是经历过嫁女儿,反倒更能理解对方家里的心情。换位思考一下,他们家把清橙当宝贝宠着,又不是嫁过来让孩子受气的。到时候因为言语不当,引起两家人的不合,难做的还是他们这两个小辈。
老爷子素来懂得多,也看得明白。两位老人聊着天,丝毫没注意到不远处的墨辰和清橙将两人的对话都收入耳里。
清橙安静的一勺一勺挖着冰淇淋,可是眼里却是满满的感动。当初她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又何尝没有遭过质疑呢?她一个本科生,在一些人的眼里,她应该学更多,做得更好,然后找一个体面的工作,而所谓的网络小说作家,在他们眼里,好像就真的成了不务正业的体现。
刚开始的时候,甚至会遇到不喜欢的读者在那里评论这评论那的,批评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的。一开始,她真的很在意,会一个人偷偷的难过。毕竟你那么努力去做的事,却被别人说这说那,又怎么会高兴呢?更何况,小说这个事情,本来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欢就看,不喜欢就不看呀,她又没有把刀架在别人脖子说,你必须看。
所以后来她也就看开了,没什么好在意,说得在理她就听着,然后结合情况下次努力。而有些批评,她觉得无可奈何,也无话可说。因为她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喜欢,什么事都一样,有喜欢的就有不喜欢的。就像以前网上特流行的一句话一样,又不是人民币,哪做得到人人都喜欢。
今天听到老爷子这一番话,她真的很感动,那种被别人理解支持的感动。墨辰见她眼里闪着水雾,还以为她是因为外公话里说到自家老妈的态度,而难过,于是连忙搂过她,柔声安慰,“别担心老妈,有我在,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支持。”
听到他的话,清橙反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才没有担心!我是觉得好感动,好开心的!我觉得外公真的好懂我!怎么办,我都想答应外公进部队了!”说着说着,还不忘故意刺激他。
“你那么怕痛,不会去的。”哪知墨辰一眼看穿她的小心思,他一点儿都不担心她会抛下自己跑部队去,因为这丫头有多怕痛,从她打针紧紧的抓着他的手,以及每个月那么几天痛得打滚,他就知道的。
“好吧。你不戳穿我你就难受是不?”清橙撇了撇嘴,发现他有时候也挺爱拆她台的。
“还好吧。就是觉得你嘟嘴的样子蛮可爱的。”墨辰刮了刮她的鼻子,笑道。
“你这算恶趣味吗?”清橙无语的瞪了他一眼,继续一口一口不停的吃着冰淇淋。
“不算。只是喜欢逗逗你。”墨辰趁她不注意从她手里抢过勺子,挖了一口进了自己的嘴里,嗯,甜甜的凉凉的,倒也不腻人,怪不得这么爱吃。
“你以为养宠物啊?还逗逗呢!”清橙从他手里抢回勺子,连忙背对他挖了一大勺送进嘴里。
“你不就是我的小宠物吗?”墨辰露出一个清朗的笑容,看到她护宝贝似的抱着冰淇淋,笑容越发加深。
“才不素呢,我素人类好吗?怎么是动物呢?”清橙嘴里还包着一大口冰淇淋,含糊的反驳他,只能说毫无杀伤力好吗?鼓着脸的样子还可爱极了。
“你是高等小动物。”墨辰笑着戳了戳她鼓鼓的脸颊,这样子可不就像只贪吃的小动物吗?
“哼╭(╯^╰)╮行吧,你开心就好。”清橙哼了哼,不反驳了,还是吃她的冰淇淋吧,万一他一个反悔又不准她吃了就不好了。
“慢点吃,不跟你抢。”墨辰见她吃得速度越发的快了,好笑的揉了揉她的头。
“吃完了。好好吃,大热天来个冰淇淋最舒服了!我可以再吃一个吗?”清橙举起手里的空盒子,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漂亮的眼睛眨了眨,好似在说,答应我吧答应我吧。
“不行。”墨辰一口拒绝。唯独这个不能妥协,本来都不想让她吃的,但是她念了许久了,早知道就不买这么多回来了。
“呜呜呜,你好残忍,都不给我吃的,好蓝过~~~”清橙故作可怜的哭诉道,然而这一滴眼泪都没掉的样子,才唬不住顾墨辰呢。
“装可怜卖萌也没用。忘了上次肚子疼得在床上打滚了吗?”
“你这叫虐待动物!”为了吃的,节操呢?(清橙:节操是什么?能吃吗?)
墨辰直接在她脸上啾了一下,声音柔和宠溺得不行,“乖。”
好吧。就知道用声音诱、惑她!偏偏她还就吃这套!
第四十二章 我稀罕啊
在外公家住了一个礼拜,墨辰收到了好友安景轩发来的消息:“悦儿去s市找你了?”
墨辰在手机屏幕上点了点,就回了一句:嗯。
末了又加上一句:你才知道?
安景轩很快发了一张截图过来,墨辰点开一看,竟是景轩和安悦的聊天记录,安景轩:悦儿,什么时候回来?
安悦:哥哥,我在s市了,和辰哥哥的爸妈一起回来的。
安景轩:悦儿,你应该知道,他的心不在你这儿。
安悦:我知道。可是哥哥,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说放就能放的。
安景轩:可是悦儿,他有心爱的,想要守护的人了。真正爱一个人是只要他过得幸福快乐,你便也能幸福快乐!
安悦:哥哥!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我不是他想要守护的那个人呢?你当初和允汐姐姐,不也是努力的去试了吗?
安景轩:我和允汐跟你和阿辰是不一样的。
安悦:哪里不一样呢?又为什么不一样呢?我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从小就如同小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后,十几年了。这十多年,好像无论我做什么,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甚至他的目光从来都没有落在我的身上。我总在想,也许时间久了,他就会被我感动,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的好,喜欢上我的。为了他,我去学医,克服洁癖,每天和病人打交道……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离他再近一点而已。
哥哥,不是我想忘,不想放,而是十多年了,爱他都好似成了一种习惯,一种我所有努力的动力。我从来都没有去想过,若有朝一日,我不爱他了,会是怎样的一番场景。哥哥,让我再任性一回吧。
清橙坐在墨辰的身边,看到这一番对话,也只剩一声感叹。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呢?从小爱到大,爱到成了生命中的一种习惯,大概她也能理解安悦的感情吧。只是,感情的事也是要两情相悦的,所有的一切,是要两个人一起创造出来的。
这个世界本来也就是这般,并不是说你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就一定要有所回应,不是这样的。甚至于也许你很用心的在对一个人好,到最后那个人终于愿意跟你在一起,可是都未必是因为爱上你了,也许只是感动,而感动,并不是爱情。
安景轩后来又发了一段消息过来:
给你看这些,并不是要你对悦儿怎么样。就是想跟你说,阿辰,不用看在我的面子上,去刻意的对悦儿好,你对她即没心思,那么还不如从一开始就冷漠到底,不给希望,也许失望也会小一些。
墨辰原本也从来都没打算要对她好,他不喜欢她,从小就不喜欢,他也不会说什么,做不了情侣,也把她当妹妹对待。那样对她好却不接受她,比你一开始就对她冷漠,其实还更残忍。所以他选择一开始就冷漠相对,就如同景轩说的一般,感情里面,没有希望,才会没有失望。
清橙全程都是靠在他的怀里看着他们聊天,倒也不觉得什么。本来嘛,谁没有那么几个人喜欢呢,反正她相信墨辰,就够了。
而墨辰也没有多说什么,大概是看到她清澈如水的眸子没有丝毫异样的情绪,便知晓她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