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叫了辆四轮马车,三人坐了上去,向化工厂赶去。
“同谋?”格雷格森惊讶道,“你不是说这是激情犯罪吗,罪犯明显并没有事前的谋划,因为莫莉反抗的很激烈,这才一怒之下失手杀死了他,而且你刚才亲口说的,当时纺织厂里只剩下两个人了。”
“这是补全我的推理的最后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我之后在隔壁的化工厂里找到了答案,保罗是和人一起合租的房子,他的室友和他一样也在化工厂里工作,他们下班的时间比纺织厂晚半个小时,当时保罗先离开的化工厂,像往常一样去找莫莉,但是在他们经常见面的地点并没有等到莫莉,保罗这时候也有些不安,他在纺织厂门外转了两圈,看已经关门,于是又回到了化工厂。”
“嗯?”
“这时候恰好他的舍友皮尔逊还在,他就喊皮尔逊和他一起去找莫莉。”福尔摩斯道,“那么接下来有意思的事情来了,保罗和皮尔逊兵分两路去搜寻莫莉的下落,结果保罗一无所获,但是他的舍友皮尔逊却意外撞到了正将莫莉的尸体拖到河边打算处理掉的约翰,通常的情况下,一般人在面对这种局面时会选择报警,身手好的也可以试着先把约翰擒下,但是我们的皮尔逊先生选择了另一条路。”
“什么路?”格雷格森忍不住问道。
“皮尔逊和保罗一样很小的时候就来伦敦闯荡,这是他干过的第四份工作了,先前他在街头擦过皮鞋,在餐厅刷过盘子,还帮人照看过马匹,晚上就睡在马厩里……他这样的人想必很早就体会到了人生的艰难,知道像他这样无依无靠的人想要往上爬就要抓住眼前的一切机会,所以那晚当他在河边看到约翰的时候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等的机会终于来了。”
“皮尔逊说服了当时无比惊慌的约翰,说他可以帮忙处理这件事情,后者自然不会相信这么一个无名小卒的话,不过当时的情况对约翰来说并不友好,他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选择空间,只能选择相信皮尔逊,但是之后皮尔逊证明了自己并没有辜负这份信任,”福尔摩斯说到这里又望向格雷格森,“还记得之前你来找我,说在保罗的床下发现了莫莉的衣服吗,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他既然已经把尸体扔进了河里,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把衣服给扒下来放在床下。”
格雷格森满脸尴尬,“这……倒是个问题,我之前怎么没注意到。”
“但是如果皮尔逊做的这件事情就可以解释的通啦,他说服约翰从莫莉的尸体上把衣服给扒下来,然后带回了家,放在保罗的床下,这样就可以让警方锁定保罗,而不是约翰先生,还有办公室的地毯,约翰也一并交给皮尔逊来处理,这个家伙倒是的确抓住了眼前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选择成功了,我以为想要等他露出马脚来没有那么容易,但是没想到到头来他却犯下了一个如此低级的错误。
“他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烧掉那张地毯,而是想要把它给典当掉。”福尔摩斯摇头,“这样看来,之前《回声报》上登载的那篇报道倒也不算全是坏事,至少麻痹了他的神经,考虑到他之前的生活环境,这么精打细算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倒是省了我们不少麻烦,拿到约翰办公室的毯子,之后只要再抓到皮尔逊,那人证和物证就都齐全了,这个案子也就算结束了。”
三人随后在化工厂门前下了车。
这一次不需要福尔摩斯再掏钱打点,格雷格森直接亮出了警察的身份,很快就找到了还在工作的皮尔逊,不过抓捕他的时候却是遇到了点麻烦。
可能之前化工厂闹罢工的时候来过警察抓人,让里面的工人对警察充满了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