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锦歌淡定道:“我也觉得,他笑话还没我讲的好。”
众人:“……”
新员工小贾主动做起了话题转移者,问道:“我听说小明和小红是青梅竹马,那你们是怎么意识到喜欢彼此的啊?”
郑明脸一红,有些结巴:“这、这么遥远的事情,我哪记得啊!”
蒋艺红倒是落落大方,笑道:“他不记得,但我记得。当时要趣味运动会了,他参加了双人绑腿跑项目,放学后因为要练习所以不能和我一起回家。因为这件事,本来我就有些惆怅了,没想到有一次去看他练习,发现绑在他身旁的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女生,他还一直在那里跟人家说说笑笑。”
郑明尴尬道:“你太厉害了吧,我都记不得那时站在我旁边的是谁了。”
“有些东西男生不会在意,但女生会记得很清楚。”蒋艺红回忆道,“因为我喜欢吃甜食,所以每天放学都会去学校外面的蛋糕店买一份小布丁吃。自他去练习以后,我那段时间每天都是一个人回家,还是习惯性地去买甜品,但就是觉得连平时喜欢的小布丁都突然变得不好吃起来,那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大概是喜欢他的。”
众人一阵起哄。
但慕锦歌听到这话,夹菜的手一顿。
宋瑛闻言,也回想起自己的恋爱往事,赞同道:“说起来,我也有过类似的体验,那时我和我老公还没结婚,我和闺蜜出门旅游,虽然玩得还算开心,但总觉得提不上精神,吃东西也不是很有胃口,连家里人给我带的一些自制的果干都吃不出什么味道。”
蒋艺红道:“果然,只有宋阿姨懂我,我跟小明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竟然说可能是那家蛋糕店换了糕点师。”
“嗯,女人的感情会更细腻一点吧,我以前就老嫌我老公不懂浪漫。”
“唉,宋阿姨,许叔已经很好,还会时不时给你做点好吃的给点惊喜,我旁边这位才是不懂浪漫,生日竟然给我网购了一箱咪咪和星球杯……”
两人越谈越远,而慕锦歌的思绪却久久地停在了这几句话上。
她想起了自己买的那包糖。
那个人来之前,她觉得那袋糖味道平平,算不上好吃,只是因为身体需要糖分,所以既然买都买了一大袋,便索性将就地每天在厨师服的衣兜里放几颗。
那个人来之后没几天,口袋里的糖就好像变得美味起来,只是开始她以为是自己适应了这个口感,所以不是很在意。
然而那个人走之后,那些糖又恢复回从前黏黏腻腻的口感,甚至感觉比原来更难吃了,逼得她丢掉了剩下的水果糖,重新买了一袋薄荷糖。
按照蒋艺红和宋瑛总结出来的规律——
她,难道喜欢上了那个二傻子?!
慕锦歌手一抖,差点把筷子掉到桌上。
“喵?”
烧酒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第一次发现慕锦歌脸上淡然的神色出现了几丝裂痕。
第26章 热狗
夜深了。
十月的b市顺应季节更替进入秋天,天气逐渐转凉,虽然月初几天白天的气温还是会不认输般地飙至二十七八度,但昼夜温差大,到了夜里盛夏的蝉鸣便都化作吹黄梧桐的秋风,吹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覆盖了喧嚣,留下满城的凉意与静谧。
此时已是凌晨,天空漆黑一片,因为空气质量不好,所以也看不到星星。
距离capriccio打烊已经三个小时了,但厨房的灯却依然亮着。
“哆哆哆哆哆——”
听到从厨房传来的细微紧密的切菜声,烧酒睁开了眼,打了个呵欠,从柜台后的小窝里跳了下来。
它走到厨房门口,望向慕锦歌,困兮兮地开口:“靖哥哥,你怎么又这么晚还不睡?”
只见慕锦歌站在厨台前,睡衣外面只加了件方格衬衫当做外套,直顺的长发绑成一束搭在背上。她低着头,浓密的睫羽在眼下投下一片淡影,嘴唇紧抿,精致秀丽的侧脸看不出丝毫表情,无波无澜。
但她握着刀的手却动作极快,一眨眼就将胡萝卜切成了细丝,刀法精湛娴熟,切出的每一条胡萝卜丝都有相同的厚度,同一条胡萝卜丝也是厚度均匀。
她将切好的胡萝卜丝放入盘中,一边低声道:“吵到了你的话,就进里间睡吧。”
烧酒舔了舔毛让自己清醒点,说道:“没事,其实作为一个系统,我本来是不用睡觉的,都怪这具猫的身体,把我都给惯懒了。”
慕锦歌淡淡道:“自己懒,不要怪身体。”
烧酒不服气道:“我才不懒!我是世界上最勤快的系统!不信你……啊哈……咳,哼我刚刚才没有打哈欠呢!”
慕锦歌终于侧头瞥了它一眼:“快去睡觉,不然会变得更蠢的。”
烧酒:“……”你那嫌弃的目光是怎么回事!
它在厨房门口蹲坐了一会儿,见慕锦歌好像还没睡觉的打算,于是又开口道:“靖哥哥,明天你不是要去大赛现场确认场地吗?”
慕锦歌应道:“嗯。”
烧酒道:“那个地方离这边挺远的,你这么晚睡,早上能起来吗?”
慕锦歌道:“我又不是你。”
“……”烧酒炸毛道,“我才没有每天睡懒觉呢!只是为了装猫装得更像一点,所以才表现出一副懒洋洋睡不醒的样子而已!要是你真这么想,你可就被本喵大王高超的演技给骗了!”
“哦。”
烧酒站了起来:“哼,不管你了,我进里屋去了。”
门口的扁脸猫走了后,慕锦歌仍在厨房反复练习基本功。
说实话,新手大赛什么的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对那间位于繁华街区的店面也没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