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走眼(2 / 2)
简恒迈步往自己的屋子方向走,走了差不多一大半的路,发现二虎一蹦一跳的出现在自己的视线。
如果说一只灰兔子在雪地里有点儿显眼的话,那么现在的二虎是夜色一百瓦大灯泡。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大麦和小麦给二虎做的坎肩色彩太鲜艳,不是大红是大绿的,这家伙在雪地那岂止是显眼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不光显都有点儿扎眼!
对于一般的兔子来说,‘打扮’成这样无异于找死,但是二虎不存在这个问题,它不招惹别人别人已经万幸了。
附近溜达的野兽们都已经知道了这只兔子来头,不服的都已经被制服了,实在和二虎过不去的,以二虎的好胃口,它们的结果也可想而知。
简恒看到了二虎,二虎也同样看到了简恒,一见主人,二虎立刻调整了方向,一蹦一跳的向着简恒这边欢快的走了过来。一身绿衣的二虎如同一个在雪地弹起来的绿皮球,动作很轻盈,也很优雅,看的简恒不住的点头。
当二虎离着简恒不到二十米的时候,突然间简恒的头顶传来了一阵鹰啼。
咻!
一声鹰啼清亮悦耳,直插云霄,一听便知道发出这声啼呜的鹰一只是伟硕的壮年雄鹰,如果是老猎手的话都不需看,便能明白这一声鹰啼透出的自信与桀骜,这一声啼呜完全向领地的所有生物挑明了谁才是这片土地的天空之王。
简恒听到了鹰啼,一抬头便见一个棕灰色的影子如同一道闪电般的扎向了雪地,目标明显便是在雪地跳的正欢的二虎。
瞬间简恒的脑瓜子里便闪出了一个念头:坏了,这货找不痛快了!
这个找不痛快自然说的不是二虎,而是那个向二虎扑过来的淡淡标灰色的影子。
算是标色的影子扑击的动作飞快,简恒还是在第一时间便认出了,这个棕灰的影子便是一早清早击败了所有挑战者,包括击败了这片领土原主的那只金雕。
金雕捕食有个习惯,那是把捕到了猎物抓起来,抓到了天空然后摔下来,这样的捕猎习惯是它们可以捕很大型的猎物,如说山羊什么的,甚至是有的时候金雕这货还会抓捕人类的幼童。
很多时候金雕都有一点儿二愣子的性格,并不像它的名字听起来这么高大,透着威风凛凛的气息,这鸟陈年很多时候会误判形势,属于典型的没点儿b数的猛禽。不过凭着身强体壮,反应灵活以及打不过跑的原则,在自然界活的还不错,整个地球的大陆,哪哪都有它们的身影。
这片天地山河在这只金雕的心已经完成了王位的更替,自己成了这片领地的主人,像是一个暴君一样,刚登了基怎么说也得闹腾一两下子,暴君通常都是砍翻一两个牛叉且不听话的大臣。
金雕这边自然做不了这么大的事情,它能做的是找点儿易捕的,一边打打牙祭一边震慑一下在它菜养的其它货色,告诉它们现在这里换了新主人啦。
这情况大约有点儿像咱们国人说的新官任三把火嘛!
只不过这只金雕运气不好,第一把火便烧到了二虎的脑袋。
二虎第一次收拾四周猛兽与猛禽的时候,正是简恒天黑放它出去啃杂草的时候,月黑风高的想看这一出也难,前面的那只金雕吃过这个亏的,挨了几次揍之后自然不会再招惹二虎。
但是这只金雕是抢了原来人家的地盘,一只金雕是被打走的,临离开的时候自然不可能和这一只说,嘿,哥们,在这个地方混有几个东西不能招惹!
一只金雕不光不会说,估计还盼望二虎大牛什么的把这只金雕收拾死了,自己重新回来这片领地呢。
别的不扯,只见这只金雕离二虎只有分毫距离的时候,金雕已经向后伸展着自己双翅,两只锋利的如同铁勾一样的利爪已经完全罩向了二虎那穿着绿袄的小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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