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了。
只能在羽绒服外面摸,聂程程很不爽,她居然有些后悔给闫坤买衣服了,至少他原来穿的是西服衬衫,摸衬衫总比摸羽绒服强,至少能摸到他的身躯,能摸到他的线条。
能摸到他身上一块块坚硬的*。
岂不是比现在爽慰一倍。
聂程程想太多,走了神,闫坤张开牙轻轻咬了咬她,唇没有放开,“聂博士,你不专心。”
“在想什么。”
聂程程说:“在想你。”
闫坤还在亲她,这个吻果然又甜又热,他深深沉醉在她里面,一会吻住嘴皮,一会咬住小舌,时而不停的舔聂程程嘴角的小黑痣。
那颗黑痣里,似乎也流出蜜糖水,他爱得难以忘怀。
闫坤的喘息一次比一次沉,聂程程也如此,他舍不得松开这个吻,一边吸着汲取她的蜜水,一边问她:“想我什么?”
聂程程早已被这个游击战般的吻夺去了理智,想也不想,唇紧紧粘着闫坤的嘴,说:“我想要你。”
刚刚还亲得不可自拔的男人,忽然离开了。
闫坤低了低头,眼神甜腻的勾着聂程程,“聂博士,你再说一遍。”
聂程程还在亲吻的余韵中,头脑发胀,呼吸也不顺畅,可说话倒是很清楚,她又重复的说了一遍。
“闫坤,我想要你。”
闫坤一笑,重新吻住了她。
“聂博士,今天的你没喝酒,也很诚实。”
热浪一波盖过一波,直到她的亲吻之中全是闫坤的男人味,而他的呼吸里全是聂程程的甜美,最后吻的都快窒息了,四瓣唇才分开了一会,聂程程几乎没了力气。
闫坤的手臂却还劲道十足,紧紧拢着她,要将她嵌在他的身体里。
聂程程的脑中又是一片空白,不知道他们此时在哪儿,也不知道他们此时在做什么。
她只知道,现在她躺在闫坤的怀里,这是她喜欢的男人,她现在不顾一切,放肆的想要去喜欢去拥抱、去占有的男人。
她要他们一直在一起,永远不会分开。
……
(四)
休息了一会,主持人拿着话筒上来了,正走到聂程程身边,主持人看他们把自己的脸看红了,“那个……大家都觉得你们俩个的吻,比较……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