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枫嘿嘿笑了笑:“她答应了。”
“嗯,你随我回去。”
“啊?那奖励呢?”陈枫眉毛一抖,荡笑道。
“任务并非你完成的。”
“嚯!干爹你坑爹!不能这样啊。。”
陈枫话一出口,已经被黑莲送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是一条小巷子,陈枫还没来得及看是什么地方,就听见有人道:“先生,你踩到我的脚了。”
陈枫缩回脚,低头一看,地上蹲在一个人,此人身穿新手布衣长裤,手拿纸笔,脚穿拖鞋,面容愁苦,是个苦逼男。
这苦逼男头顶着“血夜独狼”四字,白色,是个玩家。
“小子,这是哪里?”陈枫询问道。
血夜独狼抬眼看了看陈枫,并不在意陈枫语气中的藐视,礼貌的应道:“这是仙霞城13街2巷。”
哦!已经到了洪荒了!
我靠!那不是亏大了!
辛辛苦苦跑一趟小根国,啥也没捞着,就弄了个一夜火!连人偶式神都没弄到一个!更坑爹的,黑莲竟然不给奖励!
奶奶的!
陈枫一肚子苦水,心情很是不爽,旁边的苦逼男一脸苦逼模样,让他更不爽!
那苦逼男看着陈枫,微笑道:“你心里不爽是?还在想打我一顿泻火,对?”
“嚯!你这都看得出来?”陈枫一惊,心想莫非此人会读心术?难不成这家伙是什么大尊或者大尊分身?以老子经常撞见大尊的情况上看,这可能性不小!
血夜独狼轻笑道:“我是写小说的,需要点察言观色的能耐。”
哦!写小说的!
陈枫上下打量着血夜独狼,不解道:“貌似写小说挺受欢迎的,你小子怎么混成这幅摸样?”
血夜独狼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新手布衣,摇头叹气道:“哎,现在都看了,谁还看正版?人家以为你好赚,其实你苦逼没人知而已!”
“不好混就别写呗,何必把自己搞成这样?”
血夜独狼摇摇头,目光看向天空:“我相信,有一天我会雄起的!尽管现实有些残酷,但我依旧抬头。”
“好!有骨气!不过我看你还是练练级打打怪,混出个名堂再写,起码有个底子。”
“我也想啊,可我怕疼。”
“不是,你叫血夜独狼,名字挺霸气的啊!人怎么这么怂?”
血夜独狼苦笑:“我当初想着这名字能吓唬吓唬人,结果别人还拿我名字开刷,看我不爽就扁我。”
“原来如此,嗯,看你可怜,这样,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好的平台,你到小护士周刊投稿,就说别哥我介绍的,给你个封推。”
“真的?!”
“我骗过你吗?”
第四百七十章 拿我当主角
血夜独狼一脸惊喜,连忙站起来拱手道:“谢谢别哥,谢谢!我已经被小护士周刊拒绝几回了,这次有别哥推荐,肯定行!多谢!”
“哦?你认识我?”
“当然啊!你那么出名!”
这种旮旯头的小货色都认识陈枫,这让陈枫的虚荣心小小的满足了一把,挥挥手道:“行了,好好写,认真写,你是别哥推荐的,别给别哥丢面子。(_)”
“是!别哥你先别走。这东西送给你。”血夜独狼从脚上脱下一对拖鞋,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妈跟我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对拖鞋是我身上唯一一件不是新手装备的装备,虽然也只是普通装备,但希望别哥能收下它。算是我的心意,将来我有成就,一定再报答别哥。”
靠!送拖鞋?能弄点神器不?算了,有神器你小子也不用蹲在旮旯头苦逼了。
看着被血夜独狼脏兮兮的脚踩过的破烂拖鞋,陈枫嘴角就忍不住抽搐!
但见血夜独狼这货那朴实而真诚的眼神,陈枫也不好当面拒绝,便道:“不用了,别哥我一向乐于助人,收礼就显得太市侩了。”
“不行,别哥你一定要收下,这对拖鞋是我唯一打到的装备,在我心中,它无比珍贵,希望别哥一定收下。”
咱收下也是扔啊!陈枫轻笑道:“装备我就不要了,要不这样,你把我写成小说的主角,怎么样?”
血夜独狼眼神一亮:“好啊!别哥在游戏中的事迹肯定受欢迎!”
“嗯,那就拿我当主角,这就算报答我了,记住,我要很多个老婆。”
“那不成了种马?种马文我不写!”
“傻的,种马那种低层次的东西,别哥会稀罕?把别哥写成菜农。”
“菜农?”
陈枫高深一笑:“好好领悟,再见。”
目送陈枫走出巷子,血夜独狼想到自己能在小护士周刊投稿,还能有封推,终是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高兴的甩手跳起,手甩得过于用力,手上那对拖鞋脱手飞出巷子。
“哎哟!谁!谁用暗器暗算我!这手法,这暗器!咦,这暗器好别致,嗯,收起来好好研究。”
“胖子!你怎么在这?”陈枫一出巷子,就看见被拖鞋砸脑袋的胖子。这货不是被飞天望月拿去开封了吗?不是在魔界望月崖吗?怎么会跑到仙界昆仑地域仙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