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跟着一笑,又问:“原来林曦同学还会书法,真是多才多艺,那你平时还有什么别的**好和特长吗?”
“嗯,”林曦好像略微想了一下该不该说,才道:“其实我有稍微学一点武术,或者说格斗术。然后我就只会念书了。”
女记者适时露出微微惊讶的表情,接着又笑开,“之前听组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你,只听说你成绩很好,地生会考是满分成绩,没想到还文武双全呢。”
采访完,林曦说过谢谢,就问旁边坐着等她的赵子昱:“我表现怎么样?”林曦已经完全没了失落情绪,露出大大的笑容。
赵子昱觉得她笑得有点傻,不过还是客观评价:“中规中矩。”
晚上两人去了长城,赶在坐在长城的城墙上看了日落。晚餐是在林曦自己打听出的一家很好的西餐厅吃的,是在一家超五星级酒店的顶层,视野非常好,在高楼林立的帝都都能俯瞰半城,林曦还大出血开了一瓶不错的葡萄酒,和今天的其他消费一样,由林曦付账,赵子昱很随和地接受林曦买一天的单,让林曦觉得很自在,夸他:“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太让人舒心了。”
回到家已经有点晚了,江雪已经在做睡前护理,脸上敷着黑色的矿泥面膜,告诉赵子昱说李君俨下午来找过他,结果他整天都不在家。赵子昱就给李君俨打电话,简要解释一下:“这两天林曦过来了,我带她在帝都到处玩,所以整天都不在家。”
李君俨老爹是部队里出来的,讲究早睡早起,李君俨本来已经躺床了,立马从床上翻了起来,兴致顿时就来了,“林曦啊,闻名已久,神交,已久了,就是还没真见过,那明天我也一起去玩吧,你们本来准备去哪儿玩儿的?”
赵子昱:“马场。”
因为林妈妈不来了,所以林曦也就把周一周二都用来玩的计划取消了,周天下午就乘飞机飞州城,然后当晚坐车回青山镇。于是周天上午就是林曦最好能在帝都好好玩的时候,林曦可真不会骑马,不过对此很有兴趣,一大早等着赵子昱来接,但车窗一摇下来,却是一张非常阳光的笑脸,李君俨冲林曦打招呼:“嗨!”
一上车,赵子昱还没介绍,因为对利落漂亮的林曦感觉不错,李君俨就自己迅速完成了这一步:“你好林曦,我是赵子昱的好朋友,我叫李君俨。因为我爷爷和江老是老战友,所以我们从小就认识,现在也是同学,关系很铁。不过没想到他能有除我以外的好朋友,一直好奇得不得了来着,不过一看你,我就不奇怪了,很高兴认识你,林曦。”
李君俨个子比赵子昱矮一点,但仍然算高了,皮肤白、眼睛大,但脸颊稍微还有一点肉肉的感觉,是一枚非常标准的阳光小帅哥,林曦看他也很顺眼,笑道:“很荣幸被你好奇了这么久,更荣幸没让你失望。”
赵子昱说的马场,是帝都一家蛮出名的马术俱乐部的,地方大、好马多、服务好、会员准入门槛高,很受帝都政商圈子里的人喜欢,又正好和机场在一个方向,从林曦住的酒店过去要两个多小时,从俱乐部再回机场则只要一个多小时。林曦是直接把行李都放车后备箱了,到时候从俱乐部出来,就直接去机场,然后就回家了。
俱乐部占地很广,虽然时间尚早,但是已经有人在跑马,看得前世最多只在风景区骑着马让人拉着溜两圈的林曦挺激动,催着赵子昱一起赶紧换了骑装出来,骑装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胯部和大腿的地方特别厚,适于跨马骑行。
因为林曦是完全没接触过的新手,所以护具戴得最齐全,连脸部都被挡得差不多,实在是不怎么好看。倒是赵子昱和李君俨,一身修身骑装,少年英挺,看起来都很养眼。
他们两个都是从小都会骑马的,在业余人士中算是很厉害的,而且在马场都有惯用的好马,到底那匹好林曦看不出,但是李君俨那一匹,竟是通身雪白,又眼圆明亮、颈高肩长、四肢强健,配着他一身白色骑装骑在马上,简直是白马王子即视感,林曦感叹:“不谈你骑术如何,这派头倒是足足的了。”
李君俨得意:“它叫菲娜,够漂亮的吧。”
不过两人下场跑了两圈,倒是骑着一匹褐色马的赵子昱,赢了李君俨十多秒。
林曦还在场边牵着赵子昱挑给自己的一匹年纪偏大的母马,在场边和马熟悉中呢,手里拿着糖喂它,摸摸它的鬃毛的脖子,羡慕地看着潇洒的两人。
本来俱乐部有专门指导初学者的驯马师,但这种互相教授的事儿,从来都是很能加深感情的,有带朋友朋友来的,很多都是自己来教朋友,驯马师就起个补充指导作用。赵子昱两人自己先放开跑了会儿马,就过来教林曦了。
从怎么上马下马开始教起,然后是在马上的坐姿,拉缰绳的手法等等。
然后林曦就发现:“赵子昱,果然人都是有长处有短处的啊。”
李君俨立刻哈哈大笑起来:“算你幸运啊,今天我主动跟着来玩儿了!”
赵子昱骑术比李君俨好,林曦大概是看出来了,在马上的状态赵子昱比李君俨放松得多,但依然能比李君俨快不少,但是论起教一个新手怎样骑马,李君俨就比赵子昱强多了。赵子昱总是太过精简,有时候他已经把他认为的要点说了,林曦还是有点不明白,而李君俨就要讲得琐碎具体不少,而且他教林曦的时候,还经常把他自己学骑马时候的感受和失误拿出来说,生动极了。
于是慢慢就变成了李君俨主要教,赵子昱站在旁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