蓓蓓和乾廷在超市里那会儿算是恢复了以前那种默契和自在的相处,但是,就在乾廷一时悸动说出关于“以后”那档子事儿之后,两人的关系又陷入更加怪异的氛围中。
乾廷最后还是含含糊糊地糊弄过去了,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承诺这东西不是轻易给的,尤其是结婚两个字,对于他来说好比是两个铅球那么重。
乾廷在厨房里忙活着,穿着围裙,手拿菜刀,时不时嘴里还小声嘀咕几句……亲爱的佩瑶宝贝儿,你怎么能对我这么狠心呢,抓阄的什么咋就选中了一块石头?我送给你的翡翠玉牌不好看么?宝贝儿,咱可是一家人啊,有血缘关系的,你太伤我的心了……如果你抓阄是抓到我的玉牌,现在我就不用下厨房而是应该蓓蓓伺候我了……佩瑶啊佩瑶,对于你的审美能力我实在不敢恭维,蓓蓓送的是一颗不起眼的石头而已,一颗破石头你也喜欢?选块石头代表着什么,唉……翁家的小公主难道将来要去当搬运工挑砖砌瓦么?
乾廷这货一边做饭还一边叨念着,脸上尽是惋惜之色,似乎真是因为佩瑶选择了一块石头而感到不值。
厨房门口不知何时飘来一抹粉黄的身影。蓓蓓板着脸站在那里,她可是将乾廷的自言自语都听在耳里的。
“呵呵……乾老大,您老的思维就只剩下这么狭隘的范围了么?”蓓蓓说着还向乾廷投去鄙夷的眼神,带着几分不服气。
乾廷闻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俊脸阴沉,半眯着眸子盯着蓓蓓:“你说谁思想狭隘呢?啊?”
蓓蓓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害怕他的脸色了,因为她最近感觉他有点像纸老虎,表面上看着凶,实际上也不会把她怎样的。
蓓蓓毫不示弱地对上他凌厉的眼神,撩了撩腮边的发丝,颇有几分得意地说:“你太小看我送给佩瑶的那块石头了,虽然不起眼,但却是我在唐人街某个古董店里边淘来的,听店家说,那石头是宝贝,存在的年代起码也有好几百年了,我觉得呀,佩瑶抓阄抓到石头,指不定是预示着她将来能当一个考古学家呢,而你却只想到搬运工……你太没想象力了!”
“唐人街?古董店?”乾廷嘴角泛起不屑的浅笑,一脸同情地看着蓓蓓:“你的脑子是什么做的?人家随便吹嘘几句你也信啊?唐人街上哪家店铺的底细我不知道?你以为我这乾帮老大是白当的吗,告诉你,那些什么古董店,十有八九都是靠不住,只有一成的货有可能是真的!”
蓓蓓的脸微微发烫,圆溜溜的大眼睛瞪着乾廷,不服气地哼哧哼哧:“就算只有一成的可能,我买的那块石头也会是其中之一!”
乾廷也被蓓蓓激起了好胜之心,皮笑肉不笑地说:“行啊,看样子你是要犟到底了,那好,你敢不敢再跟我赌一次,如果佩瑶以后真当了考古学家,我就一辈子听你使唤!”
本是一句玩笑话,可听在蓓蓓耳朵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
一辈子?
蓓蓓惊诧了,眨眨眼,揉揉鼻子,心里暗叫……完了完了,又要被他迷惑了么?
“我……我先出去了,你快点做饭啊,我好饿!”蓓蓓一说完,逃也似的飞奔出了厨房,一口气跑到阳台上,心还在噗通噗通乱跳个不停。
蓓蓓使劲掐掐自己的脸,喃喃低语:“周蓓蓓你醒醒吧,别再犯花痴了!不就是一句玩笑话,你至于紧张成这个样子么,没骨气!”
骨气……骨气……对,要有骨气,不能动摇!
蓓蓓一个人在絮絮叨叨,走来走去,对着空气说话,这一幕全都落在乾廷眼里,他脸上再没有讽刺的意味,取而代之的是沉凝纠结……他心里不断地问自己,是不是真的能放下对文菁的感情?曾经那么刻骨铭心的爱,虽是单恋,却也是他的初恋,是他第一次爱上一个女人。那段感情是不会磨灭的,他至今都记得清楚自己和文菁之间发生的种种,他记得她的一颦一笑,记得跟她住在一起的日子里有多么温暖幸福。一直以来,他不是没想过蓓蓓爱得有多苦,只是他对自己没信心,他不知道是否能给蓓蓓幸福,他怕自己对文菁余情未了而伤害了蓓蓓,所以才迟迟没有做出最关键的那一步表示。
乾廷没有发觉自己其实做了一件非常正确的事就是……没离开伦敦,选择了留下来陪蓓蓓。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可如果这三个月都是在国内,生活在文菁的周围,并且时常在公司里碰头,那么,想要割舍对她的留恋就更难了。要放下一段感情最好的方法除了时间就是距离。文菁不在伦敦,乾廷的潜意识里相对来说会轻松一些,注意力也都会自然而然多放在蓓蓓身上,加之两人每天朝夕相对,关系暧昧,孤男寡女的,如此一来,有利于乾廷淡化对文菁的感情,有利于他和蓓蓓之间的进展。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说穿了,爱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过是一种深层的习惯而已。当你习惯了某个人,自然会有依赖,而突然间这个人不在身边了,你才会因那些根深蒂固的习惯而变得不自在,开始慢慢地追问自己,是不是非她不可?是不是该用一枚精致的结婚戒指套住对方,让对方这辈子都留在身边,让某些习惯继续延续,直到很多年很多年都不想改变……
这顿饭,蓓蓓吃得很香,吃到肚子都撑圆了。看着乾廷很不情愿地把碗筷拿进去洗,蓓蓓忍不住一阵心软,差一点就要想冲进厨房帮忙了,不过再想想啊……也就只有这三天才是乾廷做家务做饭,以前和以后还是会由她来做,她还有的累呢,现在只是让他体验一下女人的艰辛,不是件坏事,起码以后他成家了还能对老婆体贴一点嘛。
嗯,没错!蓓蓓使劲点点头,硬生生停下脚步,转身往楼上跑。
不一会儿,蓓蓓手拿着录音笔和课本资料下来了,打算去沈朗家里。她还指望着沈朗能帮她讲解讲解呢。
蓓蓓冲着厨房喊:“小乾子,厨房就交给你啦,我去沈朗家了!”
蓓蓓兴冲冲地出去了,这里距离沈朗家才不过百米远,来回只是几分钟的事。蓓蓓很快就垂头丧气地折了回来。
“唉……”蓓蓓将手里的东西往茶几上一放,垮着脸,明显的失落,想笑都想不出来了。
沈朗还没回来,蓓蓓刚打电话问他,原来是他跟未婚妻去郊外的农场了,计划是晚上要回的,但因为临时有变动,他们会留在农场过夜,明天下午才会返回。也就是说,蓓蓓今天上的那一课就没人为她讲解了。
这得要听多少遍录音才能把老师的英文全都弄明白啊?蓓蓓想起就头大,老师今天讲的都还没消化呢,明天下午的课可怎么办?会比今天还更难懂吧。
蓓蓓垂着头,闷闷不乐地揪着自己的头发:“这脑袋怎么就比人家沈朗差那么多呢,人家听课就容易懂,我就这么差劲么,没有沈同学的帮助我可怎么活啊……唉,唉,唉!”一脸三声叹气,蓓蓓无奈地倒在沙发上,无语望苍天。
情绪低落的蓓蓓正沉浸在自我批评中,蓦地,一道魁梧的身影遮住了天花板的灯,随即,男人一声嗤笑:“这是天塌下来了吗,你一个劲儿的唉声叹气,知不知道这会让我家里到处都是负面因子。”
“负面因子?”蓓蓓一愣,想想也对,她现在不就是浑身上下充满了负面情绪么,乾廷说得也没错。
蓓蓓没兴致斗嘴,有气无力地说:“小乾子,沈朗不在家,我上课时候录音了,可是没他给我讲解,我就连一半都听不懂,老师的英文太溜了,我的水平有限……小乾子啊,你说我是不是太自不量力了?以我的水平,我还去上英文培训班,那些跟我一起的同学,随便抓一个出来也比我强多了,我是不是该有点自知之明啊?我看我还是跟徐导说我不去了,学起来那么吃力,估计到了三个月我也交不了什么成绩出来……”蓓蓓越说越沮丧,心里酸溜溜的,沉甸甸的,很不是个滋味。
乾廷眼底闪过一抹疼惜,蓓蓓这段时间的努力他都看在眼里,嘴上没赞她,可他心里却是有暗暗欣赏的,现在见她竟然提到“不去”,他也不禁为她感到心疼。
难得的,他这次没有“毒舌”,而是漫不经心地扁扁嘴:“不就是英文么,你犯得着因为这点事儿就放弃?这可不是你的作风啊,再说了,你说你,面前这么大一活人你不知道好好利用,还费什么劲去找沈朗啊,你不知道我在伦敦生活了多久吗?我的英文都能去当老师了。”
蓓蓓的眼睛亮了,恍然大悟般地从沙发上蹦起来,高兴得忘形之际,情不自禁地抱着乾廷,激动地傻笑:“你的意思是说,你愿意帮我?”
知道乾廷说英文十分流利,但没想到他竟能轻易将蓓蓓在课堂上的录音翻译用中文翻译出来……日常对话和这种涉及到专业领域的讲课,是有着很大区别的。乾廷曾在伦敦生活了十多年,毕业于伦敦大学,他的学历其实是很值得骄傲的,是一生的荣誉,但由于他后来接手了家族的帮会,成了乾帮的老大,所以时常会让人忽略掉他除此之外的造诣。
蓓蓓一边听着乾廷讲解,一边还做着笔记。蓓蓓发现这样的效果其实不比她借沈朗的课堂笔记差,其实对于她来说,障碍最先是来自于老师讲课的语言,一半她都不懂,可现在有了乾廷的翻译,她全都听明白了,并且还能理解到。
乾廷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字一句从他性感的双唇中溢出来,空气里都是他动听的声线,男人认真的样子最是迷人,就好像身上被笼罩了一层光环一样。蓓蓓时不时偷瞄着他,每次都只是看一眼就马上移开视线,不一会儿又忍不住瞄一瞄……这男人天生就是魅惑女人的么,瞧瞧那张脸,怎么会长成那水平呢,略细的眉毛又黑又长,斜飞入鬓,眼窝深邃立体,挺直的鼻梁下,那双堪比女人还娇嫩的双唇一张一合,诱得她忍不住心神激荡,屡次走神。眼前这近乎完美的脸型,五官,精致妖媚,配合着他魁梧结实的身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无懈可击的魅力,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蓓蓓甚至能感到自己的心跳变得不规律了,思想无法集中,总是会被他影响……这样下去可不行,她怎么能专心温习功课呢!
“这一段的意思是说……身为导演,不仅要有宏观控局的能力,有时候还必须把自己当成剧中的角色,去揣摩,模拟角色的心理,要想让演员们入戏,首先自己要入戏,如果只是把自己当成旁观者,时时刻刻保持着绝对清醒的头脑,那么,拍出来的戏也是不会生动的……”乾廷翻译完这段,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里不禁想感触良多……所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拍戏实际上就是将浓缩的人生际遇搬上舞台,没有经历的人当然拍不出好故事也塑造不了深入人心的角色,
“喂,蓓蓓……蓓蓓!”
“啊,我在!”蓓蓓急忙从失神中拉回注意力,目光有些闪烁地望向乾廷。
乾廷轻轻挑了挑眉,眼角的笑意里带着丝丝得意,俊脸上掠过一抹揶揄:“你在脸红什么?哦……是不是怕我知道你在偷看我?”
“。。。。。。”
蓓蓓窘了,这人真是的,非要说出来才行么,一点面子不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