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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2)

我是个流浪汉,如果现在拿无车、无票子、无绿卡称作三无流浪汉的话,那就只能用三十年前的标准来衡量我,我没有上述三样,一辈子也不会有,但这对大多数人不算什么,但是,我没有家,我没有母亲,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我没有栖身之所……

我如果兜里有点钱的话,就去一家和我同样破烂的旅馆住一宿,但这种情况在我身上百年不遇,我现在的栖身之所好像已经固定下来了——公园的长椅上。

我曾经被很多人,包括老人和孩子,叫做‘臭乞丐’。我是挺臭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借酒消愁,浑身酒气,但我可以负责人的说,我绝不是乞丐,因为我有财物,有技能,财物说来笑话,这是一把退役时留下的纪念品——一把军刀,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保养已经上锈了,技能不用说,军伍生涯带给我的是一身的格斗技能和大如牛的力气,还有几个丘八教给我的喝酒打牌的打浑技能,但我不愿意使用它们,我已经厌倦了战争,厌倦了生活。

今天,我在环卫工人的催促下起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腰上的军刀还在不在,还有兜里用来喝酒的十块钱纸币,确认还在以后,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去镇上的一家饭馆喝酒。

饭馆刚刚看门,两个店员抬起门市的卷帘门,他们一向排斥我,不光是因为我来得太早,最主要的是,我在他们眼中是个乞丐,乞丐是不准入店门的,但老板是个守财奴,只要我有钱消费,他就绝不赶我出去。

我大摇大摆的走进酒馆,找了个座坐了下来,一个女店员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并捂着鼻子递给我一张菜单,我无所谓他的表情,也是习惯了的缘故。

“两瓶青岛。”我没有看菜单,直接报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女店员摇摇头,从柜台里取出两瓶价值高达三块五的青岛啤酒,我不舍得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价值高达五元人民币的沱牌,然后用牙咬开啤酒瓶开,喝了一小口,我喝酒就是有这么个节省的习惯,尽量喝慢点,把花费的七块钱喝回来。

时间被我一分一秒的消磨过去,饭馆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顾客都避免和我座的很近,他们排斥我,大声叫着我的那个绰号——“臭乞丐”

一个老头从柜台取出一瓶二锅头,和他的一个门球玩伴细细的品起酒来,他们看到我在看着他,所以不满的瞪了我一眼,顺便瞪了柜台上的老板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妈的,谁允许你把臭乞丐放进来的。”

我品尝着啤酒苦杏仁的味道,露出一丝苦笑,我真是他妈的废物。

上午十点整,一辆黑色加长凯迪拉克开进这条街,引来观望者无数,行人驻足不前,因为小镇实在太小,几年来不得一辆好车,眼前的这辆加长凯迪拉克是极品中的极品,连我这种臭乞丐都给他个面子,看了一眼。但这关我什么事那?我继续喝酒。

接下来的事可就很蹊跷了,车突然在饭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几个西装革履,戴着黑色墨镜的家伙先下来,随后,一个家伙打开后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一个戴着墨镜的老外从车上下来,几个家伙恭恭敬敬的行了90度的屈膝礼,然后老外和几个貌似保镖的家伙径直走进饭馆。

整个饭馆一片哗然,这是要干什么?对事件爱答不理的我也主动抬起了头,啤酒瓶被我过度紧张导致僵硬的右手打翻,啤酒瓶掉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格外清脆、清晰。

一个服务生阿谀奉承的敬了一个礼,我从没见他如此认真的服务,只为一点大款兜里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老外貌似有钱的往西服的内衬掏了掏,服务生满脸猥琐的捧着双手。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一幕发生了,老外从内衬里掏出的不是一沓或几沓‘本杰明·富兰克林’,而是一把银白色的手枪,我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修长的枪身、完美的膛线,还有华丽的,银白色的枪身,这是一把以色列im公司呕心沥血的产品——沙漠之鹰。

“砰!”服务生被0.44英寸马格南弹顶出老远,老外毫不客气的又往在地上挣扎的服务生身上补了一枪,接着,寂静无声变得哗然一片,妇女在尖叫,老爷们也爆发出女人的失声尖叫。

老外的两个保镖从各自的皮箱中取出短小精悍的冲锋枪,对准饭馆的各个部位一通乱扫,街上的行人和商贩听到枪声喊叫声一片,有的人已经跑去报警了。

“嗒嗒嗒嗒嗒”几支堪称完美的冲锋枪爆发出整齐的射击声,一排食客被打伤、打死,刚才还在数钱的老板已经成了一具尸体,百元大钞夹杂着五十元和二十元不等的钞票洒了一地,转眼间,整个饭馆活着的人已经没几个了,算上我。

“嗒嗒。”几个在地上挣扎的家伙被冲锋枪打死,因为我曾经是特种兵,面对这种情况,虽然百年不遇,但我还是保持着特种兵应该有的沉着冷静,我没有完全僵麻的左手按住腰上的军刀,准备随时掷入某个倒霉玩意的身体,老子就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回去。

几个家伙不慌不忙的把冲锋枪换上一个新弹匣,我也看清了他们手中武器的型号,mp5微型冲锋枪,想当年,我对hk公司的产品可谓了如指掌,他们生产的psg-1狙击步枪是老子的最爱之物,hk公司的武器都是些价格令人眼红的欧洲货,但这些人人手一只,从这点我看出,他们绝不是拿着64手枪和国产冲锋枪抢银行的劫匪,他们是装备精良的国外恐怖分子,他们的目的也绝不是为了抢劫这个饭馆,如果要是危机我国安全,他们完全可以去北京等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地区。

大街上,几辆破破烂烂的警车拉着毫无底气的警笛来到了事发现场,两三个手持电棍的民警封锁了整条街,我靠,他们是夜魔侠吗?凭着几根电棍来捣这些欧洲恐怖分子的场子。

但令我更不解的是,这些恐怖分子摸样的家伙并未掂着枪干掉警察,而是拉上了卷帘门,这时,我惊奇的发现,我他妈的竟然还活着,僵硬的屁股还贴在不舒服的木制长椅上。

老外把饭馆老板的老板椅拉到了我面前,并打了一个响指,一个保镖端着一个装有红酒的盘子走了过来,并把酒倒入精致的高脚杯内,我和老外各有一杯。

老外摘下墨镜,露出一张貌似和善的脸,上面布满了皱纹,我没想到,刚才手持沙鹰的彪悍家伙竟然是个老头,他那张和善的脸让我微微放松了警惕,但我的左手仍然不肯离开军刀的刀把。

“孙振先生。”我没想到,老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虽然是用英语说出的,当然,我在特种部队也学习过英文,“前中国南国利剑特种部队队员,中士狙击手,拥有八年工作经验,执行过多次对付中东、非洲恐怖分子维和任务,战功赫赫,狙击技术堪称世界一流,唯一一个能在两千米外一枪爆头的狙击手,因为在某次维和任务被部队抛弃,所以主动提出退役,独自生活在这里,我说的没错吧?孙振先生。”

他的话连珠炮似地打向我,我惊讶的下巴都差点掉了下来,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来外竟然知道连国家都要严格保密的特种队员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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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军刀部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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