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舟抬眸,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臂一暖。
桑洱听了女掌柜的话,高兴地绕住了他的臂弯,依偎在他身旁,笑得两眼都弯成了月牙:“对,我马上要成为他的媳妇儿啦!”
在明灯下,她的眼睛是那么地明亮,像落入了碎星。那一脸的满足,仿佛有了他,比得到了全世界还快乐,此生再也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烛光微晃,伶舟白皙的面容也被晕染出了一层淡淡的旖旎昏光。凌厉的眉骨,似乎也柔化了几分。
“真好。”女掌柜看着这对璧人,笑了一声,又推荐道:“既然已经做了婚衣,两位要不要顺带也看看饰物呢?公子,你方才看的那个金镯子,就很配这位姑娘啊。”
桑洱一听,眼眸更亮了,抬头期待地看着伶舟。
“你想要?”伶舟看了她一眼,很随意地说:“那就全都买了吧。”
这家伙对金钱果然没有概念,桑洱连忙制止了他:“别别别!不用,我要你刚才摸过的那一个就好了。”
……
不一会儿,桑洱爱不释手地摸着手上的金镯,满脸笑容,和伶舟一起走出了裁缝铺。
细想下来,在原文里,虽然伶舟不缺钱,但这却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原主。尽管是在灵识错乱的状态下送的,那也是一份正儿八经、不掺杂其它目的的礼物。
哪怕这只是一个不值钱的木镯子,原主也会加倍珍惜。
桑洱也很喜欢它,主要因为它是沉甸甸的金子,又好看又值钱。
走着走着,伶舟缓下了脚步,像是之前上街遇到不懂的事情时一样,低声问她:“之后我们还要做些什么?”
桑洱摸了摸下巴:“接下来嘛,我们去看一下喜糖吧。虽然没有宾客,但派给宓银,让她沾沾喜气也是好的。”
夜幕降临,桴石镇华灯亮起,街上人潮涌动。
自从在裁缝铺里当着外人的面承认了双方的关系,又订做了婚衣,就像是未来也跟着一锤定音了,不会再有她不想要的变数。
这一路走去,桑洱不再避讳地挽着伶舟的手臂,神采飞扬地嘿嘿笑着,快活不已。偶尔与小贩或者面善的路人发生了对话,她也要拐弯抹角,硬是把话题转到她和伶舟的关系上,诱使别人好奇地问起他们的关系。
仿佛就等着他们问这句话,桑洱立刻就绽开了笑容,欢天喜地地抢答:“对,我马上就要当他的夫人啦!”
“我们马上要成亲啦!”
恨不得把这件事昭告天下,让全世界知道她的快乐。
最开始,她的回答还算是实事求是。但答着答着,答案就暗戳戳地变成了:“对,我就是他媳妇儿!”
伶舟:“……”
礼还没成,就迫不及待地在别人眼中把关系坐实了。
仿佛每答一句,就是在往他的身上盖一个章,将他圈为领地。
这一晚上,伶舟听她这些话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可他罕见地没说什么。相反,她每说一句,他胸膛左边那个惯来死寂的地方,仿佛也温热和熨帖了几分,那是他不懂的感觉。但他并不讨厌。
只就是偶尔有点走神,眼前会晃过在裁缝铺里回想起的那些稀碎的画面。
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下,婚服算是赶制出来了。
因为时间紧迫,两套婚衣自然不会很华丽,刺绣图案比一般人家的还要简单,但是针脚还是挺整齐精致的。
宓银这段时间非常嗜睡,体型也果然见风抽长了。某一日,她突然就从一个三岁小孩儿,变成了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儿。
刚得知了他们要成亲时,宓银惊奇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不过,她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向来很高,很快就自告奋勇,表示要帮他们准备婚礼。
怎么说也是婚娶之事,不能随随便便就在平时起居作息的屋子里,对着简陋的白墙举办。好在,就在这附近的山里,他们偶然找到了一座月老庙。庙里有点破旧和狭小,月老像也粘了蜘蛛网。但打扫打扫,再贴上红窗纸,还是可以暂时挪用为拜堂的地方的。
到了吉日当天的傍晚,橙红的天际飘来了灰蓝的乌云,山间飘起了微微细雨。西边天空是晚霞,东边天空笼罩着雨雾。晴雨共天,蔚为壮观。
在雨下起来前,他们就抵达了月老庙。临近拜堂,才发现有一样东西漏拿了。
到底第一次操办婚事,宓银帮着收拾东西时,漏了最重要的一个东西——那就是与婚服匹配的红盖头。
要是缺了它,就仿佛缺了点正式的味儿。
伶舟脚程最快,留下一句“我去拿”,就动身离开了。
如果放在普通人家里,拜堂前搞出这样的乌龙,还要新郎赶回去拿红盖头,说出去是要被笑话的。但人类的规矩在他们这一场荒诞、随意又有些郑重的婚礼里,好像都不必遵守。
在月老庙简陋的后堂,桑洱换好了那袭火红色的婚服,转头,看向窗外。
雨点噼里啪啦,越下越大了。晚霞渐渐隐没在雨云后,远方的山脉轮廓也看不清晰了。
伶舟已经去了很久了,不知道现在走到哪里了呢?
宓银坐在她旁边,托着腮,长吁短叹:“好久啊,主人怎么还没回来啊!”
“再等等,外面下着雨呢。”
这时,一阵山风吹进了月老庙。两支红烛的火焰晃呀晃的,其中一支扑地灭了,还没立稳,砸在了地上,断成了两截。
“哎呀,怎么倒了呀!”宓银跳了起来:“主人的主人,你等着,我去拿新的,重新把它点上!”
不等桑洱叫住她,宓银就“哒哒哒”地跑了。
月老庙没了一盏烛灯,光线昏暗了几分,那尊经年累月、已经有点褪色的榆木神像,仿佛笼了一层飘摇的纱。
桑洱站在殿中,仰起头,看着月老那张慈蔼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