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赋予每个人责任,我没能通过识字考试,所以丧失了公民权,也耽误了你,是我没通过命运的试炼,更没做好一个父亲。”
“未来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家可是公民的后代,还是有些瓶瓶罐罐的。今天让你母亲陪你去彼得那报名,家里还有些空白羊皮纸一块带着,我来筹集剩下的学费。”
艾斯听了罗蒙的一番话,很是惊讶和感动。
他一直认为罗蒙是个好汉子,但是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因为他从来没为家庭好好打算,只是沉湎于过去的荣光,用酒精麻醉自己。
没想到今天,罗蒙竟然打算担起父亲的责任,这让他心里有些温暖。
艾斯和母亲玛丽娜一起,来到了第一街区。这里是美狄慕斯城的核心区,整齐宽阔的铺石路,道路两边种着橄榄树,沿街是高档的商铺,热闹又繁华。
两人穿过热闹的商业区,来到一排排别墅,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艾斯,你父亲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玛丽娜握着艾斯的手有些用力,正如她的心情。
既对公民的生活倾慕,期望儿子能跻身公民阶层,又怕给孩子太大压力。
她在家中话并不多,每天勤劳的把家务做好,看着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她很大的幸福。
她也有很多的期望,期望丈夫更加关心家庭,期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只是她性格如此,很少说出来。
艾斯也感受到母亲的复杂心情,他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们家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两人走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前,一位衣着整洁朴素的侍者迎上来,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的说:“尊敬的女士,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是来求学的吗?”
玛丽娜有些慌张的回了礼,说:“我的孩子很想跟随博学者彼得先生学习知识,不知道您能不能带我们见尊敬的彼得先生。”
“当然女士,知识对每一位求知者敞开大门。”侍者微微鞠躬,将两人引入别墅。
在客厅,艾斯和另外七个孩子一起等待。他的母亲则跟着侍者去付三个月的学金,学金是一季度一交。
这七个孩子莫约七八岁,五男两女。艾斯暂时没有和其他孩子交谈的欲望,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识字,然后获得借阅博学者彼得的私人藏书的资格。
不一会儿,彼得来到客厅,他有着长长的山羊胡须,身着白袍紅绶,神情严肃,看着是一位严厉的长者。
“我是你们的老师彼得,你们的父母将你们送到我这,是为了学习知识,充实你们的头脑。”
“你们在我这得到什么,取决于你们的努力程度。勤奋的人即使愚笨,持之以恒也能超过普通人。懒惰的人即使聪明,也是用渔网打水,注定一无所获。”
彼得的开场白,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艾斯微微点头,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虽然前世别人都夸他天才,他前生今世都讨厌天才这个词,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
如果硬说,就是普通天才的智商和绝对的勤奋。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于天才那是在抹杀别人的努力,安慰自己。人家成功不是因为天才,因为人家那是明明比你聪明却比你更努力。
勤于学,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反思,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他叫莫顿,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是彼得的助手,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莫顿说道:“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教你们识字。请简单介绍下自己,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们天然抱团,并不是刻意歧视,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
“所谓的文字,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我们要学习文字,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其实就是字母文字,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