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落山,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
一天很快也就过去了。
屋外,传来熙熙攘攘的声音,不用说,白乐乐也知道是卡修带着族人打猎归来。
白乐乐想着他身体还没复原,但心捕猎受伤。便紧张的抱起两个宝宝站在门口张望。正好瞧见卡修也在往这边看,估计是猜到了白乐乐在担心他,他很是兴奋的朝这边挥了挥手。
得知他没事,白乐乐瞬间放心不少。
卡修迫切的想要回到妻儿身边,但把今天的猎物简单的分化了一下,自己便扛着两头花鹿,迅速的跑回了家。
回到家里,白乐乐好奇的问卡修:“今天不是捉了很多只兔子吗?怎么你一只也没分到?”
卡修把花鹿得意洋洋的拖到厨房,然后放血,剥皮,动作一气呵成的说:“是我自己只想要这两头花鹿的。”
“为啥?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吃兔子肉吗?”
“鹿肉虽然不及兔肉好吃,但它身上的皮好,给崽崽做衣裳穿,最合适不过。”
白乐乐先是顿了一顿,这才回过神道:“原来今天你非要出去捕猎,就是冲着这些花鹿去的?”
卡修点点头道:“乐乐,你不知道,花鹿的皮最是柔软结实,而且美观,又很轻盈。用得时间越久,就会变得跟鹅戎一样柔软。”
“是吗?”说起给白乐乐做衣裳,白乐乐也来了兴趣,也管不得鹿肉好不好吃,只要它的皮对宝宝有用就行。
“当然。只是要保存下整张皮毛,是非常的不容易,稍微不小心,它就会腐坏掉。”
“这样吧,你把剥下来的皮抹上足量的盐粉,然后再按照我的方法去鞣制,它应该就不会那么容易坏了。”
“嗯。”
卡修点点头,知道白乐乐办法多,毫不犹豫的就按照她说的去做了。
没过几天,鹿皮就算是处理好了。
通过白乐乐细心的剪裁,她给两个宝宝一人做了个小肚兜,又做了两条小裙子,裙子稍微有点大,不过以宝宝成长的速度,估计过几个月也就能穿了。
在这期间,卡修弄了许多羚羊和老虎皮回来,他说这些皮毛不仅非常柔软,皮上的纹路也很漂亮,都要留着给宝宝做衣裳穿。
白乐乐看着他最近虐杀了这么多动物,就为了给女儿做衣裳,心里十分不忍道:“卡修,宝宝才多大啊,穿不了多少衣裳,你不用再去弄这些东西了。”
“宝宝穿不了,那你就做给自己穿,反正我要让你跟宝宝,都美美的。”
“行了,我最近为了照顾她们,哪有心思打扮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