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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出名要趁早 第7节(1 / 2)

“那你喜欢和谁玩呢?”曾国安好奇的问,他现在越来越好奇自己的宝贝女儿每天脑袋里面在想什么了。

“我喜欢...谁也不喜欢。”停顿片刻曾莎也只是吐出了这样一个答案。

一路上曾莎都很安静,坐在公交车上靠窗的位置,默默的看着窗外,曾国安看着有点担心,是否是学习上给她的压力太大,让她这样不开心,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到了sf公司大楼门口,曾国安再次确定性的问了一下曾莎,“莎莎,你考虑好了吗?”

曾莎坚定的点点头,没有丝毫犹豫。

约好的负责签约曾莎的sf公司代表在一楼大厅等候着他们,曾莎和爸爸进门的时候,他一眼就认了出来,那个面容清秀的小女孩,“嗨,是曾莎小朋友吗?”他笑着向他们打招呼。

曾莎点点头,虽然她很不喜欢别人在称呼后还要加上小朋友三个字。

“这位是曾莎的爸爸吧,我姓于,叫我于代表就好,我的办公室在三楼,你们随我来吧。”说完于代表就带着他们俩上楼,途中还说,“这一次啊,莎莎参演的这部电影可是大卖呢!小妹妹,我们公司十分看好你喔,加以培养,假以时日,你一定也能像青葵一样大红大紫。”

曾国安客气谦虚的说,“过奖了,于代表,莎莎她还需要努力呢。”

不过这位于代表的话,曾莎很爱听,假以时日,她一定要大红大紫。

他们来到了于代表的办公室,于代表将合同拿出来给曾莎的爸爸看,曾莎在一旁瞅着累,就扯了扯爸爸的衣角,说,“爸爸,给莎莎看一下。”

曾国安惊讶的笑了,“莎莎你能看懂吗,很多汉字哦。”

“没关系,爸爸让我看一看。”说话间曾莎已经拿到了手,她快速扫了一眼合同上的内容,这么多年,合同的内容居然没什么变化,和她当时签约时候一模一样。

“如果两位觉得没问题的话,就请在下方签字吧。”于代表拿出了笔递过来。

曾国安看向了曾莎,曾莎坚定的眼神似乎在说,爸爸签字吧。

这对她来说,是很好的一次机会,不容错过。曾国安最后签下了他的名字,然后把合同交到曾莎手里,曾莎拿起笔在自己本人签字那一栏,工整漂亮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于代表看了连连夸赞曾莎的字写得漂亮,夸赞曾国安教育孩子有方。

曾国安笑得很自豪,曾莎看得出来爸爸是由衷的发自内心的高兴,满意。

这样就好。

于代表说为了不影响曾莎的学业,以后有什么商业活动,都会提前通知,为了方便,还会有专车接送,这时于代表说到要给曾莎安排一位经纪人的时候,曾国安小声的试探询问,“我可以做我女儿经纪人吗?”

于代表笑了,说道“经纪人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您...恐怕......”

“是这样的于代表,我从事的工作就是和经济市场方面有关的,我想如果我努力去学一下,是有能力做好我女儿的经纪人的。”曾国安坚持自己的想法,坚定不移的说。

曾莎在一旁很感动,她没想到爸爸居然会...

于代表想了想终于妥协了,“那我帮您安排来我们公司经纪人培训处来学习,但为此你必须放弃掉你的工作。”

听到这里,曾莎明显的感觉到爸爸的身子僵硬了下,这份工作是爸爸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他十分珍惜,就连公司几度的裁员,他都凭靠自己的努力留了下来,不论怎样,都是有感情的了。况且因为曾莎的出道,爸爸公司也给他加薪升职了。

“曾先生,如果你没做好准备放弃您手里的工作,那我们公司会给莎莎安排经纪人带领的,您不用强求......”

于代表话未说完被曾国安打断,“我想好了,我会辞职。”

“爸爸......”曾莎昂着头扯了扯曾国安的衣袖,似乎是在说,不要。

爸爸我不要你为了我放弃你的工作。

曾国安蹲下来看着曾莎,目光和蔼,充满着爱,认真的说,“莎莎,爸爸最重要的不是工作,是你。为了你,爸爸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可以不要。”

“可是...爸爸你舍得吗?”曾莎问。

曾国安笑了,“没什么不舍得的,爸爸只想看着我的宝贝长大,把你交到别人手里,爸爸不放心,所以今后爸爸一定会认真努力,成为一个出色的经纪人,帮助我的宝贝完成梦想。”

说真的,这一刻,曾莎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儿,丝毫不假的,她想掉眼泪了。

“爸,莎莎也会努力,让爸爸过上好日子。”曾莎带着哭腔说,小孩子就是容易掉眼泪,曾莎她自己也控制不住。

“傻孩子。”曾国安为她拭去了眼泪,“是爸爸该让女儿过上好日子才对。”

曾莎却忍不住在心里回复,是女儿该尽孝心了,您养育了我十八年,却因我而死。

于代表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告诉他们他快下班了,这时曾国安和曾莎才停止了苦情戏的出演,收好了第二份合同准备打道回府。

待他们走后,于代表才一个人自言自语,才五岁的孩子就这么懂事了,果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哦!

曾莎临走前不忘又瞥了一眼于代表这个男人,这么没有耐心。不过还好,他总有一天会离开sf公司的,因为在曾莎十八岁进sf公司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人。

回家的路上,曾国安牵着曾莎的小手,哼着他们那个年代的歌,曾莎记得,只有在爸爸心情很好的时候,他才会哼歌。

“爸爸很高兴吗?”曾莎问。

“当然高兴,我的宝贝真棒!”曾国安自豪的说。

chapter 11

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曾莎自从升了小学,就再也不迟到了,这也就意味着,每天早上进教室前不必再被曾宇泰这个混小子穷追猛打了。

至于为什么本该出国的曾宇泰,姚心怡,两人都来了天星小学,曾莎不知道,或许和她重生有关?whocares.

周一又开始上课了,这在学生时代,是孩子们最痛苦的日子。曾莎今天是一个人来学校的,她第一次这么自信的昂首挺胸走在这所贵族学校里。现在她成了学校的小红人,很多孩子们都用刮目相看的眼光看她,过往,她都是低着头走路,她没有底气抬头。

那时候,她常常会想,爸爸为什么不让她念普通的学校,不让她和别的普通孩子一样,她的内心极度的自卑,甚至有些过度扭曲,她那个年纪理解不了,也不能理解。

就连曾莎现在的穿着打扮都成了学校女孩子的模仿对象,刚开始来第一天的时候,她的打扮在全校众多女孩子间可谓是鹤立鸡群,甚至有人嘲笑,怪胎。

谁知,电影一上映,被称之为怪胎的穿衣方式成了人人模仿的时髦。

这个九月不太热,只是早晨就已经有了些秋的凉意,这座北方城市,很快染上了金黄色,连学校的林荫道也不例外,每棵长得圆润的梧桐树下都有一圈落叶围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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