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孔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孔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孔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孔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孔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孔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两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孔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地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十好几万呢。”
孔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孔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作僵在了半途,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地看着孔德森。
孔德森倒也不再谦辞,一摆手道:“那就由我来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菜单,转而把自己手里拿着的点菜用的纸笔交给了孔德森。孔德森向着两位客人解释道:“他们都知道我的习惯。我点菜从来不看菜单,只是写几个想吃的菜,交给后厨去做就行。”
一边说一边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他写得很快,不一会就把下好的单子交还给小弟,嘱咐道:“让后厨抓紧做,快点上菜。”
小弟利落地回了句:“明白。”
孔德森又拍拍刀疤:“你也跟着出去吧,我和两位贵客要吃饭了。”他的语气极为温柔,就像在娇哄自己的爱子一般。
刀疤“呜”了一声,摇着尾巴站起来,乖乖地跟在了小弟身边。小弟亦不再停留,一手攥着下菜单,一手提着刀疤的项圈,领着那大狼狗出门往后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