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姑娘,今日是你的添妆,我便想着,来为你添一份,还望沈大姑娘不嫌弃。”
“我母亲叮嘱我,让我特意来一趟,说是沈大姑娘为人十分和善,当多交一个好友,沈大姑娘若是不嫌弃,往后咱们可以姐妹相称。”
“沈大姑娘,我父亲是翰林学士,我先前虽未曾和沈大姑娘有过来往,但也听说过沈大姑娘大名,小小添妆礼,不成敬意。”
一个赛一个的,纷纷将自己带来的添妆礼送上。
沈明宜在现代的时候,几乎都是深居简出,每天都在钻研,要么就是在医院看病,几乎没有参加过类似于这样的活动。
一时,看着这些大有把她往里挤架势的贵女,沈明宜心里很无奈,简直是一个头两个大。
可别人是来给自己添妆的,她就是再想逃也不行,不得不挨个地笑笑,然后收下礼物。
等到将前来添妆的贵女们全部送走,已经快到晌午了。
沈明宜伸了伸手,抻了抻懒腰,还好她每天都有喝九仙泉的泉水,要不然就凭原主这细胳膊细腿的,早撑不住了。
“呼——”沈明宜长舒一口气,看着已经清静下来的前厅,摇了摇头,“冬水啊,你以前见过你家小姐我,这么受欢迎么?”
嗯?
冬水愣了下,但很快就实话实说,摇摇头,“小姐从前素来都是深居简出的,几乎不与人打交道,自然也没有这般受欢迎过。”
啧啧,不愧是能做到贴身丫鬟的,冬水这话说得也太委婉了点!
原主以前深居简出是没错,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没了娘,又有了后妈,在这种情况下,原主能活到她穿越来,都已经是个奇迹了。
所以,原主以前根本就不是不跟人打交道,是压根儿就没人愿意跟原主打交道。
想着,沈明宜就在心里叹了口气,要不是她马上要嫁给秦王了,就算是她接管了这具身体,也照样不受欢迎。